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方向
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提供的行政审批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内容,是近年来地方政府改革的重点。2004年,温家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高级研究班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2007年,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改革成为政府从经济管理转向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关键改革。
近年来,企业注册数量和注册金额均呈现高比率增长,“行政审批难”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行政审批业务流程涉及到多个部门,这些部门设置有复杂的审核项目。个别部门利用职权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衍生出“吃、拿、卡、要”①的权力腐败问题。前来办理审批业务的企业不熟悉审批制度与审批流程,也不清楚各部门的材料要求与详尽规章,而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 “一次性告知”在执法过程中难以落到实处。这就导致了企业办理困难。通常,企业注册业务的行政审批流程要持续一个月至一个半月。②
在中央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原则指导下,各个地方政府采纳了很多新的改革方案与改革理念,这就形成了许多有特色的地方试点工程。中国改革的特点是以“试点”(experimental points)工程为开端,然后汲取成功经验,开展“由点到面”(proceeding from point to surface)的大范围改革。(韩博天,2010)各地政府积极发挥能动性,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服务,表1列举了一些较为突出的改革措施与经验③。
各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都遵循由淮南市政务中心最早提出的“两集中、两到位”的原则,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这些市、区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都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改革的局限性。首先,由于改革的措施是缺乏监管力度的对内监管或缺乏监管职权的平级监管,难以从根本上有效解决预防腐败的问题。其次,这些改革是在增加行政成本与扩大行政编制的基础上进行的,虽然暂时解决了行政审批服务的速度问题,但是没能解决政府工作人员缺乏服务意识的问题,难以建立起长效运行机制。
天津市和平区于2007年进行了“全程领办”与“全程日志”的行政审批改革。不同于其他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改革,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是符合新公共管理特点的制度创新,是一种新公共管理式的公共服务外包。有学者定义公共服务外包,是政府更多地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非营利组织来生产和递送服务。(Jing Yijia, 2008)与此不同,笔者定义公共服务外包,是政府通过引入专业领域的组织来生产和提供服务。这种公共服务外包的形式,与新公共管理所倡导的政府改革路径一致。和平区行政审批服务的第三方中介组织外包制度,动用政府财政资金,将一些税务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财务事务所引入政府公共服务,利用专业私营机构提供高效低耗服务的特性,完善政府的行政审批服务,提升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我们在调研中获悉,这一系列改革的目的十分明确,是为了提速行政审批服务,改善投资环境,有效促进招商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