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在引进、利用外资上,提出放宽投资准入,在对外经济领域通过有序、稳定、宽松投资环境,提高投资保障,拓展经济增长新空间。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目的在于在中国探索全面社会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新华社发
A
加强保障,完善投资环境
为快速发展经济,我国早已开始引进、利用外资。并针对外商来华投资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由于认识上和实际操作上的原因,内外资待遇不同的问题一直存在。因此,有了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仅谈了统一,更是着眼“宽松”,着眼于保持外资政策的稳定、透明、可预期,为外资进入我国提供更好的保障。
《决定》提出了加快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商签投资协定,继续加强国家间和政府间的对话与合作。现阶段,由我国政府出面商签的投资协定所覆盖的国家还比较少,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防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因此,应该加快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商签投资保护、经济合作、社会保障等政府间投资协定。
其次,提出了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目前,审批对外投资项目的环节偏多,涉及诸多部门,逐级上报审批,手续复杂,时间较长,效率低下,影响投资机会,因而有必要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再次,完善领事保护体制。通过完善海外侨民登记制度,收集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治安等情况,建立和完善领事保护预警机制。
第四,注重更多更好地为投资主体提供权益保障、投资促进、风险预警等更多服务,扩大投资合作空间。包括:创新财政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增强企业资金实力;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企业对外投资的信用担保制度;创新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交互式信息公共平台,强化企业及个人多渠道掌握信息的意识,建立国外信息情报收集机构、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咨询服务机构等;大力推动中介机构建设,针对目前我国中介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水平低、功能不齐全、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扶持中介机构;培养和引进国际化专业人才,针对我国缺乏小语种人才和法律人才,应该大力培养,并且引进国际化的复合型人才,构建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库;建立对外投资的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构建风险管控体制,保障对外投资安全等等。
B
确立试点,逐步推进制度创新
《决定》提出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目的在于在中国探索全面社会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目前正在着重从五个方面做好试点:首先,做好利率市场化、汇率自由汇兑、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产品创新等的试点工作。其次,构建离岸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业务与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一脉相承,是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离岸金融中心的建立可以使外流资金更好地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再次,尝试税收优惠,研究和完善适合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第四,创新贸易领域监管模式。实施“一线逐步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创新监管服务新模式,其中“一线”是指国境线,“二线”是指国内市场分界线。第五,推动外贸物流创新发展。
按照试点成功,在更多的地方推广,直至实现制度创新的全国化的工作发展路径看,上海自贸区作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试点,其政策和创新一定会尽量地考虑可复制和可推广性的。这样,一旦条件成熟,就可在全国陆续推开,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如此将极大地加快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金融制度以及完善法制保障等,可以形成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构建与各国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间。
C
有序开放,大幅度增加外资准入领域
《决定》提出有序开放领域包括: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以往引进利用外资的领域主要是加工制造业,虽然在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所涉及,但是在这些领域引进利用外资总额还是偏少。因此,我国将推进这些领域对外资的有序开放,加大引进外资的力度。
这次提出的放开外资准入限制领域则包括: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2013年9月29日正式挂牌开张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打破了外资在其中许多领域的限制。例如,在商贸服务领域,增值电信业务、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在专业服务领域,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对试验区内为上海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等;在社会服务领域,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和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等;由东方支付投资的“跨境通”电子商务平台已进入测试运行阶段。
明确了要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目前,我国制造业中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的许多零部件和产品的生产制造是限于中外合资、合作,或者由中方控股,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和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制造业的部分产品也是限于中外合资、合作。下一步,在保证国家安全不受侵害的情况下,我国将进一步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研发机构的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更大幅度地对所有资本放开一般制造业。
明确了要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被赋予了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截至2012年11月,我国已批准设立11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共有六种模式: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其在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扩大对外贸易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也存在种类过多、功能单一、重申请设立轻建设发展等问题,为此,国家将通过整合现有类型,逐步将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整合为综合保税区;统一新设类型,将新设立的特殊监管区域统一命名;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体系和加强组织领导等,实现整合优化。
D
明确主体和责任,
创新走出去的方式
《决定》提出要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在以往的对外投资活动中,由于一般企业及个人存在自有资金有限、获取资金的渠道少、融资难度大以及开发先进技术较为困难等问题,因此,起支撑作用的是大型国有企业。但是,民营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也是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些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则完全是主动行为,受高收益的驱动。近年来,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的项目明显增多,这预示着在不远的将来,我国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将成为对外投资的主体,因此国家有必要尽早对他们的主体地位加以肯定,在各个层面做好服务工作。
允许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首先,允许具有比较优势(如品牌、专利等)的企业及个人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应该按照比较优势主要投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开发型产业。拥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及个人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能够整合更多的世界资源,然后利用自身优势,生产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同外国产品竞争,拓展企业及个人的国外市场,因此,应该允许这些企业及个人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加深我国与世界的融合。同时,鼓励那些貌似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及个人走出去,通过“走出去”寻找新的优势,尤其是对发达国家的投资,主要着眼于高技术行业,可以获得较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销售技能。
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我国在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劳动力,虽然承包国际工程和劳务合作存在巨大的风险,如政治风险、金融动荡风险等,但是这些行业耗资多、获利多和竞争性强,我们可以充分发挥现有的优势,允许和鼓励企业及个人自担风险到世界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政府可以为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提供信息服务,如建立外国信息收集机构、经济形势分析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等,减少对外投资的风险。
允许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目前我国对外投资存在着诸如:对外投资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较少涉及金融、电信等服务性行业;对外投资大多数集中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明显偏少;投资方式单一,主要以绿地投资为主,并购投资和联合投资等所占比例偏少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将允许和鼓励企业及个人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首先,拓展投资领域,尤其是加大服务性行业的投资;其次,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力度,有利于我国开拓广大发展中国家市场和形成市场多元化;再次,发展专业性公司,建立横向跨国公司;最后,多以联合投资的方式走出去,既可以弥补资金不足的缺陷,又可以与东道国共同经营、共担风险,还可以利用东道国的优势,为公司招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