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升级的政府要求:加快服务重点“梯度转移”
产业升级的过程,就是经济发展由落后向中等发展乃至发达转换的过程。与此相适应,政府促进产业升级的方式或策略也应有阶段性的演变。这种演变主要包含“三个转变”:从重点促进增量升级向存量升级转变;从重点推动结构性产业增长向产业整体创新能力提升转变;从重点培育关键项目向优化产业体系生成环境转变。
存量升级与增量升级是两种基本的产业升级方式,但在不同阶段,应有不同的重点选择。以我国为例。对中西部地区而言,应将增量升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关注招商引资,追求引进绩效,避免错过机遇。但对于东南沿海地区,存量升级就应逐渐上升为主角,成为转型升级的主战略。对政府而言,存量升级不仅意味着观念改变,而且需要管理方式、手段、机制以及人才等一系列的变更。
优化产业结构既是政府经济调控的重要目标,更是发展方式转变的本质要求。为此,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有选择地对某些产业进行倾向性扶持,如在经济恢复期或起飞阶段选择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基础设施领域进行必要投资;而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为增强国际竞争力,选择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区域层面甚至国家层面规划,给予重点扶持,这些均无可非议。但也必须承认,政府扶持投资于特定的产业、企业,存在着巨大的风险,这包括供给的技术风险、市场的需求风险和全球竞争的法制与政策政治环境风险等。无锡尚德的破产就是极具说服力的警示。相较而言,政府若将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重点,放在促进整体产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上就可大大降低风险。政府培育产业创新能力,可以通过扶持研发、促进孵化、帮助转化和提供广阔的服务平台等来实现。政府所能提供的服务,大到持之以恒地营造氛围,强化国民为科技发展作贡献的意识,小到每一个机构能及时为民众或组织参与科技活动提供便捷服务。
适应产业升级需要,政府应从最初的重点抓项目,逐步推演到培育产业体系,最后进入主要塑造产业发展环境的境界。项目导向是政府起步推进经济建设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对于落后地区。以招商引资为例,下达指标进行推动,在发达地区或城市难以理解。然而在落后地区,由于缺乏配套的、较为先进的调动积极性的政策举措,同时受干部素质的局限,没有强制性的紧逼指令,下面就无法呼应和行动。所以,指标推动作为着力抓项目以适应特定地区的特殊杠杆,具有一定合理性。但经济愈发展,市场机制愈走向成熟,市场中的企业素质也愈高,政府调控经济的理念也应更先进。这就要求政府要减少对项目的直接干预,而把优化产业体系(产业结构体系、产业组织体系和产业业态体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而产业发展的环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以法制为核心的制度环境,以诚信为核心的人文环境,以信息化为核心的设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