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已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而伴随着中央和地方事权关系的理顺以及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去除行政化色彩、取消行政级别也必将逐渐扩展到各类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某种意义上说,作为社会改革部分的事业单位改革去行政化的启动,标志着社会改革将从浅水区进入到深水区。正如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所言,检验这项改革成败的标准,要看它是否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专门人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公益事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否有利于事业单位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和社会事业发展。
毫无疑问,事业单位改革不仅触及到简单的行政组织架构调整,更涉及全社会如养老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需要通盘考虑的问题。从人数上看,全国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有3000万,教育、卫生两大行业占了近2000万。同时,中国事业单位涵盖几乎每一个领域,这些事业单位拥有行政级别,从正部级到乡镇的种子站等,从上到下都有行政级别。
仅以教育领域为例,“副部级大学”、“正厅级大学”、“处级大学”比比皆是。高校俨然是一个个衙门,某些高校甚至出现教师与行政后勤人员的比例离谱到1:2以上,教师在学校里无论数量还是地位、声望都不占主导地位。没有一官半职,在职称评定、课题申请、著作出版、评优评奖等方面都不占优势。有些副教授、老讲师的收入、福利待遇还不如比他年轻许多的处长,在大学里出现了不少教师争着当官的现象。这样一种知识让位于权力的办学现实,是很难建设出世界一流大学的。
在这种背景之下,事业单位去行政化的改革势在必行。而此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所传递的正是从宏观层面系统推进的意志。有理由相信,国企、事业单位行政体制改革必将会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去除国企、事业单位行政化色彩不仅是大势所趋,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诚然,对于诸多事业单位而言,其基本义务乃是增进社会福利。正是基于这种“服务”属性,事业单位本就没必要且不应该以行政化手段管理。一直以来,行政化倾向以及一整套行政级别划分,已很大程度上扭曲了事业单位职员的自我认知。在一种暧昧模糊、似官非官的角色设定中,不少事业单位员工产生认知偏差,一方面笼罩于隐约的身份优越感之下,不自觉地导致服务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则是对现职工作缺乏真正的认同与忠诚,而只将之视作通往权力部门的跳板而已。
应该说,不管是国企还是事业单位,都是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和服务职能,根据市场需求,为公众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其担负的职能和任务都是围绕市场需求所展开的,单位所具有的行政色彩和人员的行政级别与市场、产品、经营、服务等职能没有必然的联系。相反,倘若行政化色彩严重,必然导致单位机构臃肿,冗员过多,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这样一来,如何能有效地调动员工积极性,或围绕市场需求,搞好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国企还是事业单位,不能固守于目前的行政化管理,满足于个人能享受的行政级别。既然国企、事业单位是社会或经济组织,就应该理所当然的以事业为重,以市场为导向,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让自己的企业和事业实至名归。
总之,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已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而伴随着中央和地方事权关系的理顺以及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去除行政化色彩、取消行政级别也必将逐渐扩展到各类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