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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群体的机会主义倾向研究报告(3)

机会主义倾向滋长的条件

除了讨论机会主义产生的原因和危害之外,一方面,我们还想知道民众如何看待那些虽不直接引发机会主义行为、但却让其得以滋长的条件;另一方面,我们想看看在民众心中,哪些因素更有助于减少机会主义行为。我们问及受访者“哪三个现象在客观上最容易使机会主义滋长”;同时,又问及“党和国家在遏制官员机会主义倾向上做了很多努力,但也有很多不足。您觉得在哪些方面做得最不足,最需要进一步努力”,也要求选出三项;然后再把两道题中每个选项的被选次数进行标准化,作为横、纵坐标,从而形成矩阵(图4)。

第一个象限中的点,是那些与滋长机会主义心态关系更大,并且也最需要改进的方面。位于这个区域的有公众监督渠道、政绩衡量标准、责任和惩罚机制。看来,让因为机会主义倾向而做出鲁莽决定并造成损失的官员承担责任,并给予适当惩罚,似乎是效果最好、操作性最强的方法。而若公众监督渠道不通畅,就会使及时发现并纠正机会主义行为变得困难。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力量来打造一支理性、客观、务实、严谨的干部队伍,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另外,完善政绩考核标准,注重任职期间取得成果的质量、效率,避免因为评价标准的不合理而导致官员急功近利,导致官员感到踏踏实实做事的机会成本太大,这在受访者看来应是管理者应集中努力的方向。这一点之所以受关注,恐怕与一些地方或部门在发展经济时只重投入不计产生、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的现象有关。

民众容忍度位于第二象限。如果人们对政治和社会事务没有兴趣,如果媒体无法调动人们批评、曝光官员机会主义行为的意识,那么有机会主义倾向的官员就会肆意利用人们的消极容忍。受访者虽然认为民众的监督批评意识亟待提高,但却认为这个因素的影响偏小,也许是因为这方面的改变并不能像加强责任和惩罚机制一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图4

第四象限包含了法律健全程度这一点。人们一方面认为不健全的法律带来的危害大,另一方面又认为,相比其他方面,修订完善法律并不急迫。之所以有这种看法上的矛盾,或许是因为,虽然一方面,法律的模糊界定确实给机会主义开了天窗;但另一方面,法律的模糊和不足也无可避免,在完善法律方面急不得。不过也正因为法律有模糊性,才更需要按照现实情况和民主法治的原则合理地解释和适用法律,而这恐怕是法律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了。

总之,考虑到利用公共资源的机会成本,以及在工作中花费的精力和时间,官员确实有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充足的动机。为了增强领导干部队伍的原则意识和务实精神,除了以上提到的鼓励舆论监督和建全责任机制外,也应更加注重选拔那些专业知识水平较高的人才,进一步明确各级官员的权限,避免突击式立法和越权立法,并且防止各级官员打着“贯彻上级精神”的名义行机会主义之实,并以此谋取私利。(执笔:吴  江)

注释

1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中国公众的竞争心态调查报告”,《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3年9月上。

2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鸵鸟型’官员特征调查——官员自己怎么想,怎么看”,《人民论坛》,2013年8月下。

责 编∕凌肖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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