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山东考察时强调,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学习这一重要讲话,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理解文化兴盛与民族强盛的关系,切实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准确把握中华文化的精神特质,科学对待民族文化传统,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家民族的强盛要以文化兴盛为支撑
文化归根结底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但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不仅表现在特定的文化可以促进或者阻碍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且最为集中地表现在文化作为人类精神的凝聚与历史文明的积淀,可以在满足人的内在精神需求、引领社会发展方向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在这个意义上,文化不仅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且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在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中的当代世界,文化的重要作用得到越来越清楚的体现,其影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广泛而深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文化引领发展方向、提供精神与智力支撑,国家民族的强盛就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
人类历史的发展表明,任何一个大国的崛起,不仅伴随经济的强盛,而且伴随文化的兴盛。任何一个民族的发展如果没有文化的支撑都不可能持久。中国一脉相承、独领风骚的古代文明是与博大精深、特色鲜明的中华文化相表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华文化为根基、吸收了现代文化之优长的当代中华文化,是民族生命力的精神支柱、民族创造力的精神源泉、民族凝聚力的精神纽带,是民族生生不息、“可久”“可大”的精神动力,更是民族安顿心灵、寻求意义的精神归属。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表明,离开了中国优秀文化之根,中国奇迹就不会产生,中国道路就难以为继。中华文化的发展繁荣构成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前提条件,也必将有力地引领和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国无德不兴 人无德不立
重“德”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传统。在经过殷周之际的变革后,周人就有了“天命靡常,惟德是辅”的认识。在春秋战国时代,中华文化就形成了从人与动物的区别来看待人、要求人的思维方式,并把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点归结为具有仁、义、礼、智等德性。经过长期的实践,中华文化逐渐形成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人生态度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理想。超越物欲与私利的诱惑,甚至不惜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成就以德性精神为依归的理想人格,构成了中华先民精神追求的一个重要特色。“见利思义”、“义之与比”,“安贫乐道”、“淡泊明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等,就集中地体现了这一点。不仅如此,中华文化还进而把立德视为从政之基。“修己以安百姓”,“为政以德”,“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国而忘家,公而忘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等,都体现了这一思想。
可见,中华民族是一个高度注重克己修身的民族,高尚的道德是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精神追求,注重道德建设是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在今天,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此类现象虽不占主流,却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以至于有人见义不敢为、见义难有为。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就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学习和吸取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宝贵思想财富,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十八大之后,中央政治局出台了八项规定,明确强调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要发挥表率作用,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的确抓住了思想道德建设的关键。可以说,只要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能真正“子帅以正”,良好的党风就必定能够带动政风民风和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中华民族追求美好崇高道德境界的风尚就一定能够在我们的时代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
有鉴别地加以对待 有扬弃地予以继承
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在今天,我们必须以对民族、对历史、对后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更好地用民族优秀文化滋养民族生命力、激发民族创造力、铸造民族凝聚力,建设好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中华文化传统。
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为此,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两种偏颇主张:一是民族文化虚无主义的倾向。这种观点从整体上根本否定中国文化的现代价值,主张抛弃民族文化传统而全盘照搬西方现代文化。这种数典忘祖、蔑视传统、一味丑化民族文化的做法,是十分有害的。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就会丧失文化的特质。二是“华夏文化优越论”。这种观点不仅主张不加反省地盲目继承甚至全盘肯定传统文化,而且还以偏狭的心态反对学习世界现代文化的优长,其结果只能是中国文化走向枯萎,失去生命力。正确的态度是要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在弘扬民族文化主体精神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根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进行科学梳理、精心萃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深入挖掘和提炼有益的思想价值,使之不断发扬光大。中华民族创造了源远流长的优秀文化,在今天,通过不断的“综合创造”与“创造综合”,中华民族一定能够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胸怀与气度铸造中华文化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