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农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体制大背景下,中国一直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的公共服务体制,城乡居民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不同,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带有特别明显的城市偏好,城乡居民所享受公共服务存在很大差异。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和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农村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尽管如此,公共资源在城乡配置失衡问题仍然突出,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和力度不够,现有的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农村发展对各种公共品的实际需要,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体制、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体制、社会保障制度等仍呈“二元”状态。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加快构建全民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具体要求:一是普惠,即公共服务体系能够覆盖城乡全体居民;二是均等,即全国范围内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是均等化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一体,即逐步改变城乡分治的制度安排,形成城乡一体的制度框架,包括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住房、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而且社会保障权益尤其是社会保险权益的可顺畅转移接续。
建立“普惠、均等、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
一是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到县域内学校办学条件大致均等,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尽快将高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高中教育普及程度。全面实行免费的农村职业教育,创新农村职业教育体系。
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和农民个人筹资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农村妇幼保健,使农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是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农村社会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提高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
四是建立健全农村文化设施网络和文化服务机制,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发展。
五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支持力度,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加快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农村能源、农村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变村容村貌,改善农村的居住生活环境。
赋予农民更加自由的迁徙权
近年来,中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主要来源于农民工进城就业。但是,在中国目前的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民工仍被视为城市的“过客”,不能享受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没有获得市民身份。从这个角度看,中国城镇化是“夹生”的。
城镇化要以吸纳农民并使之向市民转变为目标。大量农民工不能沉淀在城镇,工业化进程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相脱节,是严重制约城镇化发展质量提高的一个突出矛盾。农民工不能在城市安居乐业,家分两地,长期奔波于城乡之间,这种不彻底的转移方式,起不到减少农民、使土地向务农劳动力稳定流转集中的作用。
同时,农村青壮年的黄金时间用在城里,实际是把人口红利留在发达地区和城市,从长远来看,这样会进一步导致城乡、区域差距的扩大。
中国“三农”问题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根本原因在于农村人口多、农民转移不彻底、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低。农民在户均不足半公顷的土地上搞农业,是不可能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的。只有减少农民、增加市民,从根本上改善城乡资源配置,才能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和农产品市场规模,才能为发展现代农业、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才能富裕农民和繁荣农村。
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将继续大量涌向城市,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是大势所趋。必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为重点,以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以吸纳农民工进城落户为方向,赋予农民更自由的迁徙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扎实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促进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赋予农民平等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利
过去十年的惠农政策大都是财政政策,相比较而言,金融惠农远远不够,农村金融服务还相差甚远,农村金融改革严重滞后。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要真正破题,必须明确一点,即农村金融不同于城市金融。
农村金融机构面对的是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和大量的农村中小企业,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对金融需求一般具有期限短、频率高、数额小等特点,金融机构对其服务的交易成本比较高。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相对于城市工商贷款而言更为突出。
城市工商业贷款中使用的是传统意义上的抵押品,在农村严重缺乏。农业经营受自然和市场影响具有高风险性,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的运作存在高风险性。这些特点决定了不能把发展城市金融的办法简单移植到农村来。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必须明确一个目标,即必须加快建立普惠农村金融体系。普惠金融体系(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是国外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基本含义是: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尤其是要为目前金融体系并没有覆盖的社会人群提供有效的服务。
中国目前农村金融体系离普惠金融体系还有很大距离。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制度,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提高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的覆盖率;二是强化政策性金融的作用;三是重视发挥农村新型合作金融的作用;四是要重视微型金融的独特作用。要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重点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为个体工商户、小型加工运销户、各类微型企业、规模种植养殖户、乡村经纪人、贫困人口等普通民众提供微型金融服务。此外,要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和多元化农村信贷担保体系。
农村改革是当代中国经济改革的起点,也是十年来中国经济改革的突出亮点。过去十年,中国最重要的改革成就发生在农村。展望未来,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仍有很大空间,如果在以上四个关键领域能有实质性突破,农村改革仍有可能走在整个改革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