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雇员薪酬比重“期望值”的计算与结论
根据表3中的回归结果,我们将中国的相应数据分别代入三个模型来计算我国雇员薪酬的期望值(表4第二、三、四栏)。三个模型分别计算的结果有差异,但差异并不大。以2007年为例,上限是36.75%,下限是32.69%,上、下限之间仅差4个百分点。尤其是,三个模型计算出的结果所呈现的趋势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所建立的模型是稳定的。
为了提高计算结果的可靠性,降低估算偏差,我们把三个模型的计算结果加以平均(表4第五栏)。计算结果显示,在本文考察的时间区间里(1992年~2007年),我国雇员薪酬比重的期望值大致应当在35%~39%,量值最低为35.12%(2006年),最高为39.29%(1999年)。更为重要的发现是,我国雇员薪酬比重的实际值都大大高于期望值,最高的1995年高出约13个百分点,最低的2004年也高了4.57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根据国际经验的深化研究表明,我国雇员薪酬比重在这一时间段是偏高的。
从趋势上来看,期望值与实际值在近些年都呈现出下降趋势,但是,也可以看到他们之间的差距正越来越小(图6)。虽然近些年我国雇员薪酬比重呈现下降的趋势,但从下降的幅度来看,尽管统计数据表现的实际值从1992年的50.1%下降到2007年的39.74%,下降了10.36个百分点,但期望值从39.04%下降至35.17%,仅仅下降了3.8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