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规定,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要做到“四要”:要忠于国家、要服务人民、要恪尽职守、要公正廉洁。
在忠于国家方面,公务员要做到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忠于国家利益,忠于国家宪法,维护法律尊严。
在服务人民方面,公务员要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增强对人民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要求,努力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
在恪尽职守方面,公务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弘扬职业精神,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严守职业纪律,严以律己、谨言慎行,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在公正廉洁方面,公务员要管好权力、慎用权力,不以权谋私;要履职为公、崇尚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原则,坚守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意见》还提出要健全完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行为规范、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等制度,职业道德也将被纳入公务员选拔任用时的考察评价内容,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和依据,对于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人员,可依法取消录用、任职资格。
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还将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十二五”期间,将以领导干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为重点,对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轮训一遍。此外,本市还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建立社会评议机制,通过党务政务公开、公务员信息公开、任职公示等渠道,形成有力的公务员职业道德约束。
根据《意见》要求,各部门要尽快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具体职业道德规范标准。(记者 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