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建设必然将超越市场和经济层面的创新,对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在市场中的功能定位和权力行使提出新课题,从而蕴涵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实验和探索意义
重要的实验和探索意义
2014年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家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也是上海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机遇”,毫无疑问,自贸区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创新,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从更广的视野看,自贸区建设必然将超越市场和经济层面的创新,对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在市场中的功能定位和权力行使提出新课题,从而蕴涵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实验和探索意义。
简政放权的核心目标,是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这至少在两个纬度上与自贸区建设的要求高度契合:在创造发展环境方面,自贸区开始实施“负面清单”,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微观市场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来有效调解经济活动;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自贸区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尤其是事务性的管理事务,自贸区将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以自贸区为“试验田”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有着重要的探索意义:一方面,在自贸区建设日益成为各地普遍趋势的情况,上海的自贸区建设可以通过“先行一步”的制度建构和政策创新为国家提供普遍性的政府改革经验;另一方面,自贸区是一个空间范畴可控的简政放权“特区”,较少受传统惯性和现行体制的约束,因而可以采取更多更加大胆的措施,即使发生某些失误也可以便捷地纠偏,防止负面效应溢出和放大。
减少市场干预与创新政府服务
长期以来,对上海市政府的权能存在两种不同的评价,一是认为上海的政府权力行使比较规范,职能发挥的制度化水平较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上海长期以来始终是“强政府”思路,政府的管理力度、审批权限、集聚资源的能力都十分强大,这就压缩了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成长空间,导致政府试图下放权力的时候才发现没有民间部门有能力承担公共管理和服务转移的职责。事实上,这样的两种评价本身并不矛盾,前者突出的是上海的政府管理优势,后者则从管理优势中进一步发现不足,这是政府权力行使链条中的两个不同环节。在此意义上,从自贸区建设的简政放权实验中可以适度弥合这两个环节之间的内在张力,为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调整提供了一条新的实验性思路。
首先,自贸区建设可以成为界定政府权力边界的试验田。与实行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相对应的是,政府要改变“干预过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就有必要探索“正面清单”,亦即开列一份明晰界定政府权力事项的清单,明示政府在自贸区建设中具体行使哪些权力,哪些权力政府部门不能任意行使。
其次,自贸区建设是优化治理的试验田。自贸区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也是政府治理面临的新课题,要求政府在城市治理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先行探索富有活力、更具效率的治理机制,如安全审查机制、反垄断审查机制、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等,进一步可以实验的还在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进服务管理,健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不断优化政府的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
再次,自贸区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试验田。简政放权的实质,不是政府在自贸区建设中淡化自己的存在或放弃应有的监管职责,而是减少市场干预的同时创新政府服务,为企业、社会组织和民众提供更多更新的政府服务,包括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作用、加快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政府诚信建设等等,这些都有助于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新的经验性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