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苏省各县市经济社会公平度测算
通过查阅2013年江苏统计年鉴、2010年江苏教育年鉴、2013年无锡统计年鉴、2013年常州统计年鉴、2013年苏州统计年鉴、2013年南通统计年鉴、2013年泰州统计年鉴、2013年镇江统计年鉴、2013年宿迁统计年鉴、2013年扬州统计年鉴、2012年盐城统计年鉴(统计的是2012年度的数据),我们对高淳县、江阴市等江苏省36个县市2012年的贫困率、生活水平公平度、义务教育完成率、初次分配公平度、再分配公平度、城乡收入公平度进行了统计。对于江苏省其余的15个县市,由于缺少201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数据,或(和)缺少201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口方面的数据,或(和)缺少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方面的数据,因此为了能够保证测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这15个县市未参与本次测评。
关于数据来源方面,还需要特别说明三点:第一,鉴于相关年鉴并没有对各县市2012年的初中毕业生数和2003年的小学招生数进行统计,因此对于2012年各县市的义务教育完成率,我们以各县市2009年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进行了近似代替,相关数据全部来自于2010年的江苏教育年鉴。第二,高淳县、睢宁县、响水县、大丰县201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额与最低生活保障人口两方面数据,分别来源于四个县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邳州市201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数额与最低生活保障人口两方面数据,分别来自于邳州市2012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邳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三,对于前述这五个县市,统计相关指标过程中所需要的其他方面的数据,全部来源于前面所提及的江苏统计年鉴;对于余下的31个县市,除义务教育完成率之外,统计另外五个指标所需要的相关数据,全部来自于前面所提及的江苏统计年鉴和各地级市统计年鉴。
同时,为了增强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在对指标数据的选择和设定过程中,我们采用了由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实施的“中国县域治理能力评价体系”中应用的功效函数,对六个二级指标数据分别进行了无量纲化和标准化处理。该功效函数的具体形式如下:
该功效函数中,d是量化后的得分,我们将其区间控制在了60-100之间,x是观测值,也就是各指标数据的实际统计值,x 是满意值, x 是不允许值。一般来说,正向指标满意值取各指标的最大值,不允许值取其最小值,但贫困率是逆向指标,满意值应取其最小值,不允许值取其最大值。经过功效函数的转换之后,就可将各县市的指标数值全部转换为60-100之间的得分。因此,在我们构建的县市经济社会公平指标体系中,贫困率的观测值越大,得分越低;其他五个二级指标则相反,观测值越大,得分越高。
有必要指出的是,依据该功效函数所得出的结果是相对结果,前述六个指标数据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会影响各县市经济社会公平度的得分。也就是说,如果扩大参与测评的县市样本量,可能会导致数据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发生变化,各县市的最终得分也会发生变化。但是,原有各县市经济社会公平度的先后排序不会改变。
在进行无量纲化和标准化处理后,将各县市各项指标所得的分数乘以相应的权重,便可得出每项指标的最终得分。我们首先结合各二级指标的权重,分别计算了江苏省2012年36个县市底线公平度、机会公平度和分配公平度的得分并依分数高低进行了排序,在此基础上,又结合三个一级指标的权重,对江苏省2012年36个县市经济社会总体公平度的得分进行了计算和排序,并将四个公平方面的得分与各县市2012年的人均GDP排名进行了比较。
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