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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影响与审计风险研究(2)

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对政府审计风险影响的措施

一是落实承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信息对等。在审计关系中,审计机关处于信息劣势地位,改变这种状况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落实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委托人之间承诺机制,使各方利益达成均衡并对其中的违法行为给予约束或惩罚。在对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中,需要地方政府对人民汇报完整的预算,并对提供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向审计机关作出约定;审计机关承诺人民审计报告的真实合法性;审计人员保证向审计机关提供全面的审计信息,否则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进度,形成严密的法律监管网络。调整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分配,达到财权与事权匹配,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同时,协调部门规范,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借鉴已有的债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形成系统的法律监管网络,实现依法治国。

三是优化审计体制,改变审计策略。第一,逐步实现政府审计的自主独立性,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先生认为,由一个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审计机关将政府实现其承诺的情况,客观地加以认定,和原先的许诺对比,公之于众。只要政府是实事求是的,就一定能取信于民。

第二,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加审计人员在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经验;将数学方法运用于计算机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和准确性;借助社会审计力量,把审计业务外包给社会审计机构,分散部分审计风险;审计机关自身要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审计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建立计划、查证、处理、执行“四分离”模式,形成审计机关内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并相互制衡的严谨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改变审计策略。把政府审计的重点从真实合法性审计向真实合法性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转变,将事后审计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在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中,应重点关注融资前及资金使用过程中这两个时间点,避免产生风险。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审计机关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两者各司其职。因此,避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泛滥的最佳方式便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对其进行监督。如果审计机关能在资金的使用效益上下足功夫,如在对项目的决算、验收之前,款项还未支付出去,审计机关就已经对其进行审计监督,就可以形成强烈的对比,审计之前应付多少,审计之后纠正了多少,审计机关的作用就可以得到量化,审计效益一目了然。

可见,地方政府债务对政府审计提出了新的挑战,因为数量若没有控制在合理的、可应对的范围内,偿还能力不足时易引起财政风险;如果地方政府债务质量差,使用不当,没有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就是财政资金的巨大浪费。审计机关要从多方面思考,建议地方政府采取可行措施预防潜在的财政风险,地方政府对审计机关的倚重也会有所增加。

(作者单位:三明学院)

【注释】

①陈慧明,王良:“政府审计风险形成原因及其防范”,《广东审计》,2007年第2期。

②陈红:“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政府审计风险博弈分析”,《三明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责编/张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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