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城市化不能仅仅理解为农民进城,应该让农民与市民在生产、生活以及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水平上实现一体化发展。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琨等多位受访学者表示,是进城还是就地、就近城镇化,应该让农民自由选择,由县域和村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决定。
35年前,中国的改革从农村破冰。35年后,随着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稳健步伐,农村再次成为改革的热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为着力点,将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继续推进农村改革。有学者指出,通过全局统筹、城乡互动来推动经济均衡发展,这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
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近年来,我国城乡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伴生了一些问题。受访学者表示,应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城镇化发展方式转变。“通过依靠农业资本、农村土地和农村劳动力的过度转移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方式早已不可为继。”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主任王景新提出,要改变工业化、城镇化“穿新鞋、走老路”的状况,有效化解堵、霾、涝等“城市病”以及城市管理中的矛盾,必须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核心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产业与区域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张军说,过去的工业化、城市化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上,通过政府主导,以土地征收、土地整治、土地置换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靠工农产品和城乡土地的剪刀差来实现,城乡生产要素之间的交换存在不平等、不合理的问题。因此,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框架和市场环境下,推进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
全会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未来的城镇化会更加注重依靠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通过更好地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更加公平地推进城镇化。”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王小映表示。
城市化不能仅仅理解为农民进城,应该让农民与市民在生产、生活以及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水平上实现一体化发展。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琨等多位受访学者表示,是进城还是就地、就近城镇化,应该让农民自由选择,由县域和村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决定。王小映认为,就城镇化的区域均衡发展而言,未来的城镇化建设将更多地把重点转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中小城镇。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撬动农村内需市场
“最应赋予农民的是集体土地的处置权、抵押权和转让权,以唤醒农村处于沉睡的巨量资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表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的规模经营都与土地转让权相关。
当前,地方农地直接入市试点存在不少问题,如随意占用耕地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低价出让、转让和出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随意改变建设用途,用地权属不清等。郑风田表示,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是未来的必然趋势,然而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普遍存在主体虚位、主体混乱问题,应该明确产权主体及权益分配机制,建立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防止公权力侵占滋生腐败。
“未来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管理可能会类似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的管理,在政府交易许可管制下实行市场准入管理。”王小映表示,从改革的最终目标来看,将来应实现城乡居民不动产使用管理制度的一体化,在住房保障体系上逐步接轨,在市场开放范围、征收补偿标准、税费义务和市场监管等方面逐步实现同等对待。
健全体制机制 共享现代化成果
城乡二元结构是目前制约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郑风田认为,几千年来我国城乡差距一直不大,主要原因是城乡双重循环制度在起作用,人才物力得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当前,应不断创新和健全体制机制,实现城乡互动和城乡双重循环。近日,安徽试点探索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就是一个制度方面的创新。
城乡土地制度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的难点所在。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表示,要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使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财产权利切实得到制度和法律的保护,进一步激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
“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要让农民共享现代化的成果,首先必须明晰和界定财产权。”张军认为,在目前城镇化的过程中,很多地方的农民正是因为没有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权,所以导致用益物权得不到保障。土地确权是农村改革的启动点,是形成市场经济的前提,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才能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因此,健全产权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过去的农村建设主要是通过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全会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丁元竹以北京市顺义区为例表示,该地区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治理污水,既发挥了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又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激活了投融资机制。
“目前,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是滞后的。”张军认为,虽然一些地区实施了农民“上楼”,但是依旧采取原来城乡分割的公共服务体制,由此带来了城乡管理体制的分割。为实行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一元管理,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此外,由血缘、地缘来构建村庄的传统村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合当下开放型社区管理,应建立适合新型城镇化的有针对性的社会管理新体制机制。
农村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需要户籍制度、社会 保障制度、财政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城市建设投资体制等相关体制机制配套改革相应跟上,才能让广大农民在更充分、更成熟、可操作的制度框架内和市场环境下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