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晚期城市化阶段的住房问题与政策干预
在巴西晚期城市化阶段,“三座大山”阴影仍然未能根本消除,住房政策失灵现象依然存在,而以贫民区为代表的城市住房问题则旷日持久。
(一)城市化的晚期阶段及其经济社会状况
吊诡的是,在巴西,军政府往往被认为是民主的“最后依靠”和解决任何困难问题的“终极武器”。1964-1985年是军政府执政时期,确实在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1967-1973年的“经济奇迹”),但其大土地所有制、严重的腐败、裙带主义和国际的依赖与操纵却依然存在,而失业也较为突出。并且,巴西军政府也缺乏实现现代化的充分能力;1980年代军政府在国家经济治理上陷入一片混乱。而新接手的民主政府面对的又是一个烂摊子,而不得不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指导”,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改造”。
在城市化上,在军政府领导的前期,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巴西城市化和乡城移民的迁入尤其迅速。据巴西的历来人口普查数据,1980年巴西城市化水平已达到67.4%;到1985年城市化已经超过70%(约为71%),超出拉美平均水平。(27)1991年巴西城市化水平达到75.95%(28);2000年和2010年则分别达到81.2%和84.36%。由于1985-1991年间城市化提升水平甚至要比前一个5年还高,本文将1967-1991年当成巴西的晚期城市化阶段。当然,众所周知,这一时期(特别是80年代后)巴西城市的过度城市化和非充分就业仍然很突出。
(二)晚期城市化阶段的住房问题和政策干预
在晚期城市化阶段,即使巴西军政府实施了强有力的政治稳定和努力推动工业化,并也采取了以“全国住房银行”项目为主的全国性住房社会政策干预,但最终却还是失败了。
1.军政府“全国住房银行”项目
在军政府之前,巴西已经有了部分的公共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措施。但真正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却始于军政府时期的“全国住房银行”项目。
“全国住房银行”成立于1966年,其目的是自有住房,以“人人都有私人住房”为目标。目标是为了解决既有的800万住房赤字和每年新增5000套的问题。要克服住房短缺,全国住房银行所需要获得的投资基金高达GNP的6%,总投资估计达到了40亿美元(29)。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有三个:(1)由雇主替员工支付的强制储蓄,它用于支持全国住房银行对社会住房的资助;(2)志愿支付储蓄,由SBPE机构(银行、建筑协会、储蓄协会)使用;(3)住房抵押贷款支付减免而产生的利润。(30)
巴西全国住房银行项目包括四个发展阶段(31):
(1)1964-1967年是项目的培育和创建时期,包括建立这一机构,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老年保障津贴(1966年)和储蓄与贷款系统(1967年)。
(2)1967-1971年是业务转型时期。全国住房银行对面向高工资群体的项目实施优先资助;基础设施投资尤其得到重视。住房抵押贷款得以发展,并将资源转化到私人部门手中。债务和支付模式也得到了改变,建立了工资等价模式和工资变动补偿金。不过,由于各种问题,全国住房银行成了社会抨击的目标。
(3)1971-1978年是成为二线银行的时期。全国住房银行不再提供直接贷款,而是让私人机构来承担直接的运营责任。结果,其行动风格越来越像城市开发银行。另一方面,在住房方面,1973年“大众住房规划”项目试图将所有1~3倍最低工资者在10年内变成业主,并为此创造了1975年“场地与服务”项目,并为此而提供了减税刺激。
(4)1979年之后是重大变革时期。它成为穷人住房合法化运动的组成部分,具体措施包括推动法维拉升级、支持公司资助雇员的PROHEM项目、发展全国农村住房计划以及倾听服务对象的需求等(32)。但因经济危机,这些变革并未达到目标(33)。
2.“全国住房银行”的失败
通过全国住房银行系统,军政府在20年共建设了约500万套新住房,平均每年为40万套住房和公寓提供贷款(34)。但巴西城市人口增长速度远远超过这一水平。因此,全国住房银行住房供应水平是远远不足的。实际上,联合国报告指出,1964-1986年间巴西75%的住房是通过自建房方式建造的。(35)
在1980年代开始的金融危机中,全国住房银行的所有组成部分都遭受严重的危机。由于失业率上升和收入下降,工人提取了“储蓄与贷款系统”的储蓄,而抵押贷款持有人受损。菲格雷多政府错误的政策设计则使项目的系统危机在1984年前继续加深,并且最终失灵。(36)
到军政府晚期,巴西贫民区数量反而激增了。在里约热内卢,1980-1990年新增的法维拉数量增加到105个,是有史以来增加数量最多的10年。1995年整个里约热内卢共有525个法维拉,时间最长的已经有近百年历史。(37)再一次地,贫民区带来了数不胜数的暴力。1990年代末期巴西城市暴力犯罪达到警戒水平。它降低了城市中心的生活质量,导致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大城市人口害怕公共场所;而私人保安则超出了警察力量。(38)
1985年后,萨利政府试图一劳永逸地解决全国住房银行的遗留问题,即关闭全国住房银行这一头号公共住房系统支柱,而代之以新的执行计划。但效果很差,只完成了任务量的40%。在恶性通胀面前,政府变得无能为力。而在整个90年代,巴西住房政策可以视为对以前的住房政策失灵的反应。(39)对通胀的恐惧、经济的不稳定、较高的贷款利率、政府的不尊重合同以及利益纠纷下房地产贷款合同的大量违约现象,使住房政策的重新启动面临重重问题。(40)1985年后,拆迁和驱逐政策开始得到停止,以自建房和低标准住房为主的法维拉甚至得到鼓励。但在实践中,过高的登记费用限制了人们的正规化的努力;大量土地还没有得到法律的确认;贫民区居民仍然被视为“二等市民”,而不被赋予城市基本设施和法律权利,并使之易于为政治力量所操纵(41);驱逐的阴影也还存在,如为举办2014年世界杯而进行的大规模拆迁工作。
总之,在1967-1991年间,乃至后城市化阶段,巴西“三座大山”传统仍然存在,住房社会政策干预对分裂性功能主义规则的运用还进一步发展,失灵依然严重。这样,到其城市化完成之时,非正规住房问题和贫民区问题还很严重。到21世纪初,巴西还缺少700万套住房。(42)不过,巴西城市贫民区人口比重从1990年的36. 7%稳步下降到2007年的28%(43),虽然其根除却还有待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