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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金融体系性变革的核心步骤

缘起

今年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根据近20年来利率市场化所遵循的“先贷款后存款、先外币后本币、先大额后小额、先浮动后放开”的渐进式改革步骤,我们已经完成了改革的倒数第二步,只剩下存款利率的全面放开。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接近终点之时,如何认识利率市场化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利率市场化将为银行业及整个金融体系带来哪些机遇与挑战?相关问题接踵而来。为此,本版今日特刊发两位专家的文章,或答疑解惑,或交流研讨。

回顾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可以说每十年构建一个里程碑。一是1993年的“浮动”,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央银行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并允许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在规定幅度内自由浮动”;二是2003年的“市场供求决定”,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时值2013年,我们在20年间实现了贷款利率从浮动到全面放开的跨越,从改革力度及其影响力看,这不啻为改革30年来“二度价格闯关”,这是因为,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至少在最近10年间,我们还没有哪一项改革会牵扯到所有社会经济主体的利益——国家的宏观调控、金融机构长期赖以生存的“利差”收益、居民和企业的融资成本均将因此而发生变化,或至少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时机

任何重大改革都需要时机。时机由两种不同的因素决定:一是危机迫使改革;二是共识催生改革。两者的共同点是使改革具有“水到渠成”的特征,但在实际运行中区别甚大,前者往往引发较剧烈的社会经济变动,革命性一般压倒技术性;后者往往允许改革者在共识的“授权”下进行渐进的、试错式的实验安排,技术性一般压倒破坏性。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中国的商品价格改革具有危机压迫下的被动性质,则2010年以来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多地带有顶层精巧设计的实验室特征。

第一,丰裕的流动性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宏观基础。稀缺性无疑是决定价格改革成败的关键。假设和现实都已证明:一旦某种商品存在严重的供不应求,价格放开就无异于自杀,因为价格飙涨将导致市场泡沫化和崩溃。因此,在短缺经济时代搞价格改革、在外汇短缺时代搞外汇调剂市场、在资金短缺时代搞融资中心,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相反,随着商品丰裕放开价格(1993年)、在国际资本向中国流动时实施汇率并轨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1994年)、在经济软着陆时期推进地方性金融市场重组(1997年),都显得时机成熟而顺理成章。有理由认为,当中国的广义货币供应量超过100万亿元并且按照即期汇率折算在2009年已超越美国、货币增长速度仍在13%以上、整体流动性处于相对丰裕状态之时,利率市场化造成利率飙升的可能性(或者说是风险)被降低到了可接受的范围内。

第二,规模庞大的银行间市场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结构基础。利率市场化改革在宏观调控层次上意味着中央银行将放弃沿用近30年——自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分家,中央银行制度建立——存贷款基准利率管制,因此,商业银行体系自然且必须对一个关键性问题做出回答:什么是基准利率?在1994年前后,随着中国建立了三大市场(即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一种新的、替代性的基准利率体系实际上已经构建成形。这就是说,各家银行在银行间市场上通过短期资金交易调剂总体流动性并形成各档次银行间资金交易价格(shibor),而后银行再根据客户资金需求和不同客户风险在上述基准利率基础上决定存贷款利率。这一体系并非中国的创新,事实上,世界主要市场经济体均是银行间市场根据银行体系总体流动性来决定大宗资金批发价格、批发价格作为基准价格再决定银行与客户间交易价格的金融体系。此时,中央银行主要通过观察并给定基准利率目标区间,通过频繁的公开市场操作向银行间市场投放或回收流动性。显然,我们已充分具备了这一市场交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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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妍(实习)]
标签: 利率市场化   金融体系   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