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借粮”运动而言,1925~1926年,湖北发生了严重的旱荒,并向鄂豫边界蔓延,这场灾荒迫使歉收的农民采取“借粮”的方式缓解生存危机。石生宝回忆了1926年时黄安紫云区的情景:
快到年关的时候,吴先筹领导郑家边农民协会到他叔爷吴维申(地主)那里借了二十担。詹以贤带农民找他叔詹文典兄弟三个(地主)借粮食,借出十五担。吴焕先找吴孟先借粮十五担,分给了旦家冲穷苦农民。汪忠民、吴先筹找吴惠存借粮五担。毛国兴、程儒香找方晓亭算甲下公田的账,借粮十五担,分给了毛岗、程家湾、长岭岗的农民。29
应该说,这一“借粮”运动本身就暗含着乡村传统正义观的延续,因此,早期下乡革命知识分子多充当头面人物与“借粮”的对象进行交涉,不少“借粮”运动走向了成功,但多数却走上了“武装借粮”的道路。据吴先恩回忆,当时鄂豫边的“借粮”运动“首先借大户,借吴惠存的,借吴条之的、吴正之的,先借吴家的”,“我们那时跟在一路,是积极分子”,“不借不行,不借真是拿刀枪,等于武装借粮。开始好说话,派人去交涉。不同意呀,我打你的粮仓。他没法子,人们都起来了,基本上是武装借粮。”30从这些事例来看,革命知识分子领导农民群众到地主富户家“借粮”,并不是每次都可以通过和平交涉方式达成,亦有不少坠入“武装借粮”之境地。很明显,武装化的“借粮”运动,势必造成乡村穷富阶级之间的对立、交恶,为后续进一步冲突埋下了伏笔,乡村“减租减息”及“五抗”运动也有类似的命运。就麻城乘马岗四乡和九乡而言,当时“农协的口号是减租减息,二五减租、二五减息。实际上农民不交租,不承认欠账,不交税,地主也敢收”,31如此,如中央文件所载,“农民的斗争大致初起总是减租、抗税、减息等及反抗土豪劣绅的压迫,但是随后的发展,往往立刻便要进到推翻土豪劣绅的政权,进到夺取武装,以至于武装冲突。”32这些日常斗争运动,很可能也渗透了乡村农民的传统正义观,但是经过下乡革命知识分子的策略调整与转化之后,其背后就蕴藏了无穷的阶级意义。也就是说,灾难面前,乡村富户不履行自己的乡村道德义务,这必然激化乡村分裂、农民和地主富户之间的阶级仇恨,而煽动的阶级仇恨一旦升级,暴力性的阶级斗争即爆发。
毫无疑问,农民的阶级斗争意识高涨,乡村豪绅地主就异常惊慌,他们在乡村起初基本没什么组织依赖,因此不少豪绅地主就开始逃跑。为了制止豪绅地主的逃跑,当时下乡革命知识分子采取的方式就是“迅速行动起来,把一些有权威的豪劣抓住,并动员农民自己动手打死一批”,于是,暴力帷幕迅即拉开,乡村舞台“掀起了捕杀豪绅地主的热潮”。33虽然在捕杀豪绅地主的狂潮中,革命知识分子领导的农民协会并未镇压所有的地富阶级,但是有几种土豪劣绅被摸底后是不会放过的,“一种是抗拒减租减息,造谣破坏;一种是搞假农协派人打入农协;再一种是搜罗流氓、狗腿子,请教师爷打拳习武,组织红枪会,用武力抗拒的。”34当农民协会摸清这些土豪劣绅之后,就会用自己手中不受约束的专断权力,挑选最大恶疾者作为复仇、清算的对象。
当然,言及至此,又不得不提到经常被忽视的另外一点,这需要新型公权力的支持。当时董必武在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正式公布了《湖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和《湖北省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暂行条列》。其中规定,凡有下列行为的都为土豪劣绅:
反抗革命或阻扰(挠)革命者;反抗或阻扰(挠)工农运动者;勾结兵匪蹂躏地方及党部人员者;与匪通谋坐地分账者;借故压迫平民致人死伤或损失重大者;包揽乡村政权、侵蚀公款、劣迹昭著者等,分别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拘役、罚款。对触犯上述条例的各罪犯,均由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审理。35
这正如陈耀煌所言,武汉政权对于“土豪劣绅”的认定,大多是指那些勾结军队、垄断地方政权,排斥武汉政权,并借此压迫人民的乡村上层地方精英,已不是泛指一般的地主阶级,而是隐含了更多“政治上”的理解,指的是那些国共合作政权的异见势力。36对这些异见势力,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又训令各县党部迅速成立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进行整肃,训令指出:“各县土豪劣绅,异常猖獗,急应采取非常手段,迅予肃清,不能视为普通罪犯,适用普通法律审判。”37随后各县即成立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这样,农民有了国共合作的国民党省党部及县党部公权力的撑腰,就会遏制不住自己的斗争怒火,理直气壮地去找寻真正的土豪劣绅清算。
在公权力的支持下,当时革命知识分子领导的农民协会惩治豪绅地主是通过惩办真正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开始的。这些恶霸劣绅在乡村社会中都被认为有伤天害理的劣迹,下乡革命知识分子组织农民协会动员农民惩办他们,不仅树立了道德正义权威,同时也获得了民众的心理认同。从而,革命知识分子代表的中共在乡村也就成为实实在在救苦救难的活菩萨。
前文提到的吴惠存是黄安紫云区郑家边的大土豪,他平素借自己掌握的政治资源,干了不少危害乡村的恶事。据《新县革命史》记载,这些恶事包括“制造假印,包揽词讼,勾结官府,私设盐卡,坑害乡民;拦截华侨,强占民女,网络土匪,谋财害命;巧立名目,私征捐税,私筹军粮;重租高利,盘剥农民”,“农民运动兴起之后,他指责咒骂,并指使爪牙,勾结军阀残匪,残酷地杀害吴焕先一家五口人”。38吴惠存危害乡人的举动反映了传统乡村公权力的武化与劣化,这引起当地群众的极端愤恨,群众组织起农民协会之后,首先复仇、清算的自然就是吴惠存。据郑位三回忆,当吴惠存被抓捕之后,“在押赴县城的途中,因闻听吴惠存的亲信正策动人马要拦路把人抢回去,押解的农民便在王锡九村庄附近,把他活活打死了。”39另外,麻城乘马岗罗家河村的丁枕鱼也是一个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当“农民协会开始发展时,他就四处造谣破坏,并搜罗了一批流氓、狗腿子,秘密组织红枪会,企图以此来破坏与打击农民运动。”40农民协会成立后,即对其进行了复仇、清算。据王树声谈话录透露:
农民对丁枕鱼久有刻骨仇恨,半夜里集合起来,扛起刀矛扁担锄头,点起干竹子,通向罗家河,将丁的住宅团团围住,丁枕鱼的狗腿子抵抗不住,丁枕鱼被农民群众从屋子里拖出来,农民们你一脚我一拳,把他打得半死。以后就把他送到县里关押,县长、承审官拒绝收押,农民们就闹哄起来,县警备队(县长掌握的武装)想干涉,农民们不怕他们,最后用县农民协会的职权把丁关了起来。41
从地方性资料来看,当时革命知识分子领导的农民协会既惩办了一批土豪劣绅,同时也惩办了一些贪官污吏。据王树声、陈再道、詹才芳回忆,1926年冬和1927年春,鄂豫边的黄麻两县“先后逮捕惩办了吴惠存、李介仁、丁枕鱼、王子历等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数十名,麻城的革命群众,还粉碎了反动县长刘芳、商会会长李舜卿等组织反革命政变的阴谋。”42当时“杀人是大事情”,按照《郑位三谈话录》记载,只要“支部党员做主,群众同意决定便杀,不请示可以。”43因此,这些土豪劣绅及贪官污吏,有不少是革命知识分子带头、群众自发镇压的,亦有不少则是通过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审判之后斩首的。当时,仅黄安一地,“各乡除了农民亲手打死的吴惠存等一批豪绅地主外,同时还通过政府,先后把罪大恶极的李介仁、阮纯青、张英廷、李士显等十九名豪绅地主捉住,押往县城法办。”44
在惩办的过程中,土豪劣绅及贪官污吏一般都遭受到暴力性的人格侮辱,地主阶级统治农村社会的威风被打压下去,他们颜面扫地,而农民通过对土豪劣绅及贪官污吏的镇压释放了无以复加的仇恨感。比如在抓捕丁枕鱼时,骨干农民对其不但拳打脚踢,还痛斥道:“过去头顶你的天、脚踏你的地,逼死了我们多少人,现在这个天,这个地是我们的了”,而曾被丁枕鱼霸占未婚妻的吴某,不但带头痛揍丁枕鱼,且更是咬牙切齿地怒斥:“你害得我结不了婚,成不了家,现在该我报仇了。”45新县观音桥的农民不但复仇镇压了当地土豪劣绅方晓亭、石子谦等人,还把他们两家的祖坟掀了个底朝天,带头农民在挖他们两家祖坟时,还说:“你们说你们的坟山风水好,我们把你们坟山上的树砍了,挖掉你们的祖坟,看你好在哪里?”46麻城三河成立农民协会后,“群众把当地的大地主胡瑞山用绳子捆起来游街,并强迫他喊‘我是地主,剥削了农民,你们不要学我’”,而“群众手里拿着小旗高喊‘打倒土豪劣绅’、‘打倒贪官污吏’,庆祝自己的胜利”。47这种个人与集体互动的复仇心理的升级与释放,自然就会驱使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做出平素难以想象的恐怖之举,而群体效应又会使得农民在不知不觉中步入专横性的狂欢。
农民在镇压土豪劣绅及贪官污吏的过程中,可以抒发、释放仇恨,并享受狂欢的感觉,同时,参加农民协会的武装斗争又可以使他们赢得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据王树声回忆,在镇压丁枕鱼之后,麻城乘马岗地区“拿起了原始武器的农民,紧接着又捉了方家湾王子历等十余个土豪劣绅,并把他们的粮仓打开,把被搜刮去的积谷陈粮,一袋袋,一筐筐,喜笑颜开地背回家去。”48据《麻城革命史资料汇编》记载:
一次,刘文蔚等三人带着四百多人,扛着鸟铳,十二条来复枪,梭镖到林家山。林家山的地主三相公被吓跑,农民把三相公家的猪牛、粮食、衣物拿到王家庙。之后又到杜家洼、彦家边赶跑地主和三会长,将三次斗争地主所得的东西集中王家庙,粮食大家吃、衣服和钱大家分。49
农民在镇压土豪劣绅的过程中,不但可以得到复仇的满足,而且还可以分得浮财。当时,农民分得这些浮财的确是很理直气壮的,因为他们的传统伦理观念已经彻底改变,他们是在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至于那些外逃的土豪劣绅,农民协会也通过各种方式让他们的罪状深入民心。汪玉辉是黄安七里区万胜乡石家榨村大土豪,农民协会在镇压土豪劣绅时,他得以逃脱。当时下乡革命知识分子就创作《汪玉辉是老妖精》的革命歌谣宣传汪玉辉是个地地道道的“老妖精”,鼓动农民与其作坚决的斗争。50这一策略通过丑化土豪劣绅,让民众知晓土豪劣绅是自己的敌人,同时也可增加民众阶级仇恨的力度与浓度。
与之相对的是,多年来掌控乡村资源的土豪劣绅不可能就这么简单地束手就擒。据资料记载:河南到处是红枪会组织,豫南信阳、光山等地的枪会组织几乎遍及乡村各地。51一些利用传统姻亲关系外逃到光山的土豪劣绅及其亲属子嗣,勾结军阀势力或者自组枪会、民团等组织与农民协会及骨干分子对抗。前文提到的大土豪汪玉辉逃到光山柴山堡后就自办红枪会,并叫嚣说:“我将携两子一孙,带领我在光山创办的一堂红学”,“杀回我的老家去报仇;然后杀进县城,推翻党部和农协。”52而大土豪丁枕鱼之子丁岳平则“勾结地痞流氓组织伪黑白枪会”,“向党、协寻仇”,“捣毁党、协办公室,捕杀党、协人员”,还酿成了“麻城惨案”。53当时豪绅地主复仇事例非常之多,用下乡革命知识分子戴克敏的话来说就是:“土豪劣绅无可奈何,乃出其辣手,勾结附近光山红学,利用红枪会,捣毁党部农协,抄烧党员家产,滥杀农友,无恶不作”,确实造成了太多“白色恐怖”。 54如此“尖锐的政治和军事斗争,更加刺激了广大农民对反动阶级的仇恨”。55革命知识分子及农民为捍卫自己已有的革命成果,就必须毫不妥协地继续与乡村旧势力作斗争,他们一方面向武汉国民政府求援,另一方面继续反复仇。于是,农协与红枪会、民团双方在鄂豫边地区就复仇与反复仇进行了无数次的械斗与厮杀。20世纪40年代,戴季英回忆起鄂豫边地区的械斗与厮杀时说:“这战争相互残杀,破坏很厉害,表现农民战争原始情形,表现农民的破坏性。” 56
不过,这依然不能如陈耀煌所认为的国共分裂前鄂豫边的农民暴动是一种自发性暴动。57早期下乡革命知识分子的调适、鼓动作用不能忽略。王树声、陈再道、詹才芳等人后来回忆:
(农民)怀着千百年来的深仇大恨,拿起了锄头、扁担、刀矛、土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紧紧团结在一起,向封建地主和一切反动势力进行猛烈冲击。斗争最激烈的黄安高桥、七里、紫云等区,麻城的乘马、顺河等区,地主的权力都被打倒,农民协会成为唯一的权力机关。农民们的革命情绪更加高涨,他们兴奋地说:“盖子揭开了,革命就要革到底!”“共产党是真正领导穷人革命的,农民一定要跟着共产党干到底!”58
传统强政府、弱社会体制下,随着乡村权力网络的武化与劣化,农民本身就有深仇大恨,革命知识分子正是利用此点进行因势利导。随着革命知识分子的调适、鼓动与践行,农民就会认为中共是“真正领导穷人革命”,因此会勇敢而自觉地跟着中共“干到底”、“革到底”。
在大别山区,下乡革命知识分子最早发动农民走向暴动的地方主要是鄂豫边的黄安、麻城、光山三地,同是大别山区的其他地方,比如商南、六霍地区基本还处于酝酿状态,因此论文此部分主要以鄂豫边地区为中心重点阐释早期中共在乡村进行民众动员的过程及特性,值得注意的是,该地部分中共下乡革命知识分子利用“日常行为轨制”去动员农民革命,他们在进行乡村革命及武装屠杀时,往往又会使阶级斗争性质的革命运动异化为地域性的乡村农民半自发性械斗,历史本相的复杂性即在此。至于之后的情形,还有待进一步考证、论述。
三、阶级仇恨扩大化及山区暴动
1927年,中共领导的农民运动急剧高涨,国共合作的认同危机却也在急剧膨胀,国民党率先从“容共”全面走向“清党”,拉开1927~1928年的“清党”运动大幕。在国民党以“清党”为名的白色恐怖之中,有许多中共党人被捕、被杀。自全国各地慈善救济机构所作的不完全统计,1927年4月~1928年7月,全国各省被国民党逮捕和杀害的人数(不仅包括中共党人,也包括很多国民党左派)总计81055人,其中被杀者40643人,被逮捕者40412人。具体到鄂豫皖三省情况,其中湖北被捕者4258人、被杀者1664人;河南被捕者778人、被杀者461人;安徽被捕者460人、被杀者204人。59无论是全国性还是分省性统计,都能窥见国民党1927~1928年“清党”运动的血腥烈度。国民党的白色恐怖却让颇多深具革命理想主义精神的知识分子被捕、被杀害,当时的舆论对此诟病甚多。
国民党的白色恐怖无疑激起了中共党人的阶级仇恨,同时也促使中共革命发生急剧转型。在这个转型过程中,中共“八七会议”具有重要的转折意义。它最终确立以土地革命满足农民利益,动员农民组织武装力量,以农村包围城市进行阶级斗争,并最终夺取政权、建立及维系苏维埃政府的路线。这条路线,很明显是在汲取前期革命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提出的,它体现了两个基本特征:一方面是把夺取政权、建立及维系苏维埃政府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就是推展苛刻的群众路线进行地方暴动。60比如中共制定的两湖暴动计划决议案第一条“就是坚决的实行土地革命,领导两湖的工农群众实行暴动,推翻武汉政府与唐生智的政权,建立真正的平民的革命政权。”61中共制定的河南暴动计划决议案决定“目前河南CP的任务是组织这一广大的革命潮流,依靠工农日益发动各地的暴动,铲除封建势力,一直到摧毁冯玉祥的统治夺取政权。”62中共制定的安徽暴动计划决议案决定“用种种方法夺取枪械,秘密组织农军”,以“发展农村中之阶级斗争而引起农民走上斗争的道路,直至暴动夺取政权。”63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面前,中共的政策已经发生彻底转变。不过,这种转变的政策,在乡村并未得到很好的指导与贯彻,基本就是“要你去干,你就去干,至于怎样去干,就是你自己去干。”64那么,真实的地方实践情况又是如何呢?《郑位三谈话录》有如实反映:“当时具体策略、具体计划、具体指示都是没有的。党员干部都不懂,群众也不懂,遇事只要党内外几个人临时商量了就干,领导上没有策略指示。”65因此,后来大别山区中共革命的三大暴动(黄麻暴动、商南暴动、六霍暴动),基本都是那些有能力的下乡革命知识分子按照自己的经验及创造力在乡村摸索出来的,即带有半自发性特点,同时又深具中共革命的烙印。
黄麻暴动前,先前在城市活动的许多革命知识分子,迫于国民党的白色恐怖不得不迅速匿迹于乡村,他们与先期下乡的革命知识分子形成合流,合流过后的革命知识分子仅黄麻两县就有王幼安、戴克敏、戴季伦、戴季英等人。66其中新到乡村的革命知识分子嵌入乡村的动员模式与先期下乡动员农民的革命知识分子并无两样。但是,国共分裂后相当长时间里,即便乡村已进入实质性夺取政权阶段,但中共的群众路线在乡村并未进入实质性贯彻阶段,它有一个滞后效应,直到1927年10月,乡村民众动员经常因为此点被中共上层批评为“机会主义的余毒仍未铲尽”,“偏重军事动作而忽视群众的行动”。67实际上,“许多负责同志尚不懂得土地革命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因此“必须农民群众暴动起来才能完成”。68
那么农民是怎么动员起来暴动的呢?从黄麻暴动过程来看,恐怕还是革命知识分子领导的农民协会与红枪会、民团之间的半自发性械斗与仇杀的延续。笔者梳理当时的一手档案资料及部分口述回忆录发现,这个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27年9月于黄麻等地爆发的“九月暴动”;第二阶段是11月10日~11月11日的收缴三十军一营的枪械;第三阶段是11月14日~12月5日的攻占县城。
1927年9月,差不多与早先在城市活动的革命知识分子下乡同步的是,一些外逃的土豪劣绅及贪官污吏在国民党“清党”政策的鼓动下开始返乡,他们不但造谣“共产党,丧天良,先杀老子后杀娘,杀尽农民做帝王;共产党,真稀奇,先分田,后共妻”,69而且还自组乡村枪会、民团等组织破坏革命。与前期相比,1927年9月土豪劣绅及贪官污吏回乡复仇规模更大、行动也更凶残。据资料记载:
一些在外乡的土豪劣绅,却以河南光山县新集为中心,勾结了当地的民团、红枪会上万人,在丁枕鱼的儿子丁岳平、王子历的哥哥“王九聋子”、反动区长王既之的儿子王仲槐等反动头子带领下,向乘马岗、顺河集等区发起进攻。他们沿途抢东西、拉耕牛、毁青苗、屠杀革命群众。70
土豪劣绅多为复仇,而枪会及民团会众多为抢夺物质利益,因此,黄麻等地乡村颇多党组织、农协都被摧毁、破坏,农民的损失亦很惨重。在麻城,“党内也起了分化,少数动摇投机分子溜掉了,有的跑到武汉去了,有的跑到亲戚家里躲起来了,也有的成了叛徒”,但是“基本群众还是抱着破釜沉舟,斗争到底的决心”。71那么,基本群众为何在土豪劣绅及贪官污吏的反攻倒算面前抱持此种态度?其一是因为前期镇压土豪劣绅及贪官污吏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纳过“投名状”;其二是因为乡村当时只有中共有组织力量可以提供保护;其三是因为土豪劣绅及贪官污吏的肆意烧杀,普遍激化了乡村阶级矛盾及仇恨。如此,面对土豪劣绅及贪官污吏的烧杀,革命知识分子普遍认为必须“以革命继续革命,以革命发展革命”,72而绝大部分农友也表达了一种共同的倾向,即普遍认为“还是不打不能安身”、“不打平不能安身”、“放炮都来!各带刀矛!”“打来复枪!”“协会还是要!”73于是,作为对白色恐怖的回应,黄麻地区的农民在革命知识分子的带动下,一方面继续镇压乡村土豪劣绅及贪官污吏,并且斗争的面积及深度难以抑制地扩大化及深入化;另一方面就是“杀红学,杀了差不多一千,杀来杀去杀了三十多次,杀了红学近一千人”。74应该说,革命知识分子领导的农民协会就知识理念而言,比红枪会要更胜一筹,红枪会更多是受谎言与迷信驱动的,因此在与农民协会的对阵中,很快就败下阵来。不过,这种相互的烧杀报复,无疑也会使农民变得赤贫,而蔓延的阶级仇恨又会驱使赤贫的农民不得不走向继续革命,因此,革命也就成为:“杀!杀!杀红学!杀土豪劣绅!不完租!分土地,革命争先恐后的杀!”75戴季英曾指出在当时反红枪会的行动中,“党和群众都有报复主义和烧杀政策的错误。”76其实,“九月暴动”在地方性革命实践中可以等同于复仇与反复仇,烧杀与反烧杀,如不这样,暴动起来基本不可能,因为,仇恨与怨愤才是暴动的真正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