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治理:理论与现实
当前利比亚的安全困境,实际上是冷战结束后许多国家面临的冲突后安全治理问题的一个缩影。一般说来,解决安全困境的路径主要有三种: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DDR)、安全部门改革(SSR)和临时稳定措施(ISM)。
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作为管控从战争过渡到和平时期局势的一种工具。解除武装是从战斗人员和一般平民手中收集、记录、控制和处置小型武器、弹药、爆炸物和轻重型武器的过程;复员是活跃的战斗人员正式地和受控制地脱离武装部队和团伙;重返社会是前战斗人员获得平民身份,并获得可持续的就业和收入的过程。
安全部门改革是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概念,其基本思路是在冲突爆发后,以一种有效的方式在法律范围内重建军队,为百姓提供安全的环境。
而临时稳定措施(ISM)则主要适用于冲突刚刚结束到初步的安全环境确立这段时期,主要包括建立民用服务团、军事一体化(即按照法定的程序将非法定武装团体融入法定的安全框架)、将现存的武装部队转化为过渡时期的安全部队,以及一定时期内在国家框架允许的情况下保留过渡地方自治部队等。
要想打破利比亚的安全困境,没有一个单独模式,必须采取综合方式,有针对性地下药。
首先是利用制定宪法这一契机,建立更为广泛的全国和解机构。在重建国始终存在着一些力量,它们的行动与该国的重建目标不一致。使冲突向协调转化的措施很多,在其他条件给定的情况下,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一个协调型的制度(或机制)的存在。制度的关键功能是增进秩序,当秩序占据主导地位时,人们就可以预见未来,从而能更好地与他人合作。
其次,区分不同类型的游击队,创造条件,逐步割掉这些毒瘤。利比亚的游击队至少可分为四类:一是在东部和西部都存在的革命部队,这些部队一开始是非正式巷战团体,但现在逐渐发展成为甚至有能力攻击坦克的组织;二是不受监管的旅,它们是从当地的军事委员会和革命旅中分裂出来的,执行社区的功能;三是后革命武装,它们来源于被击败的卡扎菲部队,主要存在于支持卡扎菲的地区,其作用基本上是填补安全空白;四是包括有组织的犯罪团体和极端分子在内的游击队。对于第三、第四类,应该以打击为主,而对于第一和第二类,可以采取临时稳定措施(ISM),借鉴南非和科索沃的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比照DDR和SSR方法逐步消化。
最后,与在该国有着重要利益的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协调,寻求必要的支持,并在特定的情况下要求联合国派遣维和部队。在后卡扎菲时代,西方大国显然无意广泛介入利比亚的重建行动,阿盟和非盟没有足够力量和能力部署维和行动。联合国具有丰富的维和经验,主导利比亚的重建具有很高的合法性,也可以减轻利执政当局对主权问题的担忧。因此,未来将联合国利比亚支助团升级为维和部队可能是一个优选。
展望未来,利比亚建立一个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安全部门需要数年的时间,也许需要10多年。联合国秘书长利比亚事务特别代表米特里曾经指出:“不应低估利比亚的风险,并且根据同样道理,不应忽视机会……在可预见的将来,利比亚人民将继续承受数十年残暴统治留给他们的沉重后遗症。因此,过渡期的管理必然是困难的,也许比我们一年前想象的更加困难。”
本文来自《南风窗》2013年第21期(2013.10.09出版),作者:江涛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