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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还是收入公平

——基尼系数背后的故事

收入分配状况随着我国经济增长不断恶化是不争的事实,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学界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2012年底,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公布其研究结果:中国家庭基尼系数2010年为0.61。这一结果赚足了眼球,也再一次将收入分配改革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今年两会前,国家统计局给出了2003到2012年十年的基尼系数,其中2010年基尼系数为0.481,即使是最大的2008年基尼系数也未超过0.5,只有0.491。这显然与西南财经大学的结果相去甚远,随即围绕哪个估计更准确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虽然,学者们看法不同,但对于基尼系数所衡量的收入差距的关注却从未减轻过。这里,我们要追问一句:基尼系数真的那么重要吗?

一、不应孤立的看待基尼系数

基尼系数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不仅能够较好的测量收入差距的情况,而且具有较强的经济学含义。经验表明当一国的基尼系数超过0.4时,这个国家将面临着社会动荡的政治风险,这就是著名的国际警戒线。然而,中国在2000年基尼系数就已经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之后经济继续快速增长,且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当前学界比较认可的是2010年以后中国基尼系数应该超过0.5,但显然社会动荡并没有出现,经济也没有因此而出现下降的趋势。尽管,社会各界与政府都认为当前处于社会矛盾高发期,且时有群众事件发生,但这些事件背后往往不是收入差距过大,而是其它一些因素(如环境污染,征地补偿等)。

为什么中国基尼系数在超过国际警戒线后,不但没有出现动荡,反而维持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呢?从经济的角度看,原因无外两点:

其一,计划经济的遗产——社会分割。尽管市场化改革已经进行了三十多年,但地区、城乡、产业、行业等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大小小条块并没有被彻底打碎,社会依旧缺乏流动。这就使较大总体收入差距被化解在无数小规模团体内部的较小收入差距之中。如,城乡收入差距虽然很大,但城乡内部收入差距却相对较小;行业间收入差距很大,但行业内部收入差距却较小。

其二,收入差距的扩大伴随着较长时间的收入水平的提高,也即收入差距是在增量改革中逐渐拉大的。改革开放至今,基尼系数从1981年的0.31到现在的0.5,增长了60%多;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80年的447元上升到2011年的21809.8元,增长了四十多;农村人均纯收入也从1980年的191.3元上升到2011年的6977.3元,增长超过35倍。显然,收入增长的速度大大超出收入差距的增长。收入增长是可以直接感觉到的,而收入差距的增长则不易察觉,特别是在一个相对狭小的范围内,收入差距的变化并不大。人们在收入快速增长中慢慢适应了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

为此,在衡量收入差距时,不能孤立的考察基尼系数的大小,更应结合居民收入变化关注基尼系数变化的过程,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基尼系数警戒线水平。

二、不应寄予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在短期内改变收入分配状况

收入分配的逐渐恶化,让人们对收入分配改革寄予太多的期望,然而将短期内改变当前较为悬殊的收入差距寄期望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台显然是不现实的。首先,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制定过程阻力重重。2004年开始起草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在2013年2月5日出台。仅仅是一个框架性还未涉及具体政策就经历10年之久,这又是为什么呢?大多数人将其归并为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然而,利益集团为什么阻挠呢?原因就是本阶段的改革已不再是帕累托改进型增量改革,这种收入分配改革无论是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都必然会触动既得利益者。在利益集团的干扰下,政府要出台更细的可操作的政策想必需要更长的时间与更加紧迫的环境。

其次,与收入差距扩大相似,既得利益集团面对自身利益的损失需要更长时间去适应。由于利益既得者往往也是经济发展促进者或者是权力的制定者,因此,要维护社会基本稳定与经济快速发展就不能在短时间内过分触及既得利益集团。面对会损害自身利益的收入分配改革既得利益者不但不会坐以待毙,而且会不断维护扩大自身利益。十年前,要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时,基尼系数仅为0.4多,十年后虽然出台了总体方案但基尼系数已经增长到0.5左右。这就意味着,既得利益者通过扩大自身利益来避免改革可能给自身带来的利益损失。为此,与其大声疾呼收入分配改革,倒不如给政府时间一点一点改,将收入分配改革融入众多小改革之中,最终使中低收入者受益。因此,在寻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的平衡过程中只能小步前进,这就必然需要一定时间才能逐步稳完成。

再次,收入分配状况改善,特别是初次分配中劳动力份额的提高,是经济发展过程与政策干预双重作用的结果,不可能由政府单独完成。按照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劳动力供给减少与劳动力工资上涨是二元经济拐点的开端,此后,收入分配状况将随着工资上涨逐渐改善。而我国在完整经济体系建成之初就带有强的资本与技术偏向特征,改革以来虽有所缓解但并没有根本改变。而且从政府到企业都偏好“先进技术”,而不顾我国要素禀赋特征,这就是为什么劳动力会长期供给过剩与低工资维持了相当长时间的原因。尽管当前出现过短暂的“用工荒”,但从全国整体上看这种“荒”是不存在的。因此,要改变收入分配状况首先要做的是根据要素禀赋特征实现充分就业,然后迫使收入分配由资本向劳动倾斜。据统计,发达国家居劳动收入占比长期在60%以上,而我国当前劳动收入占比在2003年出台最低工资标准后迅速下降,当前不足GDP的45%。显然,单靠政府的最低工资等政策并不能改变劳动在收入分配格局中的弱势地位,而寄希望于劳资谈判制度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问题的关键是我国经济增长技术进步倾向,而要改变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由此可见,造成我国收入分配状况不能在短期内改变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的资本、技术密集倾向,而政府又受制于各种既得利益集团,所以说短期内依赖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改善收入分配状况、缩小收入差距既不现实也不可能。

三、不应过度关注基尼系数而无视机会与规则公平

任何国家的政府都必须在社会稳定(收入分配状况)与经济增长之间进行权衡。由于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差异,发达国家衍生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其中,美国崇尚效率至上,与经济增长长期共存的是较大收入差距(战后基尼系数长期处于0.4-05之间);欧洲政府通过提供高水平的社会福利实现了收入分配的公平(基尼系数在0.2-0.4之间),但不可否认高福利国家均面临经济增长乏力的现实。从效果看,美国在经历“次贷危机”后,经济社会继续向前发展,而欧洲在主权债务危机下却举步维艰。为什么美国能够实现增长与收入分配不公的长期共存呢?原因不单是美国崇尚效率,更重要的是政府尽最大可能维护市场竞争规则对每个人的公平,规则公平使每个人都拥有相同的机会,从而保持了较高的社会与收入流动性,这样就消除了大家对结果(收入差距)不公平的反感。因此,维持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之间更重要的可能不是收入水平的均等化,而是创造一整套制度保障个人享有相同的规则和机会。

就当前我国的现实而言,缩小收入差距和实现共同富裕还需要很长的时间,而要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与政治环境,就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继续维持较快的经济增长,从而保证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二是,避免过激政策刺激既得利益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三是,继续通过法制建设,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四是,提供基本福利制度,特别是教育制度的完善使个人拥有相同的起点。只有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才能使市场规则完全支配经济行为,压缩潜规则发挥作用的空间,使各种“二代”们消失在不断提高的社会与收入流动性中。

[责任编辑:郑韶武]
标签: 规则   收入   还是   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