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与不确定的未来
《新经济导刊》:可以说,对中国现阶段社会现实状况的正确认知与解读,是对中国未来现代化发展战略与实现路径进行顶层设计的基本前提。我们所关心的是,在人的自主性增强、社会现实出现复杂的多样性、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急剧分化、社会发展的未来呈现极大的不确定性,以及社会公众的观点或意见纷呈而共识不断流失的状况下,我们能否重构与人类文明发展目的相一致的改革理论体系,并在这一理论体系的指导下通过渐进式改革,逐步实现社会发展的目标?
竹立家:不可否认,与信息技术革命把整个人类文明带入风险社会相一致,中国社会的快速现代化也正在把我们带入一个风险社会,改革与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增强。正确认识阻碍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并通过深化改革消除改革阻力,使现实的不确定性中内含着一个确定性的未来,是我们当前极为紧迫的任务。
文明进程与发展经验表明:“不确定性”与现代化结伴而行,是人类社会在对“现代性”的苦苦追求中的一种“常态化趋势”,是当前文明发展“现实状况”在人头脑中的正常反应。惟其如此,“不确定性”这一概念才成为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哲学、人类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研究领域的一个炙手可热的概念,尤以后现代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新自由主义为代表。它的总体特点是对“现实的合理性”提出思考、质疑和评判,并企图“确定”从当前状况中“演变”出某种结果,从而能对文明的未来或“合理的现实性”作出一个“确定性”的回答。
《新经济导刊》: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不确定性”都是对社会总危机的一个正常反应或总概括。在西方思想流派中,后现代主义者们基本是“破坏”多于“建设”,对“不确定性社会”的来临无能为力,几乎没有提出像样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对此您怎么看?
竹立家:新自由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一个差强人意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其后成为一个“实践样本”,但其解决方案目前也遇到了大麻烦,伴随着世界普遍的经济危机而陷入窘境,加深了人们对现代社会的不确定性认识,对文明未来的悲观主义预测成为社会的普遍心态,人类急需知道一个确定性的未来。
“风险社会”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1986年在德国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这一概念,可以理解为是基于对“现代性社会”或当代社会现实状况的“不确定性”的一种界定,并企图在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制度演变的张力之间寻求新的“平衡点”或未来的“确定性”。不确定性是风险社会的基本特征或内在品性。之所以对“风险社会”及“不确定性”理论做此概括,目的还是要对当代中国是否进入“风险社会”确立一个分析框架,以便对中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风险或不确定性进行诊断,确定中国社会避免风险并进行有效改革的现实路径。
从历史哲学的高度来看,对当代中国社会现状进行正确的理论认知与解读,必须立足于我们对社会本质的再认识,毫不含糊地表明我们改革与发展所依据的价值是什么,并由此对发展中的“现实”进行批判,形成和凝聚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共识”,消解社会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伴随信息技术革命和市场经济进展,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社会的内部与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谋划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使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我们必须本着“批判现实主义”理念对“发展中的现实”进行剖析和判断,找出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与不足,以便使中国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跳出“风险社会”的改革困局
《新经济导刊》: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给中国经济社会带来了结构性的变化。这种结构性变化,一方面为深入推进改革拓展了新的空间,提出了新问题;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必须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认真地本着理论创新性和实践可行性的原则回答这些问题。
竹立家:对,结构性变化主要有两个。第一个结构性变化是“经济结构”的变化。“市场经济体制”成为我们社会各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国家配置”的原有模式。市场经济有三个主要的结构性特征,一是产权或所有制;二是通过价格体系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三是以利润和收益最大化为经济目的。
这三个特征,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繁荣,增强了经济活力,但同时,由于转型期对市场的法律约束和对权力的民主约束不够健全,也逐步推动了社会“不公正”的扩散,客观上造成了社会利益分层的固化和社会既得利益阶层的形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引起人们的思想观念混乱或多元化,并进而使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受到质疑,或使经济发展的目的失去了终极价值的保证,使全社会产生“价值迷茫感”,人们对未来发展的价值“确定性”丧失,“风险社会”逐步显现。
我们必须强调的是,经济结构变化和市场本身并不是问题,或者说市场本身并不必然带来“风险”。问题是伴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权力结构”或“社会治理结构”也必须要改变,“风险”的最终根源是社会治理结构滞后所造成的。
《新经济导刊》:第一个结构性变化是“经济结构”的变化,那么第二个结构性变化是什么?
竹立家:与第一个结构性变化相联系,第二个结构性变化是“社会文化结构”的变化。在三十多年的时间中,中国社会的快速现代化,使中国的社会文化结构发生了突变,呈现出五个重要的结构性特征,即:技术化、商品化、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剧烈的社会文化“结构性重组”,不但改变了中国社会的面貌、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而且也改变了人的心灵、人的观念和认知世界的方式,个人的自主意识和自觉意识增强,个体决策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
信息技术的运用,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方式,即由直接联系向间接联系转变;商品化突出了“钱”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而历史经验证明,能用钱买到的东西越多,这个社会的公正性就越差;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化,使社会越来越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传统的熟人社会离我们越来越远,基于传统信任的个体的安全感也就越来越小。这些社会文化结构性因素的变化所导致的一个综合性结果,就是社会运行和个体感觉的未来不确定性增强,中国文明发展也进入一个“风险社会”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发展时期,在对社会现实状况深刻认识的基础上,谋划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的新的改革方略,给国家民族一个确定的未来。
《新经济导刊》:正因如此,新一届政府和国家领导人提出了“中国梦”的目标。那么,您刚才谈到这两个结构性变化,究竟给中国经济和中国社会,造成了哪些具有现代意义的影响?
竹立家:由于这两个结构性变化,一方面使中国社会的现代性特征显现,社会的文明程度提高;另一方面,这种结构性变化无论是在个人层面、还是在社会层面,所引起的冲击都是前所未有的。这些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具有高超的智慧和坚强的决心深化社会改革,推进社会结构性重组,消解剧烈的社会变化所带来的不确定性,跨越风险社会这一必经的历史阶段。
《新经济导刊》:具体来说,目前由于社会结构性变化所引发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有哪些?
竹立家:简单地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发展的核心价值模糊与对眼前利益或现实利益的追求共振,使社会心理普遍失衡,社会的浮躁心理扩散,社会的价值导向失灵。这种状况必然导致整个社会的不确定性增强,使“风险社会”的来临具备了观念和心理基础。
其次,“有组织的不负责任”与“去组织化”并行,使社会管理与社会监督出现大量的空白,削弱了现代性社会正常运行的组织化基础,致使“风险社会”的来临具有了可能的现实性。这就是说,一方面,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现象的蔓延使公共组织“自我服务”状况加剧,利用公共权力乱收费乱罚款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致使“公共机构私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公共责任精神下降;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虚拟社会的形成,为社会的“去组织化”创造了技术条件,致使组织规范或边界消失,个人的自主性超越了组织规范,形成更为个性化的话语体系,导致“组织话语”弱化。在这种“有组织的不负责任”与“去组织化”双重挤压的状况下,随着社会的组织化程度降低和规范管理失效,必然会导致社会的不确定性增加和“风险社会”的降临。
再次,个人“主体意识”的觉醒与“社会阶层固化”形成巨大反差。这种状况,容易造成社会核心价值空置和社会基本制度空转的不正常状况。社会改革与发展共识在实践中被弱化,导致人们对社会发展价值及其制度产生疑惑,形成个体人对未来的不确定感。主体意识是现代社会“个体人”的最根本意识之一,这也是文明发展进步的最根本表征。
《新经济导刊》:可不可以这样认为,在具有现代性的社会条件下,主体意识就是公正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等,而公正和民主正体现了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
竹立家:的确是这样。如果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感受到的制度运行状况与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要求有距离甚至背离,社会形成了一个“既得利益阶层”,最大限度地享受着改革与发展所带来的实惠而不思进取与改革,社会就容易产生分裂;具有社会的团结、合作、凝聚力的和谐社会就很难实现,“风险社会”就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形态。
最后,发展成果共享的价值承诺或发展预期与现实中贫富差距拉大的事实,最终可能造成社会群体的“利益分化”,并动摇改革与发展的信心。丧失具有一致性的改革与发展共识,促使“政府威信”与“社会诚信”双双下降,社会整体的“不信任感”和“不安全感”增加,社会发展的未来具有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使具有平等对话与协商等现代性特征的、公正与民主的社会公共生活领域难以形成。
改革面临“重新适应”的问题
《新经济导刊》:一旦正常的社会公共生活领域遭到破坏,再要凝聚改革共识就会出现巨大的困难,社会发展进步、民族团结、国家稳定就会遇到风险。这对管理者意味着什么?
竹立家:意味着必须正视结构性变化,及其所引发的社会现实状况和时代精神状况的变化,紧紧抓住社会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深化改革,并按照社会发展价值的要求、按照民众的需要和愿望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力求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寻求制度突破。只有做到改革的“纲举目张”,注重社会改造的“零星工程”,跳出“问题循环”的改革困局,才能使我们的社会有一个确定性的未来,也才能使国家民族有一个长治久安的稳定发展局面。
目前,在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双重推动下,中国社会的整体转型和未来社会发展新秩序的重构,都遇到了较大的麻烦。意见纷呈、众说纷纭的各种情绪化理论思潮所反映的现实,并不标示着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理论繁荣,而是反映了我们在改革的路径选择上面临着缺乏“核心价值”引导的真实困境。
在中国的社会现实呈现复杂多样的特征和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急剧分化的“风险社会”情境下,如何指导和规划未来的改革,切实从“制度安排”上体现社会发展价值的要求,做到“善政为怀民为天”。这不仅具有理论上的重要性,而且具有实践上的紧迫性。
《新经济导刊》:我们知道,改革是世界性的发展潮流。信息技术革命与全球化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是把人类文明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境况”,这种具有“不确定性”特征的境况给我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带来了巨大冲击。在您看来,这对人类文明意味着什么?
竹立家:人类文明面临着一个“重新适应”的问题,各种文明都呼唤着社会体制改革的重新调整和适应。西方国家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了适应新的文明趋势,就一直在进行“新自由主义改革”;90年代为克服新自由主义改革所带来的“社会毛病”,英国又开始了“第三条道路”的改革探索,在西方理论界风靡一时。当然,从目前看来,这些改革尝试并没有最终解决它们的社会问题,而体现为一种“问题循环”,频繁上演着社会危机。
中国的改革开放几乎与西方新自由主义改革同步,本质上也是对文明发展“新趋势”的有效回应。我们说“改革开放”,事实上是指“改革”与“开放”一样重要。开放不仅是指在经济体制上要学习人类文明的发展成果,也指在思想观念上要具有开放性、包容性特点,虚心学习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好东西,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革。
时至今日,什么样的价值和制度是实现人类幸福应该追求的“终极价值”也没有定论,制度竞争还处于一个过程之中。
筑好经济社会的“防火墙”
《新经济导刊》: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以社会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发展阶段,而公正民主的发展是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一个社会良性运行与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基础。对于社会建设的基本取向,您是如何看待的?
竹立家: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来看,人对幸福追求具有终极价值意义,社会的民生建设,不断地致力于改善民生,是实现社会普遍幸福的根本方法。民众安居乐业了,民众迫切需要的教育、医疗、社会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解决好了,人民的幸福感才会增强,政府才会得到老百姓的信任,社会也才能长治久安。
《新经济导刊》:从中国的现实当中,能否找到比较符合这些价值取向的基层案例?
竹立家:事实上,从2011年我们进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民生建设以来,一些地方政府一直在扎扎实实地做民生工作,用政府的切实行动和基层公务员的辛勤工作构筑政府信任的基础。2012年,我到中部的河南信阳市和山西左云县搞民生调研,发现它们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民生改革”实践确实做到了群众满意,和谐了当地的“社会生态”。山西左云县实行15年义务教育制;河南信阳市每个村花18万元左右,在全市2800多个村建立了“乡村医疗站”,并对医务人员集中培训,基本做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信阳市平桥区花了200万左右,在全区建立了18个“乡村图书馆”,大大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改变了乡村的文化氛围,提升了村民的精神文化素质。
《新经济导刊》:这在全国确实也不多见。
竹立家:这两个地方为我们提供的重要经验不仅于此,重要的是提供了一个在“发展中经济”条件下,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具体地、有效地推动社会发展、民生发展的样本。“社会公正”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一个公正的、合理的社会,其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体现在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体现于这个社会中“弱势群体”的生活状态或民生状况,它反映了这个社会“社会公正”实现的程度。
《新经济导刊》:2013年6月7日,厦门市快速公交的一把大火,让47条生命瞬间化为乌有,悲剧的发生,令人心痛。不管背后发生了什么,我们都严厉谴责这种极端的、近乎恐怖主义的报复社会的行为。您作为一直关注中国社会改革的研究者,对这起悲剧背后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有何深思?
竹立家:诚然,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嫌犯不满政府作为而迁怒于社会泄愤的扭曲心理,但是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这一事件,也不能简单地将悲剧的原因全部归咎于嫌犯的个人极端行为。个人的行为是无法控制的,然而影响个人行为的外部环境因素却是可控可究的。此次厦门公交纵火案和2009年6月5日的成都公交纵火案几乎如出一辙。成都公交纵火案造成27人遇难、74人受伤,犯罪嫌疑人张云良当场死亡。近年来,因为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恶性的报复社会的事件时有发生,迄今已经发生多起公交纵火、爆炸案及幼儿园和小学儿童被砍杀案。悲剧重复上演,一定有社会的原因。
《新经济导刊》:据媒体报道,该案中,嫌犯在作案前,因个人社保问题连续三个月前后跑了属地派出所、厦门市信访办等多个部门寻求解决,但跑了22次派出所都没办成,“总被推来推去,没有人给办理”。此外,多年来家庭生活拮据,低保收入被切断,近20年来,曾经两次尝试自谋生计,开小吃店、摆摊,都被先后取缔,家庭生活来源被切断,数十年一直挣扎在贫困线上。
竹立家:倘若政府相关部门在对待特殊群体时能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灵活性,多一点耐心和爱心,多一点关照和照顾,而不是互相推诿“踢皮球”不作为,让底层民众能够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爱,也不至于产生挟私泄愤报复社会的想法。显然,政府工作没有做好做到位,是此次悲剧发生的间接原因。
所以,从这起悲剧中,我们可以吸取到的教训,一是做好社区工作,即社区或单位对特殊群体要主动提供所需的支持与心理疏导,对于属地处于逆境、遭遇挫折、陷入悲观绝望境地的弱势群体以及存在某些心理缺陷的居民,主动给予心理、法律、政策甚至物质的支持和帮助。二是政府部门管理要人性化,即妥善处理好“制度化”和“人性化”之间的平衡;在重视管理法制化的同时也要注意在特殊情况下的人性化管理,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灵活处理,及时解决实际问题,避免不良心理刺激,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显然,看待这样的悲剧,不能像某些媒体一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却简单狭隘地把悲剧的原因完全归咎于个人,而将人们对此事件发表的一些看法视为“不和谐”的“杂音”。反思,向来是需要冷峻的。为了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需要个人、社区、社会的共同努力。
《新经济导刊》:个人行为是不可控的,如果我们把体制、政策、社会的事情做好了,在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环境中,就不会促发个人极端行为的发生,也就避免了极端悲剧事件。
竹立家: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是百姓最为忌讳的事情。因此,实现社会公正,让群众相信政府,就是要执政者正确行使公共权力,保证权力的公正廉洁,就是要把“民生关切”和“善政情怀”放到群众身上。利用公共财政,照顾好这个社会最需要照顾的人,照顾好了他们,不仅扎扎实实地推进了“公正”这一社会发展核心价值的具体落实,也实质性地照顾好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社会良心”,明确了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导向,匡正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社会风气”。国家和政府要取得群众的信任,靠的不是空洞的理论敷陈,而是每一项能真正落实的、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感受到的改革措施。
河南信阳市、山西左云县的做法,之所以具有标杆意义,是因为一个较为贫困的地方能做到的,我们国家的绝大多数地方只要愿意都能做到。公正有效地解决了民众生存、生活和发展的需求问题,执政的基础才能稳固,才能常青。从这个意义上讲,民生问题,就是政治问题。一个国家的执政文明,就表现在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上,而不是表现在富人有多富,也不表现在经济增长的数据有多么漂亮。
《新经济导刊》:我们经常讲民生投入,而能展示民生投入实效的,对促进社会文明、社会公正有实质性推进的,最能使民众满意的民生投入,看来首先还是应该放到社会最应该照顾的人身上吧?
竹立家:是的,全国的地方政府如果都能做到这一点,善政为怀民为天,建设和谐社会的“社会新秩序”就会有一个好的起点。在改革和发展“不确定性”增强的今天,惟有牢牢把握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踏踏实实、公平公正地“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才可以让中国在面临和处于“风险社会”的情境下,依然可以临危不乱、笑傲江湖,才可以避免中国陷入经济和社会危机的泥淖。古语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今天依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