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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乡村政治信任重建中的村民公共参与(3)

四、促进中国乡村政治信任重建中村民公共参与的基本思路

1.加强村民公共参与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村民公共参与发展的有力保障。针对村民公共参与不足的现实,在未来的一个时期需要着重加强以下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村民群众参与村务决策的制度与机制。首先,应当从制度上进一步保障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规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级重要事务的决策权力。其次,建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别是完善村民代表选举制度,健全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制度,细化村民代表会议召集机制、工作机制、激励机制等。最后,创新以协商民主为取向的村民公共参与制度,如民情沟通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

二是完善村民群众参与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的制度与机制。首先,要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村务公开制度。针对目前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有关的制度规定,增强有关制度规定的刚性,减少村庄公共权力执掌者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和时间予以随意操纵的可能性。同时,建立村务信息通报制度和村务质询制。前者可以让村民群众更便捷地获悉村民自治的运作情况,后者可以为村民对村治中的困惑和意见提供制度化的质询、表达平台。其次,应注重村务监督组织的运行机制建设。在明确村务监督组织地位和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与其他村级公共权力组织的关系,规范村务监督组织的产生机制、回避制度,建立和健全村务监督组织的工作机制、激励机制。

三是构建村民公共参与权力救济制度。当村民的民主参与权力受到侵害时,应当获得有效的救济,包括司法救济、行政救济以及村庄内部的组织救济和村民的自我救济。

2.引导和规范乡村干部的治理行为

作为乡村治理权力的实际执掌者,乡村干部的治理行为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公共参与。规范乡村干部的治理行为,纠正其不当行为,无疑是消除村民公共参与障碍的重要举措。

通过教育和培训,促使乡村干部牢固树立村民自治的理念。让乡村干部对推进村民自治的重要性有更清晰的认识,充分认识到推进和深化村民自治是促进农村基层政治发展的客观需要;让乡村干部对村民自治的目的、价值和作用有更深刻的认识,认识到村民自治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

通过引导和规范,促使乡村干部转变乡村工作思路。使乡镇干部懂得如何通过服务村民,指导村民自治发展,增加自身执政合法性,提高工作绩效。同时,让村干部在村民自治运作中淡化管理者角色,凸显服务者和引领者角色。使乡镇干部懂得如何鼓励村民群众参与村庄政治生活,提升乡村治理的民主化水平,让村干部努力成为民众认同的村庄领袖。

通过指导和激励,促使乡村干部扮演村民公共参与促进者的角度。让乡村干部做好村委会选举的指导者、监督者,而不是操纵者、干预者,放手发动村民群众广泛参与村委会选举;让乡村干部自觉维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主体地位;让乡村干部主动接受村民群众及村级监督组织的民主监督,通过扩大村民群众的村务运作知情权,提高村庄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增进村民群众对乡村公共权力执掌者的信赖。

3.提升普通村民的参与素质

普通村民的参与素质与村民公共参与水平密切相关,并因此成为影响乡村政治信任重建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应当把切实提高普通村民的参与素质作为重建乡村政治信任的一项紧迫任务。

应当加强引导,切实提高普通村民的公共参与意识和热情,增强其公共参与的责任感和公共理性。一方面,政府和村级公共组织应通过充分的宣传和发动,动员普通村民广泛参与村委会选举,让村民群众在规范化、有序化的民主选举训练中提升参与村庄政治的责任感和公共理性。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和引导村民群众关心和参与村庄治理,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等组织,以及村情民意沟通、民主议事、村务公开、干部评议等方式参与村务决策和村务监督,提升公共参与的效能感,增强自身参与村庄治理的意识和热情。

应当多管齐下,有效地丰富普通村民参与村治的知识和信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部门应将更多精力放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上,以促进农村政治发展。其中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加强对普通民众的培训和指导,让村民群众掌握更多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的知识和信息。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应引导乡村公共权力执掌者树立起依靠群众治理村庄的理念,通过多种途径,拓宽村民群众学习公共参与知识、获取公共参与信息的渠道,逐渐让普通村民群众拥有广泛、深入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的能力。

应当借助实践,逐渐提升普通村民的公共参与技能。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动普通村民的有序参与,主动介入村委会选举、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监督过程,让普通村民在公共参与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参与技能。特别是要努力探索促进村民群众公共参与的机制和渠道,促进村民群众广泛、深入地参与村庄公共生活,在经常性的民主训练中逐步培养普通村民的参与能力。

注释:

①于建嵘:《利益、权威和秩序——对村民对抗基层政府的群体性事件的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0年第4期。

②徐勇:《现代国家的建构与村民自治的成长——对中国村民自治发生与发展的一种解释》,《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6期。

③卢福营:《群山格局:社会分化视野下的农村社会成员结构》,《学术月刊》2007年第11期。

④转引自刘义强:《民主巩固视角下的村民自治》,《东南学术》2007年第4期。

⑤卢福营、江玲雅:《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创新的动力与成效》,《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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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韶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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