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理解生态文明的科学内涵
环境问题背景下的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反思日趋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而作出的自主的、合理的选择。它汲取了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总结了中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经验和教训,着眼于人类未来的可持续福利,代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环境状况,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涵;但是,生态文明并不只是生态建设。
第一,生态文明建设内在地包括生态建设与社会建设两大方面,其实质是通过社会建设促进生态建设。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16 ]马克思还指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7 ]这里明确表明了两层意思:一是必须透过社会关系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只有人类社会自身的改变才能缓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如果把生态文明建设只是理解为缓解环境危机、促进生态恢复,而不是对社会自身加以反思和变革,就是肤浅的、片面的理解,必然导致舍本逐末、急功近利的行为。生态文明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其实质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18 ]这样一种社会的建设包括价值、组织、制度和技术等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变革,是一项整体性的有规划的社会重建过程。
第二,生态文明建设是对生态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双重超越。生态中心主义过分关注人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否认人类发展的合理性,强调人类必须停止改造自然的活动,实行零增长。持极端观点者甚至认为,应当在生物链中去掉人类,以维持生态自身的完整性。这样一种观点把人看成是邪恶的,忽视人的创造性,实际上也就否认了生态文明作为一种人类创造的文明形态的可能性。人类中心主义则过分关注人类自身的特殊性,关注人类自身需求满足和发展的正当性,强调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持极端立场者甚至将自然看作是完全服务于人类的,并相信一切照旧的生活是可持续的,人类的特殊性使得人类终将化解生态危机。生态文明建设则是一方面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另一方面强调人类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合理性,在正确认识并利用人类社会自身和自然界运行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通过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和调整人类社会的社会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共生,由此也就在观念上实现了对生态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双重超越。
第三,生态文明建设体现了以人为本,实际上强调了发展的目的应当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是与以神为本、以物为本相对的。以神为本强调神性高于人性,神权高于人权,人对神的崇敬与服从。以物为本则是见物不见人,或者将人异化为物,以是否占有物质财富以及占有物质财富的多少来衡量人们成功与否和价值几何。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以来,在对宗教的批判和对科学的倡导中,人的价值得以发现,人性和人权受到重视与强调。但是,人的发现只是昙花一现,在接下来不断强化的资本和不断扩张的市场的作用下,“人”逃出了“神”的魔掌,又落入了“物”的陷阱。所谓发展,被简单地等同于物质财富的增长,生产越多,消费越多,就被认为越是现代、越是进步;所谓成功,也被定义为对物质财富的占有,占有越多,消费越多,就被认为越是幸福。毫无疑问,由此必然导致人类对于自然的无限索取,必然导致生态危机,必然导致对于人之独立、尊严和价值的漠视,最终必将毁灭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以及人类社会自身。生态文明建设则具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是在我国生产力获得相当发展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明确发展的目的、缓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而提出的新的文明追求,是对人的再次发现和对人自身价值的再次强调。生态文明并不否定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和人类社会合理的发展需求,但是它重申发展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内涵提升。生态文明在保障人类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更加强调人格的独立、精神世界的丰富、合作共存的意识、对家人的热爱、对社区的归属、对友谊的珍视和对自然的亲和。
第四,生态文明建设应重视文明对话,并继承和发扬此前各种文明的合理因素。简单地将生态文明看作是对以前文明形态的否定和超越,是不对的。事实上,任何文明都有其自然基础。每一种文明都包含着与自然界交往的价值取向、知识体系、制度安排和生产生活实践。在每种文明发展的一定阶段,都会遭遇一定形式的生态环境问题。比如,原始时代的采集渔猎文明,会碰到采集渔猎对象减少的问题;农业时代的农耕文明会碰到地力下降和耕地不足的问题;工业时代的制造文明会碰到资源不足和生态破坏问题。但是,由于人类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每一种文明实际上都发展出了一定程度的缓和其所遭遇的生态环境问题的知识、技术和制度安排,例如迁移、轮牧、休耕和清洁生产,等等。所以,建设生态文明并不是要制造文明对立,强调与此前的文明形态彻底决裂。它在充分、彻底地否定此前文明特别是工业文明之基本取向的同时,实际上还应继承、发扬此前文明中所积累的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各种要素,这些要素是生态文明建设中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基础。事实上,即使是被批评较多的工业文明,它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基础、促进人权保障、提供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等方面,也具有重要价值。不仅如此,工业文明也有各种更加具体的形态,其中发达的工业文明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生态化经验,更是值得汲取。
第五,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不断趋近的历史过程。在一定意义上,生态文明建设有方向标,却无时间表,是一个持续地寻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进程。首先,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没有一劳永逸的和谐状态。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着与自然不同类型的关系,而由于人类社会自身和自然界内部的运动变化,这种不同类型的关系有着从和谐到不和谐再到新的和谐的过程。即使是工业社会,它在开始乃至发展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也没有被意识到与自然之间有着严重的、本体性的对立。在对工业社会扬弃基础上建设新的文明形态,这种文明形态所能达到的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只能是相对的。其次,人类对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的认识是一个不断递进的过程。迄今为止,虽然我们对于自然与社会有了比以前时代多得多的认识,但是相对于未知世界而言,我们所取得的认识还是非常有限、非常肤浅的。再次,人类从认识到实践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由于社会自身的复杂性,形成共识本身就相当艰难,而由共识转化为一致性的持续行动,则更是难上加难,需要顽强的意志和持续的努力。回到当今世界现实,要建成持续性的生态文明,必须有世界各国的高度共识和有效合作。在全球自然和社会联系达到前所未有之密切程度的当今世界,生态文明注定是一种全球性的文明形态。换句话说,仅靠一个国家或少数国家的努力,是不可能建成持续性的生态文明的,任何一个地区游离于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之外,都可能对生态文明构成巨大威胁。
第六,区域性率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可能的。由于生态文明建设前路漫漫、遥遥无期,人们可能滋生两种心态:一是悲观绝望,放弃努力;二是依然故我,坐等便车。这样的心态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非常不利。事实上,文明转型在于行动,从局部开始的实践创新,是示范引领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所必需的,生态文明在局部地区的率先推动也确实是有可能的。首先,各国各地区的资源环境禀赋是有差异的,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不同。其次,各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阶段、发展水平不同,对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不同,生态环境破坏程度也有差异。再次,各国各地区的社会发育程度不同,驱动社会变革的力量类型和水平也不同。最后,随着全球社会分工的日益发展,各国各地区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位置也是不同的。以上这些差异为特定国家和地区率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机遇和回旋空间。一般而言,那些资源环境禀赋不好、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社会变革动力充足、并且还有可能实现产业转移和再分工的国家和地区,应该是最有可能率先发起社会变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目前似乎正是处于这样一种复合情形的国家,中国政府在世界范围内也率先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政策议程。当然,从长远和本质来看,区域性的生态文明建设是难以长久的,只有全球各国各地区实现更加均衡的发展和更加有效的合作,才可能有生态文明的持续未来。
通过社会建设推进生态文明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虚实结合、内外兼修。一方面,要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培育物质力,直接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另一方面,更要重视社会改革和社会建设,优化社会结构,培育社会力,大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生态环境问题本质上是个社会问题,是由社会结构、社会过程和社会成员的行为模式导致的,反映了社会关系的失调,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更不是外在于社会的所谓客观问题。通过社会建设推进生态文明,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般规律,更是当下中国社会发展阶段的特殊要求。
为此,一是需要审视和重建对自然价值的认识。当代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首先是由于人们对环境的认知和态度以及对进步与发展的认识出现偏差。人们借助于技术进步,把自然环境看成是可以予取予夺的对象,而不是人类自身存在的一个组成部分;认为技术进步可以解决各种资源能源不足以及人类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正是这样一种盲目的自信和自大,导致人类社会面对着日益增高的全面风险。因此,通过社会建设推进生态文明的首要之意是,重建当今时代的价值,重新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进一步拷问进步和发展的真正内涵,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更加重视家庭、社区、亲友、人与自然之间的密切互动以及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努力促进人自身的全面发展。
二是努力实现发展成果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当今世界的一个现实是发展成果的分配严重不均,太少的人占有太多的发展成果。快速发展与发展成果分配严重失衡的并存,只会扭曲发展的目的,制造进一步“发展”的强烈欲望和强大动力,特别是在占有越多的发展成果被认为是越有价值,以及越是占有发展成果者越是恃强凌弱的情况下。更重要的是,在社会成员难以共享发展成果的情况下,着眼于长期和整体利益的生态环境保护主张,很难形成整体的共识,甚至可能沦为占有发展成果者限制他人发展的一种工具,由此进一步加剧社会的不公、摩擦和冲突。因此,为了凝聚环境保护的共识,促进以人为本的发展,必须致力于调整发展成果的分配,努力实现发展成果由全体社会成员共享。
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建立以政府财政支持和企业缴费为主的、覆盖全体居民的基础社会福利制度,是促进发展成果共享的重要制度安排。这样的制度安排着力于满足居民生计、住房、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构建有效的社会安全网,防止社会成员因为无力抗拒风险而陷入生存困境,并促进全体社会成员生活质量和人力资本的提升。事实证明,西方国家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注重集体安全,逐步建立健全了现代社会福利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并促进了公民的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公民价值观从拜物主义极化状态向多元价值的转型,特别是催生了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亲和的后物质主义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环境保护运动在西方国家内部兴起的重要基础,而这些环境保护运动对于促进西方国家开展国内环境保护工作乃至在全球范围内设置环境保护议程,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促进社会力量的优化,重视组织化的、理性的公众参与。在现代社会运行中,政府在动员组织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有重要优势,特别是在搜集信息、制定政策、筹集资源、执行政策等方面。但是政府往往也面临目标冲突和效率低下等问题,甚至在权力过于集中时成为生态环境破坏的一个重要推手。而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方面具有优势,市场机制也可以运用到环境保护中,但是人们更多看到的是市场对于提供环境质量这一公共物品的无力之处。在这两种力量之外,组织化的、理性的公众参与是推动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它不仅可以监督、督促政府和市场关注环境保护,而且可以帮助政府把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减少政府的监管成本。更重要的是,广泛的公众参与可以形成全社会自觉环保的氛围,这对生态环境保护无疑是有利的。有鉴于中国发展现阶段公众参与严重不足,我们应该从切实保障公民环境权利、敦促公民履行环保责任两个方面同时入手,通过更加有效的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培育公众参与这一重要民间力量,促进政府、市场和公众力量的优势互补、有效结合。
四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之损益分配的公平性,强化社会建设的公平取向以深化社会团结。
首先,优美的环境有利于人的健康,也是人所共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似乎应该得到普遍的社会支持。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在特定的条件下,比如说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得不到满足、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仍然过于强调物质财富的重要性、市场规则过于泛滥等,一些人也许就不在意或者不能在意所谓的优美环境,而是倾向于采取短期行为以获取生存、生活所必需的“财富”。在此意义上,他们也许并不“赞成”所谓生态文明,甚至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阻力”。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在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一定要对相关人群的行为予以深入的分析,提出妥当的有助于改善其生计的产业和制度安排,而不能简单地给其贴上破坏环境的标签,禁止特定的生产生活行为,这样做是不公平的。实际上,简单禁止往往是失效的,甚至引发激烈的冲突和对立,反而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上妨碍生态文明的建设进程。
其次,应当看到社会成员对于当前生态环境破坏所负的责任实际上是差别化的。前文提到,导致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主要是发达国家在长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所排放的,他们实际上挤占了后来者的排放空间。因此,在当前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达国家应该主动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要求世界各国担负同等责任,也是不公平的。类似地,中国国内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是长期积累的结果,有的集团从环境破坏中获益较多,有的人群则是受损较大。所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分析不同社会群体的责任情况,本着谁破坏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谁开发谁保护的基本原则,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之责任分担的公平性。
再次,应当充分意识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然涉及到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调整,特别是涉及到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抽象地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有利于所有社会成员的,至少长期来看是如此。但是从当前看,有些人可能付出的成本更多一些,有些人则受益更多一些。比如,一些城市以环境保护的名义建设了大片的广场、公园,其中就涉及到不少原居民的搬迁;一些地区被划为生态保护区,就可能限制原居民的发展机会和行为选择。因此,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应当加强全方位的制度建设,特别是应当注意对建设项目和环境政策的社会影响进行科学评估,并设计合理的生态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确保相关项目和政策执行的公平性。这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项目和政策真正、持续地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
最后,应当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赋权,切实避免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本转移到社会弱势群体身上,使他们遭受社会与环境的双重不公正待遇。发达国家在其改善自身环境状况、迈向生态文明的道路上,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了不少的污染产业,出口了不少的危险垃圾。与此同时,在其国内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上,也将污染风险更多地转嫁给了弱势社区和居民。这种情况在美国尤其明显,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就爆发了“邻避(NIMBY)”运动,并激起学术界和政府共同讨论解决环境公正问题。中国建设生态文明是大势所趋、人心所望。但是,中国国内发展非常不均衡,不同群体的生存需求和环境意识差别还很大,这就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本在不同区域和人群之间转移提供了机会。事实上,中国目前确实存在着一定意义上的污染下乡、污染西进等现象。如果缺乏完善的制度安排和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弱势人群由于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弱势位置,拒绝环境污染、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较弱,容易成为强势人群追求环境质量的牺牲品。而如果这种现象日趋严重,就一定会加剧社会不公正,破坏社会团结,最终将阻碍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进程。
注释:
①“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是中国人民大学发起的一个连续调查项目,2010年数据尚未对外公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2(表12-39:环境污染治理投资).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2/indexch.htm.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http://jcs.mep.gov.cn/hjzl/zkgb/2010zkgb.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http://jcs.mep.gov.cn/hjzl/zkgb/2011zkgb.
[4]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1(表12-27:各地区二氧化硫排放量).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1/indexch.htm.
[6]党的十七大报告解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http://cpc.people.com.cn/GB/67481/94156/105719/105720/6572141.html.
[7]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http://www.gov.cn/jrzg/2012-10/24/content_2250377.htm.
[8]淮河流域多发“癌症村”,沈丘县一年癌症死亡两千人. http://www.hb.xinhuanet.com/2013-06/28/c_116322641.htm.
[9]http://zls.mep.gov.cn/hjtj/qghjtjgb.
[10]述评: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大但人均水平较低.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10/30/content_10281754.htm.
[11]张维迎.中国出口占GDP比重过高. http://finance.jrj.com.cn/people/2009/11/2211346504605.shtml;中国对世界出口增长贡献率达36%.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6916288.html.
[12]世界银行.2003年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可持续发展——改进制度、增长模式与生活质量.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2.
[13]世界财富分布极不均衡.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06-12/07/content_12101403.htm.
[14]李肇东.消除贫困,任重道远.光明日报,2000.10.17.
[15]邹骥、傅莎、王克.中国实现碳强度削减目标的成本.环境保护,2009(24).
[16]马克思.雇佣劳动与资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44.
[1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928-929.
[18]胡锦涛.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新华网,2007.12.17.
[作者简介]洪大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社会学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