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新型城镇化的速度问题。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显然,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内需、促进产业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城镇化都被寄于厚望并承担着极其重要的历史使命。从这个意义上说,城镇化作为我国一项重大战略选择,其进程必须加快。
与此同时,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同时指出,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我国必然要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既然是一个自然过程,就必须尊重城镇化的自然规律;既然是一个历史过程,就必须按照历史逻辑“照章办事”,也就是“急不得、快不得”。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和“户籍人口城镇化速度慢于常住人口城镇化速度”的“一快一慢”现象,就是片面求快的结果。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正确处理好速度问题。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使城镇化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推进城镇化要尊重城镇化自身发展规律,确定目标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可行,不要急于求成、拔苗助长。推进过程中要找准着力点,循序渐进,既要抓紧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已经累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不能急于求成、一哄而起,做到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
五是新型城镇化的质量问题。传统城镇化以政府为主导,走的是粗放扩张模式,这种模式显然已经难以持续下去。推进新型城镇化,应该更多地强调市场主导,强调节约、集约、绿色、低碳、智能的发展模式。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单单是一种“量”的扩张,更重要的是追求“质”的提升。要防止有速度无质量的城镇化。要注意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需要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有机配合,形成双重的动力机制。既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在创造制度环境、编制发展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职能,做到速度和质量的有机统一,解决好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走中国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重在提升质量,使之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要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认真研究户籍制度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强镇扩权等改革举措,以制度创新促进城镇化质量提高。推进新型城镇化,不仅要做“量”的文章,拓宽城市框架,扩大城市居民的生活空间,更要做“质”的工作,注意拓展和增强城市功能,向科学规划要质,向优化产业要质,向集约利用资源要质,向生态环境要质,向规范管理要质,向均等服务要质,全力推进城镇化质量有效提升。
六是新型城镇化的时空问题。在时间维度上,强调城镇化发展的阶段性,其本质是促进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在空间维度上,涉及城镇化的空间集聚与扩散,其本质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
从空间维度看,城市是一个具有历史发展性、经济中心性、空间集约性、综合动态性和以人为本性的系统。由于地区差异大,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不一样,发展阶段不一样,特点也不一样。由于城镇化过程将持续很长时间,未来城镇化的路径、结果也将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因此,在规划顶层设计时,要正视每个地区发展阶段的不同,真正做到尊重多样性,注重特色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从时间维度看,我们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定时期推进城镇化进程,因此,城镇化起点不可能很高。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做足调研文章,深入研究本地区资源状况、产业特色、风土人情、生态条件以及传统建筑风格,搞好城镇定位,宜山则山,宜水则水,宜工则工,宜农则农。要立足现实基础,根据现有财力和发展阶段性特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要分清轻重缓急,找准突破口,把解决常住人口市民化工作摆在优先位置,把培育特色产业摆上重要日程,扎实工作,务实推进,坚定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科学布局、绿色发展、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