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高速发展而人们满意度相对低下,什么是今后中国应有的发展方向?笔者提出以环保负责的“快乐国家指数”替代国内生产总值,作为国家(以及各省县)的主要成功指标。本文也讨论与此指标有关的一些话语,包括快乐、幸福、福祉等。它们之间有没有差别?为什么偏好使用“快乐”?从快乐研究的成果,能够得出什么政策含义?如何以“轻度家长主义”的方法增加人们的快乐,而避免弄巧反拙?
关键词 转型 经济发展 环保 快乐国家指数
在中国,自邓小平推动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全世界有目共睹。2012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38420元,较1978年增长了16.2倍,年均增长8.7%。这样的成就在人口基数这么大的国家,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然而,现在中国的人们是否满足?是否快乐?社会是否和谐?是否稳定?中国能否长治久安?可否实现继续发展?即使是像笔者这么天生乐观的人,也不敢排除负面答案的很大可能性。造成如今生产消费大量增加而人们不满、不快乐,社会不很和谐的原因,以及其解决方法涉及的因素很多,包括环保、收入分配、权力的滥用与贪污、制度、道德等。笔者针对今后改革的应有方向,以及有关的改革话语体系问题,提出应该以环保负责的快乐国家指数替代国内生产总值,作为国家(以及各省县)的主要成功指标。本文也讨论与这个指标有关的一些话语,包括快乐、幸福、福祉等,以及一些政策含义。
环保负责的快乐国家指数
对于快乐的心理,社会学与经济学者们近几十年的研究所得出的相当一致的一个结论是,在温饱与小康之后,更高的消费并不能,至少不能显著地增加快乐,尤其是在全社会的范围而言;个人可能可以通过相对地位的提高而略微增加快乐(Diener等,2010;黄有光,2013)。这个发现显然指明,至少在达到小康之后,不应该再用GDP或GNP(国内与国民总产量)为主要的成功指标。Borghsi & Vercelli(2012,212页)认为“真正的悖论是还在坚持使用GDP为人们幸福的主要指标”。因此,类似GNH(Gross National Happiness,总国民快乐)等基于快乐的指标的提出非常必要。以GNH替代GNP,是以快乐替代产量,这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中国国内近几年来对这类指标的提出与讨论,是令人振奋的。笔者也很喜见国内经济学者(如于席正、江莉莉,2012)对快乐问题的讨论。
然而,作为比较精确的指标,GNH是不完善的。GNH是总国民快乐。我们应该极大化的不是总快乐,而应该是净快乐。其次,一个国家如果极大化当年的GNH,可能会对其他国家以及将来的人们造成危害,比如对全球环境造成破坏。因此,笔者(Ng,2008)提出比较容易接受的(尤其是每年度)国家成功指标——环保负责的快乐国家指数(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happy nation index,缩写为ERHNI,“娥妮”)。“娥妮”主要为音译,但也取“娥妮”(美丽女孩)的美好意义,因此,ERHNI是美好东西的指数。
只是一天快乐,马上死去,肯定不好。因此,长期研究快乐的知名学者Veenhoven(1996,2005)提出“快乐年数”(happy life years)的概念。比如一个人的快乐年数=平均快乐×生命年数。如果平均快乐(满分为1)等于0.7,生命年数为80,则快乐年数等于56。
然而,如果一个人评价自己的快乐指数是0到1中的0.5,通常只是勉强及格,总快乐量与总痛苦量大致相等,净快乐约等于零。简单起见,不考虑对他者与对将来的影响。与其有情况A:0.4的平均快乐指数(净快乐等于负的),而长命200岁(很长的受苦生命),得到等于80的快乐年数,不如有情况B:只活80岁,而有等于0.8的平均快乐,虽然快乐年数只有64。因此,这种计算法的快乐年数有误导性。
笔者认为应该以净快乐取代快乐,只算0.5以上的快乐量。根据这修正了的净快乐年数,上述情况A的净快乐年数是负20【(0.4-0.5)×200】,而情况B的净快乐年数是正24【(0.8-0.5)×80】。
考虑到该国对他国与将来的影响,因此,计算每个国家的平均净快乐年数,必须扣除这国家的人均环保(对他国与将来的)危害,才得出该国当年的环保负责的快乐国家指数。因此,环保负责的快乐国家指数(娥妮)=平均净快乐年数-人均环保危害。
由于必须使用相互可比的数据(包括快乐与危害之间),因此上述指数的计算并不简单。不过,正如笔者(Ng,2008)论述过,娥妮是可以计算的。笔者与研究员梁捷博士也正在进一步(在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资助下)改善娥妮的计算与快乐的调查方法,使它更加可靠,可以进行人际比较。
如果用娥妮取代(至少是补充)GDP,就能够使人们与各国政府比较注重真正有利于提高人民的长期快乐的东西。例如,政府就应该更加重视避免“高速公路变成停车场,然后又变成垃圾场”(2012年国庆长假出现的情形),而不只是重视汽车的产量。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重要问题,例如环保、平等、食品安全、和谐、清廉、道德等。
对世界各国提出以娥妮取代GDP,大致是正确的(将来还可以进一步考虑通过科技、文艺、战争等对他国与将来的外部作用)。但从一个国家本身来看,邓小平强调的综合国力,也是重要的。虽然快乐会促进和谐而增加国力,但GDP也有相当大的贡献。因此,在还没有达到或接近世界大同时,不能够单单看当前的快乐,还要维持与增加综合国力。因此,对于本国而言,还只能用娥妮作为主要而不是唯一指标,补充而不是完全取代GDP。
幸福、福祉、还是快乐?
人们习惯上倾向于使用“快乐”来指当前的快乐,而使用“幸福”来指比较长期的快乐。福祉或幸福也是比较正式的讲法。给定同样的时段,不考虑讲法的正式与否,则快乐(happiness)、福祉(welfare)、和幸福(subjective well being)都是完全同义的词。如果某人当年几乎每天的净快乐量(快乐量减去不快乐或痛苦量)都是很高的,没有很痛苦的时候,则他当年是很快乐的,也是很幸福的,当年的福祉也是很高的。
英文的快乐(happiness)与中文的幸福的概念的历史演变,有一个相像的地方。根据《牛津英文字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等权威文献(详见Oishi,2010,38页),几百年前(1530)“happiness”的定义是“好运,幸运”,尤其是关于财富方面的。1591年后,开始引入“心中感受为好”的“happiness”的第二个定义。再后来第二个定义取代第一个定义。这与中文的幸福的字面上的“幸”与“福”的好运意义,以及现代“幸福”的主观感受意义是类似的。笔者猜想,这种转变可能是由于人们几百年前还在温饱水平线上挣扎时,能够在财富方面有好运,大致可以保障快乐。在温饱之后,财富方面的好运,未必对快乐有很大的贡献。
很多人(包括阿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应该排除不道德的快乐。例如一个强奸犯在某天可能因为强奸得逞而很快乐,但不能说他很幸福。笔者认为道德的问题很重要(详见黄有光,2012),但完全可以通过考虑对将来与对他者(不说“他人”,因为不排除动物)的快乐的影响来处理。那位强奸犯是把自己当天的快乐(说成幸福或福祉都无所谓)建筑在他人更大的痛苦上(多数也是建筑在他自己将来的痛苦上),因而是不道德的,是必须受谴责的。问题不在于他当天的快乐本身,而是他当天的快乐对他者及对将来快乐的负面影响。
用道德来定义幸福或快乐,笔者认为是因果倒置。用什么来定义道德呢?(道德不能是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必须用其他概念来定义)笔者用快乐来定义道德。终极而言,不道德主要就是对他者快乐的负影响。可能有人会问笔者:“那你又用什么定义快乐?”快乐是一个基本概念,不必也不能用其他概念来定义,但可以解释如下:一个主体(例如一个人)的快乐是其主观感受中感觉为好的或正面的感受(positive affective feelings),包括肉体上的快感与精神上的欣慰。快乐的反面是痛苦,也是包括肉体与精神上的。(所谓肉体上的快感或痛苦,实际上最终也是精神上或主观意识的感受。强调快乐包括肉体与精神上的,主要是避免被误会为只包括纯粹肉体上的感受)净快乐是快乐减去痛苦。
在任何一个时点,一个人的快乐的强度(intensity)可大可小,可正(快乐时)可负(痛苦时),多数时间可能等于或接近于零。一个人大部分时间没有快乐的感受,也没有痛苦的感受,快乐值等于零或很接近于零。当他生病、受到伤害(肉体上或是感情上)或忧伤时,他的快乐就是负值。当他有感官上或是心灵上的享受时,他的快乐就是正的,而快乐或痛苦有不同的强度。在任何时段,净快乐量是这快乐强度在这时段中的积分。如图1所示,用横轴代表时间,正纵轴代表正快乐的强度,负纵轴代表痛苦的强度,则快乐强度可以用一条曲线来代表。净快乐量是通过原点(或零点)的横轴以上的面积(等于正快乐量)减去以下的面积(等于负快乐或痛苦量)。于是,尽管存在不同类型的快乐方式,总的快乐却是一维的。
对于下图,笔者需要做几点说明:第一,快乐只包括正的或好的(快乐)与负的或不好的(痛苦)感受,不包括中性的、没有苦乐的感受,或把这种中性的感受算为零。例如,我现在可以看到墙壁是米色的,如果我对这个视觉没有正的或好的,也没有负的或不好的感受,而且此外没有其他感受,则此时的快乐量为零。
第二,快乐包括所有正的或好的与负的或不好的感受,不论是肉体上或精神上的,不论是高级的或低级的,如果可以分高低的话。其实快乐本身,除了不同的强度,没有高低之分。只有在一些另外的意义上,才有高低之分。例如,某种快乐感受,需要长时间的培养或训练,才能感受到,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是比较高级的。
第三,快乐本身也没有什么好坏之分。为什么有些快乐或享乐方式被认为是好的,有些被认为是不好的呢?这是因为有些享乐方式会直接或间接地(例如通过对知识或健康的影响)增加将来或他者的快乐,有些会减少将来或他者的快乐。如果没有影响,或有同样的影响,则不同的快乐只有强度的不同,没有好坏的不同。
当然,不同的快乐感受有性质上的不同。欣赏音乐的快乐感受与吃冰淇淋的快乐感受,即使在时间与强度等方面都是一样的,他们之间有很大的主观感受上的性质上的差异,即哲学家所讲的不同的qualia。然而,不论是音乐还是冰淇淋,如果给予感受者同样程度的快乐,又没有对将来或他者的快乐有不同的影响,虽然感受不同的qualia,其快乐量是一样的。人们一般会褒欣赏诗词与古典音乐或阅读的快乐感受,而贬吃冰淇淋的快乐感受,有一些原因:首先,前者一般可以通过陶冶性情或增加知识而增加将来或他者的快乐,而后者一般会通过增加体重而减少将来的快乐。其次,吃冰淇淋的快乐感受不需要通过培养,人人知道,而欣赏诗词或阅读的快乐感受需要培养,很多人对此重视不够。然而,除了对他者与对将来的快乐的影响,这些不同却没有影响快乐的总量。许多哲学家对这简单的道理依然有很大的迷惑,正像他们对快乐是唯一有终极价值的东西依然有很大的迷惑一样。(详见黄有光,2011,附录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