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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与基层政府动员(5)

[1] 周飞舟:《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

[2] 基层政府指的是乡镇,村级单位也被认为是基层政府的组成部分。在本研究中,镇(街道)、村(社区)是基层行政单位,区民政局是其上级部门。

[3] 周黎安:《行政逐级发包制:关于政府间关系的经济学分析》,2007年10月14日,http://www.crpe.cn/06crpe/index/clinic/lunwen/20071123b.pdf,2012年8月27日。

[4] 关于动员机制的研究,参见McCarthy, John D., and Mayer N. Zald, "Resource Mobilization and Social Movements: A Partial Theory."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82,1977,pp.1212-1241;Snow, David A., E. Burke Rochford, Jr., Steven K. Worden, and Robert D. Benford, "Frame Alignment Processes, Micromobilization, and Movement Participation."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51, 1986,pp. 464-481;Perry, Elizabeth,"Moving The Masses: Emotion Work in The Chinese Revolution." Mobilization: An International Quarterly ,vol.7, 2002,pp.111-128;Liu, Yu, "Maoist Dicourse and the Mobilization of Emotions in Revolutionary China." Modern China ,vol.30,2010,pp. 329-362.

[5] Andreas, Joel, "The Structure of Charismatic Mobilization: A Case Study of Rebellion during the Chinese Cultural Revolution."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72,2007,pp.434-458.

[6] Harding, Harry, “The Evolution of American Scholarship on Contemporary China.” In David Shambaugh (ed.), American Studies of Contemporary China. Washington, D.C. : Woodrow Wilson Center Press,1993.

[7] O'Brien ,Kevin J and Li ,Lianjiang ,"Selective Policy Implementation in Rural China. " Comparative Politics ,vol.31,1999,pp.167-186.

[8] 周雪光、练宏:《政府内部上下级部门间谈判的一个分析模型——以环境政策实施为例》,《中国社会学科》2011年第5期。

[9] 王汉生、王一鸽:《目标管理责任制:农村基层政权的实践逻辑》,《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2期。

[10] 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

[11] 参见周飞舟:《以利为利:财政关系与地方政府行为》,上海:三联书店,2012。

[12] 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机制》,《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

[13] 参见冯猛:《后农业税费时代乡镇政府的项目包装行为:以东北特拉河镇为例》,《社会》2009年第4期;折晓叶、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对“项目进村”案例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

[14] 根据S省Z市发改委的估算,该市自发设立的项目与上级下派项目的数量比为65:35(参见访谈201210Z)。地方政府自行设立的项目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15] 参见周飞舟:《以利为利:财政关系与地方政府行为》,上海:三联书店,2012;赵玉金:《成都市青白江区农村改革的政策逻辑和意外后果》,北京大学硕士论文,2011。

[16] 参见王汉生、王一鸽:《目标管理责任制:农村基层政权的实践逻辑》,《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2期;周雪光:《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开放时代》2011年第10期。

[17] 王汉生、刘世定、孙立平:《作为制度运作和制度变迁方式的变通》,载应星等编,《中国社会学文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18] 这一问题在对W区政府的调研中有明确体现,比如W区近年来政府对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增加,依照当地法规,基层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有62大项,135种具体工作。其中既有传统的治安、纠纷调解、计划生育、低保优抚等职责,还包括新兴的就业服务、文化娱乐、物业管理等内容,这些新内容都是跟农民集中居住带来的变化有关,提供这些社会服务,极大的增加了基层政府的工作量。与此同时,政府的财政和人事资源并没有显著增长,面对大量的事务,基层单位可用于办事的行政资源高度紧张。常规的经费基本只是用于工资,每个人都负责多项工作,没有多余的经费作为“办事财政”,基层单位的行政资源只能用于经济、计划生育、维稳等核心工作。一位镇干部对此表述得很明白:“我们现在是人少钱少,能保证不出事情,就是最好的情况”(访谈201109J)。

[19] 一位基层组织系统的官员对此清楚总结到:“(上级)可以下命令,但是下面做不做就看人家了,毕竟基层事情那么多,人家不做你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访谈201206D)。

[20] 陈振明:《社会管理:理论、实践与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1] 农民集中居住也被俗称为“农民上楼”,应对“农民上楼”造成的基层治理问题已经成为W区基层工作的一个重点,大部分基层官员的访谈中都提及这点。“农民上楼”带来的相关问题也成为W区很多工作开展的动因,“三社互动”是其中比较突出的一项。

[22] 一位街道主任谈到,“其实搞经济比社会管理容易,GDP都是有指标的,照着搞好了。但社会管理就要靠自己想,自己创造了,必须要弄出新项目才行”(访谈201208T)。正是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在创新社会管理的潮流中,地方政府能够有更大的空间设计任务,实现自身意志。而社会管理的“灵活性”也使其与项目化运作有很好的“亲和力”。对于“社会管理”地方实践模式的分析参见向春玲:《加强和创新设计管理18个经典案例》,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陈振明:《社会管理:理论、实践与案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3] 专业化是项目制的基本条件之一(参见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机制》,《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三社互动”也是以专业化为立项方案,专业社会工作的引入让本项目有别于传统的民政工作,使得项目有明确的领域与工作技术,同时与地方高校的合作呈现出专家治理的特征。专业化与项目制相辅相成,专业特征让项目的资源投入具有合理性;而只有通过项目化的动员模式,才能让专业化的理念与方法顺畅进入基层。

[24] 镇是民政科的科长,社区则是社区主任。

[25] 项目发包通常是指“上级部委以招标的方式发布项目指南书,下级政府代表地方或基层最终投标方的意向,向上申请项目”(折晓叶、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对“项目进村”案例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在本案例中,因为是在地方开始推行项目制,所以是民政局主导,基层政府申请的主动性没有明显表现。即便如此,“三社互动”也符合了项目制的特点,项目设计直接体现了发包部门的意图,项目实施是动员基层政府完成发包部门的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和组织结构都很明确。而通过“三社互动”,基层政府也开始主动申请项目,项目制扎根到了科层体系中。

[26] 高效是指项目制的运作程序能够根据发包部门的意愿比较紧凑地开展,避免了行政命令的效力在科层传递中被打折扣。

[27] 参见周飞舟:《财政资金的专项化及其问题——兼论“项目治国”》,《社会》2012年第1期。

[28] 访谈201110J。

[29] 访谈201110Y。

[30] W区民政局文件《关于开展“三社互动”综合示范点的请示》。

[31] 访谈201110Y。

[32] 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机制》,《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

[33] 访谈201208T。

[34] 相关分析参见周雪光:《基层政府间的“共谋”现象——一个政府行为的制度逻辑》,《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6期。

[35] O'Brien ,Kevin J and Li ,Lianjiang ,"Selective Policy Implementation in Rural China. " Comparative Politics ,vol.31,1999,pp.167-186.

[36] 访谈201110J。

[37] 折晓叶、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对“项目进村”案例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

[38] 会议记录201111。

[39] 会议记录201206。

[40] 会议记录201206。

[41] 访谈201206Y。

[42] 张静:《利益组织化单位──企业职代会案例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43] Andreas, Joel, "The Structure of Charismatic Mobilization: A Case Study of Rebellion during the Chinese Cultural Revolution."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72,2007,pp.434-458.

[44] 周雪光、练宏:《政府内部上下级部门间谈判的一个分析模型——以环境政策实施为例》,《中国社会学科》2011年第5期。

[45] 参见Whyte, Martin King, "The Politics of Life Chance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Y. M. Shaw(ed.), Power , and Policy in The PRC. Boulder: Westview Press,1985;Pieere F. Landry, Decentralized Authoritarianism in China, New York:Cambrige Universtiy Press,2008.

[46] 在对T镇的调研中发现,除了科室少量的固定开支,全部的政务经费都是“走项目”,比例高达80%(访谈201208T),这种情况在基层政府非常普遍。

[47] 访谈201210Z。

[48] 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机制》,《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

[49] 折晓叶、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对“项目进村”案例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

[50] “三社互动”工作推进会会议资料201203

[51] 渠敬东:《项目制:一种新的国家治理机制》,《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

[52] 孔飞力:《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 陈兼、刘昶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

[53] 周雪光:《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开放时代》2011年第10期

[54] 关于下级政府“反控”手段的研究参见折晓叶、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对“项目进村”案例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周飞舟:《以利为利:财政关系与地方政府行为》,上海:三联书店,2012。

[55] “综合治理”是指政府采用各方面资源来完成治理任务,比如同时动用行政、司法、社会关系来消解上访。这方面的研究参见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上海:三联书店,2001。

[56] 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载应星等编,《中国社会学文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57] “总体性”概念的提出参见孙立平:《改革前后中国国家、民间统治精英及民众间互动关系的演变》, 1993年12月在香港 “华人社会之社会阶层研究讨论会”参考论文,http://www.aisixiang.com/data/5864.html?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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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韶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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