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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理论视角下失地农民的职业培训(2)

失地农民职业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失地农民对职业培训的潜在价值缺乏正确认识。因自身的素质和生活环境影响,失地农民对职业培训潜在价值认可度不高,缺乏参加职业培训的积极性,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失地农民根本都不知道、更不关心政府为他们免费提供的职业培训服务。还有部分失地农民认为,职业培训就是简单的技能讲授,对自己的实用性不大;甚至认为只有那些远离家乡外出到工厂工作的人才需要进行职业培训。另外,因为失地农民往往还是集中生活在搬迁安置地,很多人并不希望离开家乡去城市打工,因而也会武断地认为职业培训与他们无关。因职业培训的课程设置、授课方法等缺乏针对性、科学性的原因,使得失地农民看不到职业培训的市场价值,甚至还错误地认为参加培训反而会浪费他们务工的时间。

失地农民的职业培训体系不完善。失地农民职业培训,应当被看作是一个完整的工作流程,首先要以科学的培训需求分析为前提和基础,依据培训需求分析结果来为失地农民制定现实、合理的培训目标,设计针对性、就业导向的培训课程,选择符合农民知识结构和学习特点的有效培训方法,才能提高培训项目的现实可行性,促进失地农民知识和技能的积累。还需要以培训评估来检测培训中获得的知识、技能和行为是否能有效帮助失地农民真正获取可持续生计。然而,在实践中,不管是市场培训机构还是政府主办的失地农民职业培训,都只是简单的对失地农民进行一些简单的知识或一般性技能讲授,只关注具体的培训授课这一环节,既没有进行详细科学的培训需求分析,也没能为培训内容的转化创造条件,或者提供后续辅导,更缺乏培训效果的评估,最终导致失地农民职业培训的内容与就业市场需求不匹配。

失地农民职业培训缺乏统一规划与监管。目前,失地农民职业培训主要有以政府为主体和市场为主体的两种模式培训机构。政府主办的一些职业培训,往往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农业、财政等多家部门推动,因缺乏统筹规划与协调,而出现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现象,从而培训效率低下,甚至重复培训的问题。因失地农民培训政策的不完善,造成培训经费投入不足;培训环境简陋,设备陈旧,缺乏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从而导致失地农民职业培训的授课效果不佳。而一些社会职业培训过于依赖企业,收费过高,诚信不足,也令农民望培训而止步。甚至还有的培训机构虚设课程,捏造人数,骗取培训经费等违法行为。

提升失地农民职业培训成效的对策

针对上述失地农民职业培训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下几方面来效提升失地农民的职业培训的整体成效。

提升失地农民参加职业培训的积极性。不管是政府还是社区,在引导失地农民积极参加职业培训时,不能只是流于形式的口头宣传或者简单张贴在橱窗宣传,而应该真正的深入失地农民群体的家中进行广泛动员,加大对失地农民职业培训优惠政策的宣传,提高失地农民对职业培训的认识度和认可度。针对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匹配的职业培训的信息;通过提供就业的相关信息,强调职业培训对他们自身未来就业选择的帮助和收益,来增加培训课程认知度和吸引力。同时,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就业咨询,帮助他们如何正确认识自己在就业市场中的优势与劣势,扬长避短,引导他们根据自己的兴趣、性格、技能水平和性别来选择合适的职业和岗位。为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政府不仅要向失地农民提供各种社会工作岗位的需求信息,也要向企业提供各种类型和技能层次的求职者信息。同时,帮助失地农民学会如何去搜寻、收集并运用市场需求信息,形成双向选择的求职模式,从而提升他们的就业选择能力和信心,提高就业率。因此,通过这种可预期的就业选择优势,来激励失地农民主动参与培训。

建立失地农民培训经费投入制度。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是政府行政行为负面结果,失地农民作为行政相对人也只能被动接受。事实上,失地农民在很大程度上是不愿意失去自己祖辈赖以生存的资本—土地,甚至部分失地农民还表示,如果存在选择机会的话,宁愿做有田有地的真正农村居民,而不愿意做城镇里的失地农民。因此,失地农民的可持续就业安置问题,政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对此,当地政府应当以“专项拨款”的方式,不断增加对农村职业教育经费的财政投入比重,同时也可以尝试规划使用城市教育附加费,或者社会公益基金介入失地农民职业培训的投入等方式。“在土地收益中预留一部分资金作为失地农民的培训经费”②,也是一种持续性人力资本投资的有效保障方式,值得探索与实践。

建立培训与就业的对接机制。采用“订单式培训”。根据不同企业对职工技能的要求,针对性的组织失地农民进行专门工种对接的“对口”训练。把培训项目设计和地方经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以市场的需求来选择培训项目。将培训服务与就业指导和安置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让失地农民直接感受到培训后立竿见影的短期利益回报。鼓励职业培训中心与企业开展“结对”就业服务活动,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满足地方就业市场对这一特定群体的需求。适当调整失地农民职业培训的经费补贴对象,不是简单地将培训经费直接下达给失地农民所在地培训机构,防止捏造培训事实或者仅重视培训人数,出现培训而不就业的现象,而是部分地将补贴转移到接收失地农民就业的企业作为补偿奖励,从而提高企业“对接”培训的积极性。对于年龄较大、文盲、残障等这类培训或就业“困难户”,可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范畴,使其合理、有序退出就业市场,从而缓解培训经费的压力。

提供个性化的职业培训课程。实行“菜单式”培训。以人力资源市场的职业需求为导向,对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容易进行技术培训的,希望进厂务工的年轻人,要对他们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由“体力型”劳动者,逐步向“技能型”工厂职员转变。给中青年农村妇女,提供适应城镇服务行业的基本技能培训(如家政),使他们的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劳动技能等方面适应城市化发展,同时又能满足城市居民对这些个性化服务的需求。对有一定经营头脑并有意愿从事经营活动的失地农民,为他们开设创业或经营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课程,并通过提供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政策优惠,鼓励、扶持其办厂、开店等各种经营、创业活动。同时,还给予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政策优惠,为促进培训成果转化创造政策条件,提高失地农民的创业积极性。

构建完整的失地农民职业培训体系。构建适合失地农民的职业培训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培训效果。而一个完整的失地农民职业培训体系,应当包括:培训需求评价,确保做好失地农民参与并接受职业培训的准备,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培训成果在失地农民的就业中得到转化,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需求评价,可以从就业市场需求、失地农民自身素质和岗位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来确定失地农民进行职业培训的可能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失地农民做好接受职业培训的准备,这包括了解失地农民就业需求,帮助他们树立学习自信心;了解参加职业培训给自己带来的各种收益,从而更好地引导失地农民端正培训态度和学习动机,激励他们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从而获得就业市场的竞争优势。

培训的物理环境和社会氛围,直接影响到失地农民参与培训的态度。为此,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包括有意义的培训材料和教学设备,树立各种成功农民的榜样,强化培训内容与就业取向的相关性。培训成果的转化,就是将在培训中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和行为应用到实践中。但对于失地农民而言,其转化的关键是如何在职业培训与就业之间建立直接的因果联系。因此,失地农民的“订单式”职业培训模式,不仅能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还有助于培训成果的转化,大大提高失地农民对职业培训投资的正确认知。

在培训方法的选择方面,要依据失地农民的知识层次、结构以及成人学习规律,结合侧重于操作性实用技能的培训内容,采用行为示范法、视频演示或者实验教学等有利于培训成果“近转化”的授课方式。

对于失地农民职业培训的评估而言,其评估的重点更关注培训结果,即培训技能的掌握是否有助于提高其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当然,通过对培训过程各环节的评估,也有利于完善未来的培训项目设计,改进失地农民培训的有效性。

【作者分别为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释】

①卢继红,郭建军:“政府在失地农民权益保障中的角色定位”,《农村经济》,2008年第2期。

②崔玉玺,张联社:“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有效途径的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13年第3期。

责编/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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