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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考

——如何实现中国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的转型升级

【摘要】传统农业经营体系妨碍农业竞争能力的提升,增加了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难度,难以实现资源利用、科技应用等方面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妨碍农业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影响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的转型升级。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需要培育充满活力、富有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引领有效、支撑得力、网络发展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链接高效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按照构建新型农业产业体系的要求加快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农户家庭经营 农业 转型 城乡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构想。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围绕这个战略构想进行了总体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背景下,重新认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特征和主要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农户家庭经营与传统农业经营体系

农户家庭经营、公司农业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容性。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通过农村改革构建了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形成了农户家庭经营“小而全”、“小而散”的格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往往绕不开如何对待这种传统的农户家庭经营的问题。进一步说,这种“小而全”、“小而散”的农户家庭经营能否通过转型提升,有效转化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

农业是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的统一。在可预见的将来,至少在大多数常规的农业生产领域,农户家庭经营仍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并具有相对于公司农业经营的比较优势。当然,农户家庭经营的这种比较优势往往不一定表现在单纯的经济方面,而是表现为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如许多公司农业经营不愿种植利润率较低的粮食作物,喜欢种植高度出口导向的非食品作物。大面积采用公司农业经营替代农户家庭经营,容易加剧农产品供求结构的矛盾,形成对局部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毁灭性破坏”,甚至引发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①。缺乏相关经验导致管理失误等农商企业内部的问题,也是许多国家公司农业经营不成功的重要原因。

从国际上看,20世纪80年代后,墨西哥支持外资和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生产的教训值得我们汲取②。当时,墨西哥在降低农产品关税、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同时,推动农业市场化改革,放宽对外资投资农业的限制,并把土地所有权交给分得土地的农民,允许农民通过土地买卖、租赁等方式转让土地,鼓励外资和商业资本对农业用地进行投资。由此造成墨西哥农业生产结构转向以面向出口的经济作物为主,粮食等大宗作物生产在跨国公司的挤压下迅速萎缩,粮食由自给自足转向高度依赖国际市场。与此同时,农业产业链甚至农业的土地经营和技术选择日益受到跨国公司控制。这些农业跨国公司很少直接投资农业生产,而是将投资的重点放在利润更高的农业产前、产后环节,导致农业利润大量外流,农民只能获得产中环节的小部分利润。跨国公司主导的农业技术选择主要服从于大规模农场的需要,导致普通农户缺乏获得技术进步的机会,越来越多的农民因失去土地被迫进入城市贫民窟。从我国的情况看,近年来,部分地区向工商企业的土地流转过快,推动了农业“非粮化”提速,增加了危及粮食安全的隐患。部分地方政府变相强迫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工商企业,也容易增加工商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蓄积形成群体性事件的风险。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至少在与粮、油、棉等大宗农产品密切相关的生产领域,农户家庭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导形式,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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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昀赟]
标签: 体系   经营   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