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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中的大难题:信访“德政”的扭曲与改革

信访工作是政治清浊的晴雨表

吏民上书上访诉苦伸冤告状,即我们现今所谓的“人民来信来访”,简称“信访”,是古今中外都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它直接反映社会治理的情状,反映统治与被统治者之间或曰官民之间的关系,是政治清浊的晴雨表。

信访量多,说明社会苦情冤屈多,官僚腐败严重,地方基层的政治治理存在诸多问题。信访渠道畅通,可以起到一些减缓冤狱苦情、安定社会的作用。因为冤情有告,是人民对统治者尚心存希望;若冤情无告,绝望的苦情含冤者则可能铤而走险,采取危害社会的极端行动,造成可怕的社会后果。为此,自古以来历代统治者都有受理人民申诉冤情的制度安排。

上古传说时代有所谓“谤木”,即在大庭广众之处立一木柱,允许对政府不满的苦情含冤者上书挂大字报,以出气发泄。即使说错了,“诽谤”了当权者,也不以为罪,称为“诽谤之木”。此亦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信访处”。设置信访处最初或是出之于自发,但后来制度化后却发生了扭曲,变成了形式主义的“圣政”。专制秦朝不允许人民乱说乱动,“谤木”后来竟演变成了装饰性的石柱“华表”。到如今天安门前的华表仍然带着弯钩,但谁还敢在钩上挂东西呢?

信访“德政”扭曲为“截访”恶政

华表虽不能再随便挂陈情诉冤状,但现今各级政府和党委却普遍设置了“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简称“信访办”,百姓可以随时造访,应该说是好于“谤木”的制度安排。然这项“德政”在共和国60多年的实践中,却也同样出现了例行化和扭曲现象,如今更成为改革中令人头痛的大难题。

所谓例行化是指信访不解决实质问题而流于形式,扭曲则是指制度变形。近年来我国的信访量是年年有增无减,其势汹汹,中外瞩目。庞大而不绝如缕的上访群体,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各级政府穷于应付,费尽心机也难以解决上访者的无尽诉求,而不得不作例行化处理。中央则认为来京上访人数增多,是地方政府不作为。为减轻信访压力,政府上下级间互相踢皮球,推诿责任,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竟搞起了“信访排名”并公开通报,排名先后可作为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指标。后又扭曲为:各级党政领导作为信访责任人,其管区内上访次数,要与领导干部的升迁直接挂钩。这就迫使个别地方政府不惜重金,耗费巨大人力物力,公开采取“截访”行动,用不正当手段将赴京上访缠诉的人员押解回本地,或干脆关进“劳教所”。由于“维稳”经费超高,“截访”甚至成为一些地方保安公司的生财之道,上下形成产业链。一些受雇于地方政府的“黑保安”,对上访钉子户殴打侮辱施用私刑,使信访“德政”变成了影响极坏的“截访”恶政。

地方政府雇凶对上访群众“截访”施暴,也有其说不尽的苦衷,“维稳”死任务和“信访排名”硬指标,对领导责任人是“一票否决制”,不硬碰硬却也拿不出更好的办法。而上访被截群众逃出保安黑手后,必定还要继续上访告状,由此形成恶性循环。这一切都说明:我国信访体制已经僵化,形成了一个打不开的死结,而亟待改革。不少地方强烈要求取消信访考核与排名,今年5月8日,中纪委信访主管干部张少龙表示,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严禁拦截正常上访群众。同时呼吁访民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中央高层对我国信访制度有改革求变之心

中央高层对我国信访制度有改革求变之心,但怎样改?大改还是小改,政界学界要拿出可行性方案。早就有人提出干脆取消“信访办”,代之以法律渠道,此说虽不无道理,但果真如此,政府的“维稳”压力会更高。“信访办”有如政府的门面,至少起到了挡风墙的作用。且信访形式古今中外都存在,总体上讲都起到了良好作用,何以唯独我国效果不彰而要取消呢?

信访制度要改革,“截访”恶政要取消,但若各地苦情含愤诉冤者都跑到北京来上访,能不阻拦吗?要知道,如今上访已不止于个人,集体上访也日渐增多,都集结于北京,中央高层能不担心吗?我们且不讨论转型改革期间社会矛盾深化、利益冲突加剧的现实原因,光从现象上看,上访群体越聚越多,可能成为有组织的强大力量,各级政府为强力“维稳”,恐怕不得不又打出“截访”之下策。

所以信访改革必须从体制机制上下手,要结合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有系统地大改,首先在观念上要有所突破。由于法治精神宣传不到位,所以群众有冤不找法院,“信访不信法”,千方百计找组织找领导,而且“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想方设法找有权有势的大官,进京上访更希望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企盼清官老爷为已作主。而一旦有领导批示,下面就不敢怠慢,问题一般也确实可加快解决。但这却使访民心存侥幸,反而会鼓励增加赴京上访的人流。领导批示也好,微服私访也好,也都只能解决少量个案,而无法解决所有社会棘手问题,其行为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驶。

要让百姓有冤屈,找组织不如找法院,找清官不如找律师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我国政府也一再强调要依法治国,法律才是调控社会冲突的准绳,不靠法治会乱套。所以,有冤屈找组织不如找法院,找清官不如找律师,信访办也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办事,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越俎代庖批条子。信访办本身不是解决问题的地方,而是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帮助访者解决问题的地方。信访办本身哪怕是中央最高一级也不应具备行政权力,这一定位十分重要。要让访民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信访办根本不能指挥地方政府,不依法律程序,上级也无法改变下级政府的行政,一切以既定法规和法律为准绳。

冤有头,债有主,如果贯彻了法治精神,苦情含冤者也就不会盲目上访找大官,找也没有用!国外欧美日发达国家虽也都有类似我国信访的制度,但规模都不大,上访的人也不多,不像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系统庞大的信访官僚体制,却仍难以应付上访人群。国外非政府组织NGO援助弱势群体,起到了政府也起不到的好作用,独立工会更是有组织地帮助无助的劳动者讨回公道,其能力比我们的信访办强得多。若有政治诉求,则可找民选议员,在地方议会和国会发声,监督政府彻查腐败官员,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社会多元抗诉渠道也多元,政府也就不会有什么信访压力。

那为什么我国就没有宣泄机制,为什么我国苦情含冤者一门心思只找官府信访,而不找非政府组织或律师牧师等帮助呢?这恰恰说明我国须作体制性改革。面对着潮水般的上访人群,若不及时进行大的实质性改革,将会酿成严重的后果。今年1月7日,新任中共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一次会议上宣布:要推进“劳动教养、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户籍制度”四个方面的改革。此可谓改革进入深水区中央部署攻坚克难的举措,可以看作是我国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信号。四大改革之一有信访制度,且与其他三项改革相关联,可以看成是体制性改革大动作。

改革首先在经济上突破,现在无可避免将转入政治领域。今天我们向劳教、信访弊政开刀,不应只作单项的制度修补,应该联系政治体制改革这盘大棋,将改革引向制度纵深。试问:若政府权力都被关进了笼子,谁还愿老去找政府上访啊!

(作者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责编/马静 美编/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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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妍(实习)]
标签: 德政   截访   信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