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金融体制改革涉及三个层次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中国未来金融体制改革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深化金融组织体系的商业化改革;二是强化审慎监管体制和危机处置能力的改革;三是汇率弹性、利率市场化和资本项目开放等要素领域的改革。
从过去10年的金融改革历程看,越来越多的人深切地感受到:第一个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变革是下一步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前提。金融机构基础行为不改变,利率市场化等要素改革很难取得实质性成效,即实质性突破金融垄断,厘清金融与政府的关系。具体而言,以下这些措施有可能逐步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一是如何逐步降低国有银行体系份额。可以考虑选择一到两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实施民营化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现有金融机构重组改造;二是积极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等;三是加快推进增加市场约束、降低道德风险的改革,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等。
监管套利的发生和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与监管政策、规定的不一致相关,这是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条重要的经验教训。这需要完善审慎监管的框架加以解决,特别是不同的监管当局对同类业务的监管政策,应该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监管标准应该有相应的协调性。在这个意义上讲,最近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货币政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中央宏观调控工具,要求金融监管与之相互协调,这样才能够发挥出预期的政策效益。
未来,宏观金融政策框架也可能做出重大调整。由于中央银行在管理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吞吐基础货币上有了较多的主动权,就可以保证整个货币信贷的供应不会超出控制的范围,这时候放弃过去僵化的、效率低下贷款规模和贷存比的控制是有条件的。《巴塞尔协议Ⅲ》的核心就是约束商业银行的扩张行为,提高偿付能力,用流动性指标防范银行的支付风险。商业银行在《巴塞尔协议Ⅲ》的框架下完全能有效管理好自己的风险。如此,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能取消贷存比和信贷规模管制,逐步释放商业银行正常管理其资产负债表的自主权,提高宏观金融整体运营效率。
在金融开放方面,现在大家争论很多的是汇率、利率和资本项目开放的次序。
对内的利率、汇率改革和对外资本账户开放,究竟孰先孰后,次序的逻辑如何?长期以来,学界普遍认为,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是进一步开放资本项目的前提。理论基础是蒙代尔的“不可能三角”,一个国家在固定汇率、资本自由流动和货币政策独立性三者之间不可兼得。而现实中,这个三角的三方都可能是以非完全、非绝对的状态而存在。各方推进通常处于交错状态。这使得次序的逻辑在理论上和实证上都得不到很好支持,因此争议很大。
以上分歧充分说明,次序应是个时点性的概念,不同的宏观条件,次序或有不同的优解。从大的方向着眼,次序要服从宏观经济的平稳和经济软着陆;从小的方向着眼,要以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独立性为先,也就是说,在“不可能三角”中,中央银行最后实际上更多是在汇率和资本项之间做选择。基于上述理解, 笔者认为,中国资本项开放优先的宏观时间点可能过去了,因为中国的宏观条件正在经历结构性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