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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综合反腐智慧借鉴

邓小平以其多年的为政经验和高超的政治智慧,在反腐倡廉方面提出过很多重要的思想、观点,是我们党反对和防止腐败的宝贵理论财富。

“克服腐败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

邓小平始终认为,反对和防止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要同领导干部自觉的严格自律结合起来。他认为,一个人的腐化变质,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内在因素,所以“克服腐败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要解决思想问题,就要抓好理想道德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法制教育。通过教育解决广大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解决为谁当官、为谁掌权、如何用权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腐败问题就不可能被彻底根除。

腐败是公共权力和个人私欲的结合。权力会产生腐败,但权力并不必然产生腐败,思想上的自律可以有效防止腐败。腐败“可定义为滥用公职或职权谋非法私利”。公共权力一旦与个人的私欲相结合,就必然走向腐败;而如果由立场坚定、大公无私的人去行使,就不会发生腐败现象。我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为人民掌权,始终保持反腐防腐警惕。坚持领导就是服务的观点,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能自觉抵御各种干扰和诱惑,自觉把心思用到为人民谋利益上。

思想腐败是行动腐败的前导。邓小平同志认为,腐败现象的滋生同艰苦奋斗精神的衰退有着内在的联系,反腐败要加强艰苦奋斗教育。他说,“提倡艰苦创业精神,也有助于克服腐败现象”,“艰苦朴素的教育今后要抓紧,一直要抓六十至七十年”。执政意味着掌权,权力的强烈腐蚀性、市场经济的复杂性和改革开放的艰巨性,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首先是从精神的衰退、思想的蜕变和私欲的膨胀开始的,思想腐败是行动腐败的前导。我们党为人民执政的本质和强国富民的使命,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把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作为崇高追求。一个以艰苦奋斗精神为支撑的民族,才能自强自立;一个以艰苦奋斗精神为支撑的领导干部,才能奋发有为。无论社会怎样发展、经济多么繁荣、生活如何丰裕,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艰苦奋斗的作风不能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原则不能丢。

执政要以人民的满意为标准。坚持人民利益的最高价值标准,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也是反腐败的标准。早在1956年,邓小平就明确指出:共产党“之所以成为先进部队,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我们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关心群众安危冷暖,及时解决他们的突出困难,满足他们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要,才能体现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要让人民满意,领导者就必须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并把它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无论在制定政策还是在执行政策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行动上,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为人民执政仅仅做到不贪污腐败还是不够的。发展是硬道理,造福人民群众是硬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不断为人民带来实惠。现实中,有一些干部不谋私利却不思进取,甚至尸位素餐,得过且过,久居一地却山河不变,面貌依旧,老百姓根本得不到实惠。这样的干部称不上为人民执政。为人民执政,要以给人民群众带来具体实惠作为标准,以人民的赞成、支持和满意为标准。

“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党要接受监督,党员要接受监督”

邓小平同志把实行对党的“铁面无私的监督”看作是有效防止和克服腐败的根本条件。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它不怕人民的监督,而且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和监督。邓小平指出:“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党要接受监督,党员要接受监督”,“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邓小平同志认为能否实行对党的“铁面无私的监督”关键有三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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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妍(实习)]
标签: 邓小平   反腐   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