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预防腐败”就是要在反对腐败和促进社会进步上面保持一个巨大的“价值平衡”,实现社会价值的最大化,让人性的“正动力”和腐败负能量相对平衡。做到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具体的反腐标准和措施,而整体的反腐原则不变。也就是说结构性反腐需要的是动态的措施、动态的策略,是在充分考虑腐败的深层原因基础上制定的,不是画一条“死线”,而是制定一个动态的“区间”,把是否腐败的标准从一条线变成一个面,再从一个面变成一个立体的结构,用这个面和结构来观察和控制腐败。
这里,我们也要说明,并不是说腐败本身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丝毫没有这个意思。但腐败本身的“生物自然属性”是这个地球上的动物没有办法克服的,甚至连植物都是如此。向日葵就要将它的“脸”朝向太阳。要防止腐败,就应该对腐败有最深刻、最正确的理解。
当然,防腐如果停留在理论层面等于无任何预防意义,只有建立实际预防的结构、科学有序的措施、相对有制约作用的切实手段,预防腐败的做法才有实现价值。
党的十八大之后,我们进一步看到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决心,看到一个不变的事实:不反腐中国就没有希望,不预防腐败中国会越来越腐败。大家强烈感到这种要求在今天比任何时候都要强烈。这也说明我们国家在腐败和反对腐败方面已经失去了平衡,需要强烈的措施恢复这种平衡。
结构性反腐机制是从人性需求出发建立的一种综合体系
而落实到反腐技术上来说,就是要建立针对性的结构性反腐机制。
结构性反腐机制是从人性需求出发建立的一种综合体系。这个模型主要由底线(生活线)、基线(道德线)和高压线(法律线)构成,每条线以收入总量、声誉、业绩和获取手段等为主要衡量指标,对于体制内每个层级的不同职位,各指标的标准都有相应不同。这样就会形成一个测量面,再组成立体结构(各项指标的统计和测量,目前看可能还有待于财产信息联网等具体技术和侦查手段的突破,但并不妨碍我们先进行模型的大胆假设)。
以收入总量指标为例。底线的数据标准是为了保障体制内各级人员的基本需求。这条线是体制内人员满足自身物质需求、适应社会人情世故的最低标准。在这条底线以上、基线以下的收入,都能为大家所认同,可以保障体制内人员拥有体面的生活,进行正常的工作。底线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会随着社会基础生活标准的变化而调整,比如以社会平均工资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倍率来计算,并参考物价指数。在未达到高压线前提下,超出基线会受到纪检部门的关注并采取措施,没收超出所得,进行纪律处罚。这条线实质是社会能容忍的最高物质标准,也是道德分水岭,可称之为道德线。只要超过这个标准,就必须及时进行干预和矫正,提醒和帮助越轨者悬崖勒马,避免走向更危险的深渊;而一旦再往上逾越高压线,就立刻进入到司法范畴,再无任何逃避惩罚的商量余地和借口。
立足基线、守住底线、严防冲撞高压线,结构性反腐机制以三条线的动态形式来调节,底线就像浮标随着水位升降浮动,而底线动了之后上面的两条线也随之浮动。三条线之间形成两个缓冲区,底线和基线之间有一个缓冲区,基线与高压线之间又有一个缓冲区,足以让潜在腐败者反省回头。这个三线(面)的结构模型,既满足正当的人性需求,又控制过度的人性私欲,提高腐败成本的同时节省了反腐的资源成本,合理地平衡了个人和国家的利益关系,无论应用在腐败存量的消化还是潜在腐败的预防上,应该都可以打开一个新格局。
(作者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经济学系反腐倡廉课题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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