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打响“农地入市”发令枪,作为我国农村改革发源地的安徽省,成为首批起跑者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之际,安徽省发布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推出多项“农地入市”新政策。
事实上,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方面,安徽省近年来进行了一些颇具争议也很有借鉴意义的改革试点。《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走访安徽省部分土地改革试点地区了解到,这些“农地入市”试点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宅基地退出”落实遇阻,抵押融资渠道不畅,以及法律“红线”难突破等尴尬。
“宅基地退出”落实遇阻
退出补偿额如何定,社会保障有无着落,能否找到就业门路……多位受访者担忧,若这些工作没提前谋划好,就仓促让农民退出宅基地,将来这些农民会不会成为城市“流民”?
2013年11月12日,安徽省发布《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其中提出建立多元统一的农村土地市场,包括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等政策。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走访合肥、宣城等地了解到,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政策备受关注。根据指导意见,安徽省将坚持自愿、有偿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合理需求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建立农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制度。
对此,家住芜湖市无为县十里墩乡的王同光表示期待。王同光在合肥市一家制造业企业工作,他已在城里买了房子,父母都住在城里,老家的宅基地闲置了。“只要补偿合理,我觉得宅基地退出是能接受的,地不用浪费了怪可惜的。”他说。
然而,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些基层干部对该项政策却态度迥异。有人认为,该政策符合现实需要,将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也有人担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是《决定》对宅基地的表述,而安徽出台的政策明确宅基地可以有偿退出,显然是“超前”了,可能会带来与民争地、“流民”等问题。
其实,关于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政策,安徽省已有部分地区开始试点,但由于后续配套政策不健全,政策落实情况不容乐观。2013年9月,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政府出台《宁国市农村宅基地退出办法(试行)》,规定自愿退出宅基地每亩最高可获6万元补助。
对于这项政策的实施情况,宁国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政策已出台几个月了,但目前仍没有完全实施。不可否认,后续的社会保障是有问题的,如果财力达不到,推行这项政策是有难度的。但现在要做这件事,首要前提就是农民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