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虽说距“建立”已经二十余年,距“完善”也十余年了,但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然处于破题阶段。要完成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是当然选择,又是必然要求。
比如说:既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推动作用,又不去越俎代庖横生干预;既以开放的心态为资本发挥正功能提供舞台,又不能反客为主让资本侵占劳动;既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又更加充分地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破题。
——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根本的是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有高度自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伟大探索,没有现成的蓝本可照搬,但并不意味着就是一个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筐”。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两句话要讲:第一句话,用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注入活力。市场经济可以也能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夯实经济基础,营造生机活力。我们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不仅是基础性的,更是决定性的。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调节社会生产,激发企业活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第二句话,用社会主义为市场经济“画龙点睛”。马克思曾经讲过,在一个社会中总有一种最基本的生产方式宛若“普照之光”决定着其他一切生产方式的展开及运行。在中国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决定其他一切体制、机制的“普照之光”,任何体制机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普照之下,都会不可避免地、必然地改变着自己原来的特性,带有了社会主义的特性。市场经济也如此。市场不是十全十美的,市场存在盲目、滞后等消极因素,我们特别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上“社会主义”这四个字,就是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来引导、规范市场经济,既把市场经济的好东西拿过来,又避免市场经济的一些固有缺陷。
这两句话决定了我们要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不是走计划经济体制的老路,也不是被权力“寻租”扭曲的“权钱”经济,更不是照搬照抄西方社会的模式。
——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关键的是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条件,夯实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只是一种制度安排,但这一体制健康有效运行是有前提的、是需要条件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合作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先决条件。我们要营造民主法治的社会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使得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我们要弘扬公平正义的价值光辉,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们要涵养诚信合作的社会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合作的良好氛围,使得市场主体在市场交往中言必行、行必果,遵约重诺、守规合矩;市场主体在合作中竞争,通过竞争促进合作。
——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当务之急是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有实质性突破,取得决定性成果。
创新就是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来,把零和博弈化为正和博弈,把各自为战聚为攻坚合力。我们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形成现代国家治理格局下的政府治理模式,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坚决打破背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利益格局,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使政府真正成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让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也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参与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来;我们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效率为先,公平是本,通过效率为公平创造物质基础,通过公平为效率提供持续动力,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能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我们要正确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在更加自觉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国家对市场活动的宏观指导和调控这一社会主义的巨大优势,通过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经济发展预测、总量调控、重大结构与生产力布局规划,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重点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