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政策的内涵界定
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以来,如何能利用世贸平台推动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成为一个重要课题。诚然,与科学技术相关的技术创新政策日趋成为公共性问题,而被纳入公共政策的范畴。笔者为研究需要,将技术创新政策主要定义为激励企业进行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服务的积累、扩散和商业使用的各种政策,即更强调技术创新政策是关注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过程的政策。因为技术创新政策的目的是要推动现代科技发展的成果转化,为市场经济和人类进步服务。
加入WTO后,我国需要遵守由WTO相关协议所构成的技术创新方面的国际规则参与市场的竞争。十余年间,我国相继颁布实施的一系列技术创新政策与WTO协议规则相互协调,这些政策法规构成了我国技术创新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为推进技术创新进步,促进我国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国家现行的技术创新政策仍面临着革新和完善,建立符合开放型经济特点的中国对外管理体制和机制,还要充分发挥我国的传统比较优势,实现对外贸易的转型升级,努力构建技术创新优势等。因此,对“入世”以来我国技术创新政策的特点进行理性科学的分析梳理是十分必要的。
入世十年技术创新政策的特点
WTO制定的各项规则直接影响到我国技术创新政策的制定,如《技术贸易壁垒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等,十余年间,我国根据WTO的规则不断调整技术创新政策,使其特点呈现递进的趋势。
强调知识创新环境的优化。一是《技术型贸易壁垒协议》促使我国增加知识创新含量。《技术型贸易壁垒协议》是指那些确定工业产品或消费品的某些属性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法规和标准,以及检验产品是否符合技术法规和确定产品质量及适用性能的认证、审批和试验程序所形成的贸易障碍。①往往是发达国家根据本国已有的国家标准或技术水平制定相应的进口条件,这些条件使许多发展中国家远达不到标准。因此,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作为发展中国家只能通过技术创新,以知识作为企业新的竞争资源,从“资本积累”为核心的生产向“知识积累”为核心的生产转移来达到增加产品知识创新含量的目的。“入世”十余年间,我国也正以此为方向,通过不断优化知识创新环境,激发企业的创新热情。
二是知识创新环境优化的技术创新政策。知识创新环境包括基础环境、人文环境、市场环境、政策法制环境等。其中,政策环境包括政府财政投入政策,税收、专利、标准、教育与人才培养以及科技市场、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产业等各项政策规定。法制环境包括公民的法律意识,中央及地方法律、法规对知识创新的支持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等。②政策法制环境是知识创新的制度和法律保障,是国家和政府利用职能干预知识创新活动的重要手段。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对于企业来说,知识的生产、储存和转移则关系到企业的创新能力。因此,知识创新环境的改善,与我国出台相关的技术创新政策是密不可分的。知识创新环境优化的技术创新政策包括:
第一,知识产权政策、技术标准战略等内容。重视知识产权建设的战略意义,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能保证更多的研发资源进入我国,促进企业创新活动的持续发展。正是基于此,2006年12月,科技部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改委等,先后联合发布了《关于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建设和服务能力,以促进和完善创新构思,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2007年1月,科技部、质监总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又颁布了《科技计划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的实施细则》,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863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等计划,推动技术标准战略深入实施,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应用。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强调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同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专利法》,至此我国已制定了4部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律,18部知识产权行政法规,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了法律依据。2013年2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实现翻一番,与此同时,鼓励企业通过专利交叉许可等方式开展国际创新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向国外申请知识产权。据报道,中国专利申请量从 2001年度的20万件增长到 2011年度的 163万件,10年间增长了8倍,企业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从2001年的1000余件增长到2011年的5.8万件,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权中国发明专利 17.2万件,授权量是2001年的近11倍。
第二,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要求,国家有关部委制定了扶植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财税、金融和管理等政策。2002年,科技部发布了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新纲要》,推动高新区通过实施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区域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创新辐射中心。2006年2月,发改委出台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促进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2008年12月,由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等联合颁布了《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以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实现创新成果的快速产业化,促进技术集成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高新产业的发展会使创新要素有效聚集,带来持续的创新活动,以实现技术创新的持续发展。正如我国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目前已超过了50%,2005年高新区工业总产值1367.58亿元,同比增长25.7%,是1996年高新区建区之初的13.7倍;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324.32亿元,同比增长30.91%;工业增加值260.13亿元,同比增长26.2%。
第三,国家为鼓励技术创新,于2004、2008年两次修改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其中技术发明奖奖励重大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注重自主知识产权和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新《细则》体现了我国已将技术创新纳入科技活动的评价标准中来。
注重自主创新。一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激励推进我国的自主创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一把“双刃剑”,我国技术贸易领域初始改变了以往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的策略,而开始注重引进国外的软技术,通过对引进技术加以消化、吸收,最终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但这种技术创新策略看似有效,然而在国际上日益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却极易造成我国对国外技术的依赖。而且其极易演化成对国外技术的仿制,并构成侵权行为,因此,与这种策略相关的技术创新政策也应该在“入世”之后作出调整。③我国的技术创新战略也从由跟踪模仿为主逐步转向以自主创新为主;从掌握、熟悉规则,转向充分运用世贸规则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应对各种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