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性政府债务始于1979年,此后,债务规模不断攀升。据审计署对外公告,至2010年底,全国县以上地方政府举债规模达107174.91亿元。
地方政府债务对政府审计的影响
当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持续扩大,与政府的偿还能力不协调时,就会产生财政风险。而审计机关是国家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机构,随着财政风险逐渐扩大,审计机关的“免疫系统”功能必然得到强化。
从政治方面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审计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由此来看,政府审计机关作为其中一个政府机关隶属于政府,实质上是政府部门的内部审计。由政府自审而得到的审计结果往往缺乏必要的公允真实性,加上部分政府官员为了自身的腐败行为得以继续而阻碍审计机关正常的审计活动,审计机关难以获取真实的审计证据。
从经济方面看,一方面,审计机关的职能是监督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部分政府部门为掩盖自身负债多且成效低、财政资金使用不当的现象,在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取证时,提供虚假的信息,以致审计机关取证错误;另一方面,当地方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因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过大而遇到阻碍,通过提高审计机关的技术水平以降低政府审计风险这种方式在实践过程中也将面临挫折。
从社会方面看,地方政府债务造成的社会危害越大,人们对政府审计的要求越高,如审计制度完整有效、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素质、取证手段科学,但这些条件短时间内难以实现。特别是大额的地方政府债务又增加了审计难度。当政府审计结果与实际情况有所偏离时,将会很大程度地引起公众的不满。
实际上,在经历几次“审计风暴”之后,审计机关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面临着巨大的职业风险。但是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内审机构,又要服从各级政府的领导,难以真正做到“独立”的“经济卫士”。因此,地方政府债务使得审计机关面临的内外压力增加,审计风险加大。
地方政府债务增加政府审计风险的原因分析
政府审计风险是指政府审计机关没能查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给国家、社会及单位自身将带来较大危害的问题,或者在纠正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而给审计机关带来损失可能性,包括国家财产损失和名誉损失。①在现代风险导向阶段,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与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把审计风险模型确定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这种模型相对于传统的风险导向模型:审计风险=控制风险×固有风险×检查风险而言,有助于审计人员从全局把握和控制审计风险。
一是信息不对称是风险产生的根源。在对政府债务审计中,信息不对称有两个层面的表现:第一,地方政府与审计机关之间。在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中,地方政府隐蔽的举债方式使得债务规模持续膨胀并扩大了政府审计风险。具体来说,地方政府不断衍生出各种举债方式,导致审计机关取证难以达到完整;对取得的各类资金形式,包括银行贷款、上级财政借入资金、发行债券、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等,政府财务状况很难做到公开透明;同时,由于资金来源广,又覆盖上了各种名目,所以,许多地方政府对自身的负债规模、期限都不清楚,审计机关更是难以查证,出现失误的概率也大大提高。第二,在审计机关内部,受审计信息的反馈渠道:审计人员→审计组→审计机关的制约,如果审计人员受个人利益的驱动,不能提供真实客观的信息,就可能会产生道德风险。总之,信息不对称现象越严重,审计风险越大。②
二是公共财政体制缺陷与法规缺失共存。在现行的财税体制下,财权向上集中,事权下放,当地方政府没有相应的财力完成公共管理事务,便会采用各种办法筹集财政资金。然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范制度不够完善,债务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造成债务资金筹集方式不规范,使用效率不高甚至形成资金闲置,偿还压力大等各种弊端,审计机关在对其他政府部门的债务情况进行审计时缺少一个强大、完善的法律体制作为依靠,有时会出现审计机关以越权援用的法律法规作为处罚依据,导致审计失败。
三是政府审计系统存在多个风险控制弱点。首先,审计体制不完善。政府审计实施多年来,人们对政府审计的关注度有所提高,对当前审计体制存在的弊端有着清醒的认识,据相关统计,60%的人认为当前审计机关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实施的审计活动属于政府内部审计,对当前政府审计的公正性存在质疑。
其次,审计人员素质无法满足当前需要。就地方政府债务审计而言,其审计难度高于一般的审计项目。一方面,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资金使用得当、收支平衡,包括量的核实与质的把关,这对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主要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整理、科教文卫及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建设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因此审计人员不仅应该具备会计、审计及环境知识,还需要宏观管理、法律、计算机运用等方面的知识和综合分析的能力。但是显然,目前审计人员现有的业务水平还难以适应耗时耗力的地方政府债务审计。
最后,审计方法落后、审计工作量大。本质上,审计活动是一项系统工作,具有连续性,只要有一名审计人员在其中一个环节有不规范的行为,这个不规范的行为就会向后传递,最终导致审计结果失真。另外审计机关内部管理不科学也是导致政府审计风险产生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当政府审计机关采用的审计依据不正确,或没有完全履行职责未将职责范围内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查出并正确处理时,就会产生较大的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