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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养老金缺口的四个思路

根据国务院部署,今年内我国将完成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明年开始全面推广,两年后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然而,据参与养老金改革方案撰写的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称,在济南、苏州、绍兴等地调研时,当地政府坦承虽然当地养老金存在结余,但是填补个人账户后将无剩余。这种现象若不尽快得到改变,“全国统筹”势必成为空谈。

自20世纪80年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国推行以来,可谓历尽坎坷。“在职时参保,退休时享受”是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但在实际操作中,普遍存在个人账户有记录而银行无钱的情况。由于统筹部分入不敷出,个人账户名存实亡。随着时间的推移,退休的参保人员越来越多,长期隐藏的兑付危机逐渐显露出来。目前,专家学者正在加紧研究“延迟退休”抑或“延迟领养老金”的应对方案,真可谓“逼出来的思路”。

当前,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缺口已成为地方政府最头痛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财政要给予补贴。这条规定明确了地方政府养老兜底责任,但政府财政的养老压力也开始显现。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曾指出,2011年虽然当期结余规模很大,但剔除财政补贴和非正常缴费之后几乎为零,剔除财政补贴之后,当年有14个省份当期“收不抵支”。

去年10月17日,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作客人民网,曾提出“增加个人缴费,把个人账户做实”的设想,旋即遭到了众多业内人士的反对;一个星期后,人社部作出回应,“提高社保个人缴费来填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说法只是专家的个人建议,社保缴费的费率具有很强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人社部暂无相关政策性的文件”。既然我们不能擅自提高社保个人缴费比例,而“延迟退休”“延迟领养老金”又是权宜之计,何不换个思路填“缺口”呢?

立足于“查漏补缺”。据审计署去年8月2日公布的社保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12个省本级、67个市本级和328个县欠缴保费270.97亿元。照此测算,全国范围内欠缴的保费恐怕不下千亿元。至于虚报冒领养老金的情况,在全国各地亦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尽管没有任何方面作过统计,想必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为此,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大清查,按现行政策,将该收的收起来,让该退的退出来。

“抢救性”的征缴。对于无法正常缴费的困难企业,则要区别对待。可以采取“抢救性”的征缴措施,即通过专业机构评估、政府审批同意,允许企业以具有保值潜力的土地和房产预缴或抵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政府财政会同社保经办机构对这些待变现资产统一掌管,合理经营,并适时予以拍卖变现,力求保值增值。

落实养老金并轨。据财政部《2009年地方财政收入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中国财政供养规模达5393万人。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3500元。如果将中国财政供养人员均按月收入3500元工资计算,同时加上单位应缴的比例,粗略统计应缴养老金总额约6342.2亿元。如果中国财政供养人员全部参加社会保险,把财政对他们的补贴转移到养老基金上来,有利于实现社会均等化和社会和谐。

提高央企上缴比例。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就此提出了比较好的建议,值得研究。可考虑将中央企业(包括金融企业)超过51%的股份逐步划转到社保基金,这样既不影响它们的控股地位,又增加了全国养老战略储备资金的积累,同时也有利于央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央企上缴中央财政利润按30%的比例划入全国社保基金。国际上,有些国家在这方面做得更彻底,如挪威就把石油产业的全部收入作为养老金储备。

[责任编辑:杨昀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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