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标权重的设定方法与结果
已有的研究或采取专家调研法,即从主观上为指标设定权重;或采取客观赋权法,也即采用层次分析等统计方法,从数据的分析和统计中求得权重。虽然客观赋权法更能增强指标的解释力和独立性,但我们仍决定采用主观赋权法。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们希望突破以往过分重视与收入有关的因素这一思维定势,更多地强调公平发展理念,而客观赋权法无法很好地实现这一点。具体来讲,这种主观赋权法能够体现以下两方面理念:1)与效率相比,更加重视从公平的角度来审视问题;2)合理权衡底线公平、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三者的重要性。
在权重系数调节的具体操作上,我们采取有事先提示的专家调研法,即邀请经济、社会领域的专家各10名,以及10名在综合管理岗位上任职的党政干部,让他们分别给各指标打分,并且明确告知他们要更多地考虑公平发展的理念。指标权重的计分方法是:我们列出待赋权重的指标,要求专家进行两两比较(如果专家认为甲指标比乙指标重要,那么就给甲指标计1分,乙指标不得分,依此类推)。在这一过程中,一个指标“打败”其它指标的次数越多,所得的分数就越高。当然,这样的打分工作是在一、二级指标层面同时展开。将这样的打分工作进行三轮后,我们将各指标在每轮中的得分相加,再进行相应调整,就得到了各指标的权重系数(见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