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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宪法体制与政治宪法学话语(3)

——高全喜学术思想中的百年宪政主义传统之后

反思和评论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实行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从比较宪法学的角度看,现代中国所走过的宪政道路以及其未来的发展路向,是一个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十分重要的课题。在这方面,高全喜的政治宪法学为我们对现代中国的宪政实践和其未来发展的可能性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十分有用的概念框架。

在当代西方国家,由于法院已经在涉及宪法性权利和其他宪法解释及适用的问题的案件中建立了大量重要判例和宪法学原则,所以宪法学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律宪政主义和司法宪政主义而非政治宪政主义,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正如上文指出,中国的情况与西方不同,在中国大陆,法院无权对宪法作出解释或在案件的诉讼中对人大制定的法律和政府的行为进行违宪审查。虽然如此,但在西方学术思潮影响之下,近年来,在中国宪法学领域,对宪法条文的解释和对宪法性权利的内容的规范性研究逐渐兴起并成为学术主流,这便是高全喜所谓的规范宪法学和宪法解释学。高氏的政治宪法学研究的主要学术贡献之一,便是提醒我们,规范宪法学和宪法解释学的研究并没有处理当今中国的宪法、政治和法律体系所面临的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相对于规范宪法学和宪法解释学,政治宪法学似乎更有能力去揭示和理解这些问题,并为其解决提供有力的学术资源。高氏正确地指出,当今中国宪法的最根本问题是政治宪政主义或政治宪法学的问题,除非和直至这些问题得以解决,否则司法宪政主义或法律宪政主义(及以它们为基础的规范宪法学和宪法解释学)只能流于学术空谈,并无现实意义。 因此,高氏批评那些专注于规范宪法学和宪法解释学的学者,认为他们忽视了中国宪法体制的真实状况和具体问题。笔者认为,高氏在政治宪法学上的学术工作,主要是在理论、哲学和宏观历史的这些层次。在本文这个结论部分,让我们回顾他在这些领域的学术贡献。

可能是由于在20世纪,革命对于中国人来说是最深刻的经验,革命塑造了中国的现代史,所以高全喜的政治宪法学强调的是“革命”和“宪政化”两者之间的关系、张力和互动。这里说的“宪政化”,是指一个现代宪政国家的建立,即国家权力受到宪法的有效规范和约束。很多现代国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诞生于革命之中,但是,革命并不必然导致宪政化,中国的个案便是一个例证。高全喜的洞见之一,便是指出了“革命”和“宪政化”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张力和矛盾。革命通常是以激进的方式去打破一个现存的政治和社会秩序,很多时候是通过暴力的、流血的行动。而宪政化或宪政的制度化,则要求建立一个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秩序,并对革命力量作出限制和规范。革命涉及的是敌我的区分,宪政化则意味着这种区分的取消。【80】

由于革命和宪政化之间存在着矛盾,所以高全喜提出一个有创意的理论观点,就是需要某种“革命的反革命”,才能成就宪政化。“革命的反革命”是一种具有保守主义色彩的力量,它的取向是和平的、改革的,而非暴力的或革命的。在一场革命期间或者在革命之后,这样的保守力量是否存在以及是否起作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宪政化能否实现。因此,高氏把十七世纪英国的“光荣革命”视为宪政化的典型,并把洛克的政治哲学视为宪政化的经典文本。在现代中国,宪政化之所以未能成功,似乎主要是由于激进的革命力量过于强大,以及支持宪政化的保守力量的虚弱。所以高氏回到中国的现代宪政史中,去寻找一种倾向于和平改革的保守主义力量,并终于在1912年的《清帝逊位诏书》里找到它的典范和体现。此外,他又从1982年的宪法及其修正案中,找到渐进改革力量的作用。

至于当前中国宪政的状况,高全喜的“诊断”结果是,今日中国既非处于正在建立新宪的“非常政治”状态,亦非到了司法宪政主义可以或者应该取代政治宪政主义的“日常政治”状态,而是处于一个过渡阶段。这个过渡时期的挑战包括若干政治宪政主义的根本问题的解决,比如党与国家(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问题,以及人民主权、宪法至上与共产党的领导的关系问题。就中国未来的宪政发展来说,虽然高氏未曾提出具体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案,但笔者认为,他提出的关于宪法发展的“三段论”和“大回归论”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是他的政治宪法学最重要的贡献。“三段论”区分了 “革命宪法”、“改革宪法”和“宪政宪法”,并指出“宪政宪法”便是当代中国宪法体制向前迈进的目标和理想。“大回归论”则提醒我们,历经四次修订的1982年宪法,已经不能纯粹被理解为对1954年的社会主义宪法的回归,它已经有所超越,甚至可理解为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宪政主义大传统的“共和宪政主脉”【81】的回归。高氏未有细述这个“共和宪政主脉”的具体内容,他把丰富的想象空间留给了我们——我们可以重新审视百年中国的宪法史和政治史,从而发掘可用于促进未来中国宪法发展的资源。

注释

【1】【2】陈端洪:“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中外法学》,2008年第4期,第485、486页。

【3】【5】【6】【7】【12】【29】【49】【52】【54】【55】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22、32、25、24、26、27~28、29、38、40、41页。

【4】高全喜:《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第50页。

【8】高全喜:《立宪时刻:论〈清帝逊位诏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6~7页;高全喜:《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第25页。

【9】【10】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31页。

【11】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24~25页;高全喜:《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第50页。

【13】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27页;高全喜:《立宪时刻:论〈清帝逊位诏书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1页;高全喜:《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第29页。

【14】~【28】】高全喜:《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第18、18、30~37、22~39、27、24、27、28、28~29、29、26、32、34、34~35、36页。

【30】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27~28、36~37页。

【31】~【34】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27、42、42、32~36页。

【35】【36】【37】【39】【40】高全喜:《立宪时刻:论〈清帝逊位诏书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6~7、106、134~139、97、111页。

【38】高全喜:《立宪时刻:论〈清帝逊位诏书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0、111页。

【41】马国川(访谈):《告别皇帝的中国:辛亥百年访谈录》,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08页(高全喜:“宪法出场,革命退场”)。

【42】高全喜、田飞龙:“政治宪法学的问题、定位与方法”,《苏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第72、74页。

【43】【44】【45】【46】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25、36、36、42页。

【47】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36~37、42页。

【48】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3页;高全喜:《立宪时刻:论〈清帝逊位诏书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4页;高全喜:《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第40、42页。

【50】高全喜:《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第43~46页。

【51】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3页;高全喜:《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第9、16、40页。

【53】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40页;王人博等:《中国近代宪政史上的关键词》,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164~213页;郭宝平、朱国斌:《探寻宪政之路——从现代化的视角检讨中国20世纪上半叶的宪政试验》,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

【56】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28页;高全喜:“革命、改革与宪制:‘八二宪法’及其演进逻辑”,《中外法学》,2012年第5期,第907页。

【57】~【63】高全喜:“革命、改革与宪制:‘八二宪法’及其演进逻辑”,《中外法学》,2012年第5期,第923、926、911、909、912、913、916页。

【64】高全喜:“政治宪法学的兴起与嬗变”,《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创刊号),第39页;高全喜:“革命、改革与宪制:‘八二宪法’及其演进逻辑”,《中外法学》,2012年第5期,第916页。

【65】田飞龙:《政治宪政主义——中国宪政转型的另一种进路》,北京大学法学院2012届博士学位论文。

【66】~【79】高全喜:“革命、改革与宪制:‘八二宪法’及其演进逻辑”,《中外法学》,2012年第5期,第917、917~918、918、920、921~922、923、924、924、925、925、925~926、925、925~926、925。

【80】参见高全喜对施米特关于“政治是区分敌友”的思想的讨论和批评:高全喜、田飞龙:“政治宪法学的问题、定位与方法”,《苏州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第25~26页。

【81】高全喜:“革命、改革与宪制:‘八二宪法’及其演进逻辑”,《中外法学》,2012年第5期,第925页。

The Constitutional System and the Discourse of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in Contemporary China

—Following the Century-long Conventions of Constitution in Gao Quanxi's Academic Thoughts

Albert Chen Hung-yee

Abstract: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is a new school of thought in China. Despite being influenced by its Western counterpart, Chinese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has its unique roots. The current Chinese discourse of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is worth researching because it provides a theoretical perspective different from that of the dominant normative constitutional studies and has a strong analytical power in elucidating the dilemmas and challenges facing China's co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Professor Gao Quanxi is a leading scholar of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in contemporary China.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key concepts and main content of his thoughts about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and reflects on and assesses their significance.

Keywords: constitution,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transformation, revolution, constitutionalism

【作者简介】

陈弘毅,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研究方向:宪法学、比较法学、法哲学、政治哲学。

主要著作:《法理学的世界》、《西方文明中的法治和人权》、 《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法治探索》、《法治、启蒙与现代法的精神》、《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制轨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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