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研究对象和切入领域后,接下来的是选择研究地点。研究地点要具有典型性。中国的县、乡镇数量巨大,差异明显。一般而言,从区域分布上可以划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从发展水平上可以划分为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幸运的是,这种地理划分和经济发展水平划分是重叠的,减少了选择的难度。即便如此,在三个区域中,要找到能够进入的县(市)依然存在着困难,必须动员各种资源加以克服。由于研究地点的最后确定具有很大的偶然性,所以这种选择具有很强的随机意义。
虽然中国政治的开放度在不断提高,但是要找到愿意接受调研的地方党委政府并不容易。一则因为中国存在着根深蒂固的不要“家丑外扬”的政治文化,再则地方官员对于陌生人的访问心存很多疑虑。第一个问题需要时间的解决,而第二个问题则可以通过明确的信息,打消地方官员的疑虑,使他们能够接受,甚至配合外来研究者的工作。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寻找有过联系的地方,发挥已有的信任关系;二是借助朋友熟人的介绍,当然最好这些朋友熟人来自于地方官员的上级部门,与后者有较为密切的业务联系。实际上,这两种方式的实质就是如何利用网络在短时间建立信任,并巩固和扩大信任。
中德学者所选择的研究地点有:处于东部发达地区的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江苏省江阴市,浙江省庆元县,福建省南安市、晋江市;处于中西部地区的江西省定南县、南丰县,四川省遂宁市,陕西省米脂县、石泉县,贵州省湄潭县、息烽县等。中德学者对其中近一半的县进行了连续两年的跟踪研究。帮助我们建立与这些县市官员信任关系的人,有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官员、省委党校或市委党校的老师、当地高校的老师以及我们以前调研结识的官员朋友。这些人作为“中介”,利用他们所在部门的权威、个人的关系网络,已经与研究地点的官员建立了基本的信任关系。而我们这些外来研究人员则“借用”了这种信任,然后利用我们与地方官员的距离感和在实际调研中的努力,扩展了这种信任,并从“借用者”变成了“拥有者”。这也是能够进行连续两年跟踪研究的重要原因。
我们采取的调查方法是结构性访谈,即根据“新农村建设”在当地如何实施,提前确定若干问题,然后找合适的人员进行访谈。在每个县(市),我们除了对县委政府主要负责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或了解新农村建设情况的官员进行访谈外,还要选择2-3个乡镇(分为条件好、条件一般两类),每个乡镇再选择2-3个村(同样分为条件好、条件一般两类),分别对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进行访谈,并尽可能地收集有关资料,比如相关文件、统计数据、调研报告、新闻报道等。
访谈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是,访谈者和被访谈者之间能够就访谈问题形成流畅的对话,而不是干巴巴地就问题回答问题。通常来说,被访谈的官员对于问题的回答都是很谨慎的,尽量简短。这会影响访谈者对问题的深入了解,也难以在访谈过程中解除对方的疑虑。因此,访谈者一定要提前做好各种准备。这些准备包括:通过收集资料、阅读文献来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尽可能地了解;要了解当地语言。如果担心不能听懂,最好找一个能听懂当地话的学术助手;要把一些学术性很强的问题转化为通俗易懂的问题;要准备些小礼物,比如自己研究机构的出版物、小物件。在我们的调研中,绝大部分官员是非常配合的,而且在谈话进行了20多分钟后,能够主动和我们交流,并且愿意提供进一步帮助。在许多地方,当地官员了解到德国学者有多次在中国调研经历后,都会表示很敬佩,并给予热情的接待和密切的工作配合。这既体现了中国的热情好客传统,也说明了地方官员的高度开放性。
因为要访谈的官员是由当地党委政府推荐的,所以这种方法很容易受到能否获得真实信息的质疑。用虚假信息来应对上级调查,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民间顺口溜将这个现象极端地呈现出来:“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那么,对于研究者来说,如何从地方官员提供的复杂多样信息中辨别出真伪,获得有用信息呢?
首先,我们的基本判断是,地方官员“造假”主要针对的是上级部门以及媒体,因为后者具有监督的功能。而研究者的目的是了解现实情况,进行学术分析,是一种长期目标行为,不会与地方官员的短期目标行为形成冲突。更为重要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官员希望自己的工作得到更为全面的了解和评价。在某种程度上,与研究者的交流,是他们表达自己诉求和难处的方式。
既然我们认为地方官员不会主动用各种方式来糊弄研究者,那么接下来要考验的是研究者的能力。研究者除了要学会如何选择可行的研究问题和可以切入的现实领域外,还应该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相信自己的常识。地方政治虽然复杂,但并非神秘莫测。而县乡政治单位的规模小,关系相对简单,许多问题是完全可以依靠常识加以判断的。地方官员是由有血有肉的个人组成的,而且他们的年龄与研究者相仿,很容易形成相互认同。在交流中,推己及人,也能够取得学术“通感”。二是要掌握交流的技巧。各地文化传统不同,官员个人性格有异,但大体上说,越是基层干部,感情越朴实,表达的方式越直接。酒桌是交流的重要平台,把酒言欢是消除陌生感,增加亲密度的必要方式。能够进行个人访谈的就尽量去官员的办公室拜访。在自己的空间里,他们更感觉轻松自如。如果当地最近发生了一些敏感事件,也尽量不主动提及,也不要去现场观察,一则这不是我们研究的重点,再则也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研究者能力的提高是在大量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的。在这次历时4年的合作研究过程中,中德两国的青年学者开阔了研究视野,提升了研究能力,加强了对中国现实政治的理解。在笔者看来,好的研究是从好奇开始,以理解结束的。而理解是理性判断、理论建构的前提条件。
三、一些发现
托马斯·海贝勒(Thomas Heberer)和舒耕德(Gunter Schubert)作为德方项目的负责人撰写的《作为战略群体的县乡干部:一个研究中国地方国家政治能动者的新路径》一文,力图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各地实践调研的基础上,将“战略群体”这个概念理论化。早在2002年,海贝勒就将“战略群体”这个来源于德国比列菲尔德“发展社会学派”的概念应用于对中国私营企业家群体的研究。[27]10年后,海贝勒与舒耕德合作,又将这个概念用来分析地方官员。他们认为县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之所以能被视为战略群体,是因为他们能够实现目标导向的合作、作为地方精英具有集体意识、有共同的服从机制,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相对于上级以及社会具有相对高度的政治自主性。他们认为,这样的分析路向可以弥补一些学者将地方官员视为内部派系林立带来的分析缺陷。在文章中,两位作者借助科尔曼、普特南等人提出的社会资本理论以及布迪厄提出的文化资本理论,提出了地方官员作为战略群体所拥有的各类共同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象征(符号)资本以及结构资本。通过这些共同资本的积累和分享,不同部门、不同区域的地方官员形成了共同认同,成为了一个群体。这个群体在中央政策在不同地方效果的实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德国图宾根大学舒耕德和李安娜通过对新农村建设战略具体实施方式、过程的详细描述,讨论了县乡干部作为“战略群体”的作用。根据他们的观察,在取消农业税之后,县乡干部在保持自主性和服从上级之间取得了较好的平衡。作为地方干部机构的领导,县级领导通过对稀缺财政资源和下级部门的控制来掌控地方政策的制订;通过政治动员和培养“模范”的方式来实施政策;他们也尽量促进村民对发展项目的参与,策略性地调整了上级部门的监管机制。在他们看来,地方干部机构内的派系主义和“共谋”并不一定会阻碍政策的有效执行,相反,可能成为群体内部进行交流和达成“竞争性合作”的手段。[28]
杨雪冬讨论了县级官员,尤其是县委书记为代表的县级领导干部在省以下分权改革中的作用。作者认为,县级官员具有较为明显的结构性特征,但是县级领导干部在“省管县”改革中影响力之所以提高,主要在于县在整个政治体制中的战略意义提升了。作者还对海贝勒和舒耕德提出的“战略群体”概念进行了讨论,认为县级官员内部的分层,以及县级官员的地方化管理,影响到这个概念的应用。即使在全国范围内可以将县委书记视为一个“战略群体”,但由于缺乏足够的资料,很难找到他们之间形成群体认同,达成集体行动的机制。尤其是县委书记都是由各省管理,不存在跨省交流。也许在最低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每个省的县委书记具有“战略群体”的特征。[29]
雷内·特拉培尔以2008-2010年对山东、四川和贵州三省的三次实地调查为基础,深入探究了地方政府在推进中国土地改革中的作用。研究发现,基层政府贯彻执行上级政府下达的众多方针政策,努力推进农业转型和农民分化,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农业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作者认为尽管地方财政紧缺,但地方领导干部推进土地改革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而是基于基层政府政治职能的考虑,从而使土地改革最终成为其提高政治声誉的手段。这个判断也印证了许多基层干部的观点,即实现农民生活方式和思想的观念现代化是必要的。因此,许多地方政府认为土地改革可以改善农民生活。
海贝勒与雷内·特拉培尔的文章也是在对新农村建设调查的基础上完成的。他们重点讨论的是考核对地方官员行为和地方发展的影响,认为考核作为一种综合性手段,至少有四种不同的职能。不能只把它视为统治和监管的方式,还应该看到它是中央、省、市和地方进行政治沟通的双向渠道。考核也激发了地方官员的群体意识,增强了群体观念。这个观察非常深刻,使我们可以从政治体系整合的角度来更为全面地看待考核的作用。[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