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经济金融 > 经济专题 > 正文

农户家庭经济的“动态开放”性与现代化

“小农·农户与中国现代化”学术研讨会综述

学术研讨会召开的背景及概况

近百年以来,农户家庭经济被“静止”为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经济”,认为其排斥市场与商品经济,只具生存理性,偏好生存最大化与平均主义追求,因而导致中国传统经济发展的停滞不前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后;同时,农户家庭经营作为“小私有者”,又被圈定为导致两极分化和大量地产生“资本主义”的罪魁祸首。两者结合,一度有要让家庭经营这一“小生产”绝种的集体化运动,有行政推动的集约化与产业化的规模经营运动。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改革后,农户家庭经济再度成为中国农业经济的主要经营模式,但上述两种矛盾对立的观点至今仍根深蒂固地留存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歧视农户“家庭经营”与农户“小私有”的思维仍随处可见,并妨碍与影响着农业现代化与中国现代化的正常发展。

2013年5月18~19日,中国经济史学会、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与现代中国研究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杂志、中国农村经济杂志联合主办的“小农·农户与中国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江西财经大学校园内隆重举行,试图就近百年相关的理论与实践做一重新检讨。会议以小型化、问题化和对话式展开交流,三十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学者和四十多位江西财经大学师生参与了讨论,就“小农经济理论的重新检讨”、“近百年改造小农经济的理论与实践及国际比较”、“当前影响中国农户经济现代化的核心问题及破解之策”等三个主题进行面对面的交锋,最终使农户家庭经营的“动态开放”性与农业现代化及中国现代化的正向互动关系构成了会议的共识成果。

关于农户家庭经营的认识

专家们认为,农户家庭经营总体上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它与同时代的社会系统有着物质、能量、信息等多元化的交换,在发家致富的天性与求生求荣的本能驱使下,会与周围环境进行博弈互动,可理性地调适各种社会关系,形成自我激励与灵活的适应转化功能,具体而言从以下方面展开:

农户家庭经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活水源头”,不仅在历史上具有先进性和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而且今天与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高度的适应性。作为对原始村社公有制与诸侯领主公田制的革命,家庭小农户经济的历史先进性无庸置疑: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经营,利益结构一元化,劳动好坏与劳动报酬紧密相连,激励机制优化,具有创新与采用同时代先进技术的内在动力,正因为如此,历史上农户经济的精耕细作与不断进步,促成了明末清初前中国社会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在当代,也正是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揭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开启了一个新时代,随之而来的乡镇企业崛起、专业户、种养大户以及家庭农户为基础的各种合作组织的诞生,正说明小农自身有向现代转型的冲动与创造力,可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不断调整和发展,并创新着专业化、集约化的农业经营新模式。至于中国历史上贫困积弱,原因主要不在家庭小农户经济,而是当时的制度等因素。

小农会在各种具体环境下寻找优化资源配置的方式,具有链接市场的基因。这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的观点相同;农户家庭经营不仅现代农业有效率,即使传统农业中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下的情况也很少见。相关研究机构通过对最近一百多年来赣闽粤三边地区家庭农户经营的考察,发现传统农村的土地租佃制度是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的十分有效的方式,是当时当地最为适宜的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农村借贷行为并非“剥削”而是有助于生产与生活的资金流动,农民兼业也是主动走向市场、优化劳动力配置的经济理性行为。中国家庭小农户自始至终蕴涵着商品经济的成分,有着内在的有效配置资源的市场基因,“日中而市”的乡村集市日趋繁荣,并逐渐推动着多层次商品市场网络的活跃和整个社会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正因为家庭小农户经济具有内在的链接市场的基因,列宁及毛泽东才会说小农作为小生产者会“自发地、每日每时地产生资本主义”。

农户家庭经营随整个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小”是“大”的基础,“大”是“小”的发展,“小”与“大”同在一个体系中且是相对的,发展中便有了与同时代生产力相适应的的适度规模经营。这已为改革开放以来农户经济的巨大变化所证实。王景新教授认为,当今小农已突破经典作家笔下小而无分工、排斥科学技术的缺陷,正走向现代化,而专业户、承包大户的出现则显示出小农对规模之“小”的超越与“大”农的初现端倪。总之,农户经济的“动态开放”性决定了家庭小农户经济具有现代化的内生动力,农户经济不仅能完成现代化的转型,而且是推进全社会现代化的动力源泉之一。有学者因此喊出“家庭农户经营万岁!”的口号,又有学者警示说:“消灭小农是灾难!”

无疑,来自于现实中家庭农户经济及其农民存在的许多与现代化发展不合拍的问题,比如安于贫穷、不思进取、平均主义倾向、关心眼前短期利益、对公共利益的麻木、或还时有的乘乱、乘灾哄抢行为等所谓的“非理性”现象,是人们对家庭农户经济及其农民陷入众多认识误区的来源。但问题是人们认识混淆了本原与现实农户经济的区别:本原的小农户经济具有“动态开放”的本质属性,其正常发展则需要制度的保障;而由于历史以来被政府超经济强制或平均主义强制性的“诱致性”改造,导致本质属性的被压抑、扭曲,以致于出现“非理性”现象和生存理性与自我利益的放大极度膨胀,形成与现代化发展不合拍的问题。其实,上述问题并非只是农民阶层的问题,而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大家常说的“人是环境的产物,制度改造人”,指的就是这个道理。但可惜的是,实现中人们观察问题往往以表象当本原、以现象当本质。

关于农户经济如何实现现代化的探讨

学者们一致认为,农户经济具有的生命力及其与现代化的正向发展能否成为现实,关键在于制度供给。当前要做的是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把农户、农民创业致富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发挥出来,让活力迸发。因此,要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型,正确正理政府与农户、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鉴于当前户籍、土地、社保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农民组织缺失等问题,专家们提出:

农地产权改革的再深化。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方案:一是我们提出的建立国家与农民二级所有的“二级多元确权”,保留国家对土地的宏观管理规划权,去掉中间层次的集体所有权,将土地财产权直接下放到个体农民;二是所有权维持现状,把承包经营权彻底分离出来,作为物权对待,使其能自由交易。两种方案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提高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强化农户的土地财产权益,但仅仅强化承包经营权能否达到这一目的大可怀疑,须知经营权与所有权并非对等平行、相互独立的关系,而是主从与派生关系—经营权从属于所有权,是所有权的派生物,“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现实中,一句“土地不是你农民的”,让多少农地权益被侵害的农户上告无门。还有学者将土地产权改革与农民的自由相联系,认为自由要建立在农民具有土地产权的基础上,从而形成庞大的有产阶层,促进社会的稳定。但也有学者认为确权没有意义,理由是多数人陷入了一个理论误区,这就是抠法学概念:农民有承包证却无土地证,在法律上无所有权,但从经济利益角度看这个承包证时,它能够转让,能够获得收入,那就有经济意义,实际上已拥有所有权。这观点与张五常有类似之处。张五常在2000年版的《佃农理论》一书中指出:“私产包括三种权利:使用权(或决定使用权)、自由转让权、不受干预的收入享受权。有了这三种权利,所有权是不需要的。”但这三种权利是否能落到实处,是否真的不受干预并能自由转让,而不能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解决?答案是给农民确权。  

建立农户需要的各类信贷、供销合作社以及农会组织。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经验表明,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现代农业,需要以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还要有代表农民诉求的社会组织,以解决分散经营面对市场时话语权弱、资金不足、信息不灵的问题,消除农业边缘化、老龄化现象;但合作社组织要以农民为主体,实行同业劳动与资本联合,让资本为劳动服务,坚决杜绝资本主导、支配劳动的现象。有专家指出,当前农户合作组织与合作社存在着为了政绩而强制建立以及形式主义的倾向,一些合作社总是挂着除合作社之外的其他四、五块别的牌子,各种不同的组织形式扎堆在一起,说明农民合作社组织没有得到真正重视;尤其是现有农村财产权制度,农民无法盘活城乡各种生产要素,形成具有活力的各种农村组织。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的城乡一体化进程。我们认为,给农民更多的自由,放大农民的选择权,允许农民自主选择经营模式与经营规模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是30多年来改革开放成功的关键;而深化农地、户籍、社保城乡一体化的联动改革,则是“动态开放”农户家庭经济与中国现代化实现互动接轨的核心举措。【作者为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与现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与现代中国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责编/边文锋

标签: 农户   现代化   开放   家庭   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