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对推动我国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有许多新论断、新表述,体现了我国推进城镇化全面转型的新理念和新思路。城镇化是个长期的历史进程,将面临很多新的问题、难点与障碍。破解这些问题、难点与障碍,首先必须正本清源,厘清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
一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新型城镇化既包括人口的城镇化,也包括土地的城镇化,其发展的实质既不是城镇人口的简单集聚,也不仅仅是城镇土地面积的扩张,而是让更多的人共享城镇文明发展成果,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人的城镇化是根本和核心,物的城镇化是保障和载体,两者相辅相成,构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和客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快速发展,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这种人口与土地倒错现象,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引发了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因此,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要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实现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把为人服务作为城镇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城镇化建设既见“物”,更见“人”。要更加突出人在城镇化过程中的本体地位,更多从人的需求和发展角度出发,以城镇化建设的实效满足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和诉求。与此同时,要高度重视进城居民的住房问题,做到“居者有其屋”。要更加重视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配套发展,促进居民生活质量、社会福利和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要着力加强产业支撑,着力促进城乡一体,防止出现“空心城镇化”、“片面城镇化”以及粗放、无序、被动城镇化现象。
二是新型城镇化的内涵问题。新型城镇化是相对于传统城镇化而言的。传统城镇化重速度、轻质量,重外在、轻内涵,甚至不惜牺牲农村、农民利益发展城市,导致繁荣的城市与凋敝的乡村并存,许多文化记忆被割断、原始村落遭破坏,陷入“见物不见人,兴城不兴业”窘境。相对于传统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则注重质量和内涵提升,突出的是“新”,体现在由“外延式扩张”转向“内聚式发展”,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形态深刻转变、城乡布局急剧调整时期,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一部分村庄消失将不可避免,但这并不意味着村庄要彻底消失。应该在城乡统筹的格局下走差异化发展道路。要保护好农村和耕地,就要限定城市的开发边界,防止城市空间无限蔓延,构建一种生态型的城市化发展格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突出区域特色,体现资源、产业、文化、历史、经济等个性,不求其大,但求其精,不求其洋,但求其特。要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要坚持生态文明,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坚持城乡统筹,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三是新型城镇化的规模问题。城市宜大还是宜小,在城镇化过程中曾引发诸多争论。主张优先发展大城市的观点,看重的是大城市在土地节约集约、辐射带动能力、吸纳人才、发展高端产业和服务业等方面的优势。而主张发展小城镇的,则强调小城镇在就地转移农业人口、城镇建设成本以及防治“大城市病”等方面的优势。城市规模大小,首先取决于其地理、气候、区位、资源、交通以及人口基数等诸多客观因素。只有在解决了一系列客观制约因素后,才谈得上规划层面上的城市大小问题。因此,就战略规划而言,城市发展格局只能是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并使其优势互补、协调发展。要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吸纳就业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发展好大中城市,又充分发挥小城市和小城镇居住成本低、就地转移农业人口便利的优势,发展好小城市和小城镇,从而构建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城镇发展格局。
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同发展,要优化城镇宏观布局,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的“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抓好实施。要抓好规划制定工作,转变规划理念,实现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要坚持开门搞规划,编制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要多听群众意见、尊重专家意见。要细化规划,在制定实施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前提下,研究提出符合各地实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规划。要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以立法形式确定规划,使规划具有法律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