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新券是政府免费向中小企业发放,专门用于购买知识机构创新服务的权益凭证。创新券的政策基础是普惠性发展,通过资助中小企业创新,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促进公平竞争。西方国家的创新券政策和我国一些地区对创新券的试用,为我国中央政府实施创新券政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创新券政策打破了传统的计划项目体制,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项目体制。它很可能是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必将释放出巨大的改革能量。
关键词 创新券 公共政策 中小企业 创新 市场失灵
创新券于2004年出现于荷兰,很快扩散到欧洲和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2010年,我国开始有学者研究创新券政策;2011年,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人员进行了初步研究,于2012年2月提交调研报告,建议在我国实施创新券政策。2012年9月,江苏省宿迁市包括该市的区县在我国首次实践了创新券。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上海市杨浦区、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淮安市、河南省焦作市、广东省清远市、浙江省长兴县等一些市县和公共服务平台纷纷推广使用创新券。2014年,上海市拟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一区十八园推行创新券;广州市也把实行创新券作为“十二五”科技服务业规划的重要举措;北京市科委软科学计划专门立项,研究创新券的实施方案;江苏省科技厅也在研究全省实施创新券的方案。
创新券的本质和特点
创新券(Innovation vouchers)是政府免费向中小企业发放,专门用于购买知识机构创新服务的权益凭证。其使用方法是,企业按合同获得创新服务后,向提供创新服务的知识机构付券,知识机构持创新券到政府财政部门兑现。
创新券是国际通行术语,也有少数国家或地区称之为“研究券”、“知识券”、“科技券”、“创新与能力券”等。创新券政策的本质是普惠性的公共投入。创新券的使用主体是企业和知识机构,投入主体是政府,或者说是政府为企业购买创新服务。有的国家或地区把创新券政策称为“创新券制度”、“创新券计划”、“创新券项目”,本文统称为创新券政策,简称为创新券。
成熟的公共投入政策种类很多,但创新券这种新兴的公共投入政策却与众不同,其特点如下:
政策对象是中小企业。传统科技政策的对象偏好是“四大”——大院、大所、大校、大企,特点是扶优扶强。即使是科技扶贫资金,也是投给贫困落后地区的大户、能人、富村、强企,只有如此,才能实现重点突破,跨越发展。而创新券的政策对象是中小企业,特点是扶危济困。它解决的不是重点突破、跨越发展的问题,而是普遍创新、全面发展的问题。
政策导向是企业需求。传统科技投入模式是先研发、后产业化,研发时没有企业用户,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需要另外增配资金加以转化;在转化的过程中还是没有企业用户,最后很多成果无法转化。创新券突破了这种研发模式,在研发的起点就引入最终用户,把企业用户需求作为创新项目的来源,研发、生产、经营一体化。
政策工具是福利券。与其他政策工具不同,创新券的政策工具是福利券,免费向中小企业发放。票面标有一定金额,代表相当额度的货币权益,其物理形式是纸质券,也可以是IC卡或电子券。创新券不是金融证券、企业证券,而是政府证券或政府机构证券,由政府所属机构发行;不是一般证券,而是专门证券,专款专用;不是上市流通的证券,而是实名制非上市证券,不能流通、交易和让渡。
政策任务是购买服务。与其他政策任务不同,创新券的政策任务不是设立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奖补或税收减免,也不是提供设施、设备等实物产品,而是政府对创新服务进行采购,以此惠及广大中小企业。
政策基础是全面发展。与其他创新政策的基础不同,创新券的政策基础是普惠性发展,通过资助中小企业创新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促进公平竞争,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