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的根基
——抗战前后梁漱溟的思想与实践
[文章导读]西学东渐以来,宪政问题就是中国知识分子思考和实践的核心问题之一。这期间的经验得失,虽然已经有学者开始重做整理工作,但还有进一步推进和拓展的空间。本文的作者通过对梁漱溟思想的研究,重新释放出理解政党、宪政和社会关系的空间。认为局限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框架下来谈中国的民主宪政问题,是把中国的问题收缩为城市和中产阶级的问题,这是对梁漱溟希冀通过乡村建设来抵达宪政之思想的背离。
今天坊间和学术界的梁漱溟热,鲜有讨论他的宪政思想及其与乡村建设的关系。其实抗战前后,梁漱溟对宪政和政党问题有大量论述,值得今天重新回顾。
梁漱溟的口号是“乡村建设就是我的宪政运动”,因为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本。他认为晚清以来,中国的宪政运动一直无法成功,就在于一种政治制度并不是寄托在宪法条文上,而是寄托在政治习惯上,西方政制在中国社会是无根之物,所以无法成功。所谓宪政是自由权之保障和参政权之取得,应该是来自人民的运动。但是中国的宪政运动,却出于挽救民族危亡的动机,是出于民族立场,属于民族自救运动,是百年来世界大交通之后,基于外在压力的产物。宪政对于欧美是目的,是从社会内部问题逼出来的,而我们的宪政运动是受外界打击而产生的维新改造运动,却是手段,不是社会本身的要求。三民主义,外求民族解放,内求民权与民生,内部的问题也是由外部问题所引发出来的。这是中国宪政之路不同于西方的地方。中国的社会主体是乡村,乡村建设就是要从中国培养出新的政治习惯,努力使得新的政治制度自下而上产生,只有这样才能创建出有力量的社会主体和政治。“欧化不必良,欧人不必法”,这才是民族的觉醒和自觉。
但是,1937年抗战爆发,邹平的乡村建设陷入危机。韩复榘当局加速了对农村的剥夺,要壮丁、要枪支、派差派款,梁漱溟乡建中地方民兵的自治力量,则成为当局直接抽取的武装资源,壮丁和枪支每每被整批带走,而且还屡屡以欺骗方式,这就导致“凡当局一切所谓之结怨于民者,乡农学校首为怨府。”
事前乡农学校固未料到,而曾以乡民以“绝不带走”为担保式之声明者,至此毫无办法,自己落于欺骗民众地位。甚至有时乡农学校亦在被骗之列,而乡民仍认为乡农学校行骗。怨毒之极,致有砸毁乡校,打死校长之事。我同学之死于此者竟有数人之多,曷胜痛吊!……以建设乡村之机构,转而用为破坏乡村之工具,吾侪工作至此,真乃毁灭无余矣!吾同人同学几乎不能在社会立足,几乎无颜见人矣!言念及此,真堪痛哭。
在此内忧外患之下,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的实践彻底破产,他所设计的抵御现代性负面力量的基础都被它的对立面所吸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因此放弃自己的乡村建设理论,而是相反。正是在统一抗战的历史需求下,他开始把自己的“社会本位”思想推向了对中国党派和宪政问题的思考和实践中。
抗战中梁漱溟的宪政思想
1938年面对抗战爆发后的种种危机和问题,梁漱溟发表《告山东乡村工作同人同学书》,他痛切地认为,中国受日寇之祸至此,在于中国本身的分裂。北伐之后的内战和政府的贪污腐败,国民党缺乏政治方向,丧失了革命性。而共产党过高估计阶级斗争,不合大势,是分裂的因素。中国30年来政治上不统一不稳定,社会意志上不统一,最高国权无法树立,是遭日本侵略和失败的内因。因此,要求得抗战胜利,关键在于统一社会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团结一致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