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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年房地产市场或存变数

对于新一年的房地产价格趋势,业界莫衷一是。上涨论者认为,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和土地招拍挂、推进城镇化等因素将继续推高房价,尤其是一线城市,房价难以下跌。下跌论者认为,房地产价格已经出现拐点,不动产登记和房产税试点扩大和立法等预期,将导致房价下跌。三四线城市住房供给已相对过剩,一些地方出现空城、“鬼城”,个别城市的房价大幅下跌可能会蔓延。

应该说,在一段时期内,我国依然存在推动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多种因素。比如,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家庭向中小型解构、人们普遍有住房改善的愿望等,特别是由于投资渠道方面的原因,资金大量流向房地产业,会推动房地产价格走高。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诸多因素也在制约着房地产价格上涨。

一是房地产税。“土地财政”固然会抬高房地产价格,但地方财政困难也不是仅靠卖地一项就能完全解除的。如果财政困难较长时间得不到缓解,地方政府或将赞成和支持开征房地产税。随着财产登记制度的建立,房地产、个税联网系统的完善,以及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提高,都将对住宅购买和消费行为产生重大影响。

二是周期因素。房地产繁荣都具有周期性。从多方面因素来看,我国房地产的过度繁荣已到了转折阶段。若从1998年算起,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持续繁荣了两个7年的周期。

三是产供需关系的改变。今年1月至10月,我国住房销售大约840万套住宅,约可解决2400万左右的人口进入城镇,而实际城镇化的人口不到2000万。这表明,住房的供给超过了人口城镇化的需求,相当数量的住宅被用于投机和投资,住宅的供求状况发生了转变。有人或许认为未来城镇化速度会加快,但过高的房价却将极大地抑制人口城镇化进程。

四是利率市场化的影响。房地产企业筹集资金的利率达10%至15%,这是不可持续的,持续的时间越长,风险越大。目前,房地产的高利率导致大量资金涌入,带动了存款利率的上升和贷款利率的提高,使得购房者的贷款利息负担加重,贷款能力下降,银行能够放贷的表内资金也在减少。

此外,国际经验表明,房价持续上涨不是规律,只涨不跌不符合经济规律。

所以2014年房地产价格尚存变数。

[责任编辑:赵斯昕]
标签: 房地产市场   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