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以来中国城市化的七大特色
迄今为止,中国的要素市场发育依然严重不良。三大要素市场中,基本搭起架子的要算资本市场,但利率和汇率作为资本的最重要的两种价格并不由供求决定,而由政府决定。劳动市场则受到户口制度的严重束缚。本来绝对不允许劳动力在城乡间自由流动,1978年后逐渐放松,农民可以进城打工,但仍然不能在就业所在城市自由定居。他们本人、家属和后代都被排斥于所在城市的大部分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之外。因此,劳动市场既不统一,又充满对外来打工者的制度性歧视。发育最为不足的是土地市场。由于以下的制度性安排,中国其实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市场。首先,所有的农地必须由集体所有,不管该集体如何低效,集体的领导如何腐败和滥权,集体成员无权退出单干或另组新的集体。这种集体所有制是强制性的,是没有退出机制的,因而是完全违反市场经济的原则的。其次,农村集体虽然是土地的所有者,但它们相互之间无权自由买卖土地。第三,农村集体无权在符合城规和区划的前提下自愿向城市部门提供城市用地。第四,所有的城市用地必须由国家所有。国家是农地的唯一买家,并由政府改变农地的用途后,由政府作为城市用地的唯一卖家,以垄断价格向城市用地部门和个人出售土地使用权。政府凭藉这种双重的垄断,通过操纵土地的供应,扭曲土地价格,低价出售工业用地的使用权,高价出售商业和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所得收入构成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这种土地制度使城市化实际上成为土地国有化的过程,完全扼杀了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市场的发育和成长的任何空间,并导致土地和房产市场的严重泡沫化。
要素市场在中国的所有制条件下难以发育,而要素市场的缺位又使各级政府更有理由随意干预要素的配置。在一些人看来,这正是中国城市化的优点。一些沿海的国际都市拥有宽阔的马路、琳琅满目的商店、四通八达的地铁和轻轨……中国城市最近20年日益外露的摩登气派既使当地市民无比自豪,也使观光者流连忘返。
中国的城市出现如此巨大的变化,使不少人发生错觉,认为目前的经济体制及其所决定的城市化内在逻辑不需改动,因为政府可以容易地拿到农民的土地,轻松地打发要求补偿的失地农民,极为容易地实施城市区划和规划,获得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外来非熟练劳动力及其家属在本地定居,可以大张旗鼓地清理原有的贫民窟和新兴的城中村,大搞卖地财政,迅速提高当地的GDP。可是,如果细细观察中国城市化,除了外观的富丽堂皇外,也至少呈现出以下七大特色:
第一,城市化的驱动力主要来自政府对卖地财政的追求。虽然政府获得土地极为容易、廉价,但导致政府处处与民争利,官民关系十分紧张。
第二,作为城乡二元结构的两大制度性支柱,现行户口制度和土地制度使要素在城乡之间无法自由流动和组合,需要依靠权力,甚至需要用暴力才能完成资源的强制性配置。
第三,老城区改造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城市化基础设施突飞猛进,但是中心城区日益变得富丽堂皇、贫民窟从人们的视线中几乎消失的同时,低收入居民被挤到越来越远的城郊,与世界各国富人区和贫民区相互交杂,分享繁荣和基础设施的格局迥然不同。
第四,新城区和新工业园区遍地开花,却往往只有土地和资本的堆积,缺乏人气和商机,不少新区人口密度极低,犹如鬼城,与中国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和人均收入仍然较低的基本国情极为相悖。而且,由于投资没有后续效应,政府往往债台高筑。
第五,尽管由政府主导城市化,但一边是相对人均收入而言房价完全离谱的楼盘大量空置,一边是政府提供的廉价房长期严重短缺,导致严重的政府失灵。恰成对比的是,尽管不合法,人气旺、商机多的城中村以及其中的小产权房作为新形成的贫民窟应运而生、方兴未艾,为满足外来打工者的住房需求作出重大贡献。这种市场冲破制度性障碍对民间需求的自发回应,却因“妾身不明”,长期处于不合法状态。
第六,城市化并未导致现代农业的全面崛起。农村人口中的老弱妇病残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农业经营规模仍然十分零碎,城乡收入差长期居于世界高位。
第七,进城打工的农村人口由于无法在城市的环境中完成人口的再生产而发生世代断裂,滞留于老家的留守儿童人数庞大,成年后需要重新被城市化,并使伪城市化(即城市常住人口远远超过城市的户籍人口)越演越烈。
以上这些是30多年来中国城市化的主要特色,而为其他国家城市化过程中所少见。这些特色产生于现行的中国经济—社会体制,所以是现行经济—社会体制所决定的内在逻辑的产物。将这些特色和世界城市化的普遍规律相对照,可以看出,中国城市化的这些独特之处其实是违反城市化普遍规律的结果。中国城市化所取得的成就其实多集中于旧城改造。旧城改造虽然是重要的,能够使城市永葆青春,但是若严格按照城市化的定义,旧城改造本身不是城市化,而是已有城市的自我现代化,主要造福于有户籍的本地居民。由于中国的户籍制度,中国的旧城改造恰恰成为排外性的自我现代化,使城乡之间的鸿沟,特别是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居高不下。本来,城市化为阶层之间的流动提供了最好机会。然而,中国的城市化日益成为城市居民依靠制度性的歧视(用工制度和土地制度)攫取农村居民的财富和收入的过程。这是不可持续的,也是完全违反社会正义的。所以,如何实现真正的城市化,使来自农村的打工者以平等的市民身份分享城市的繁荣,是中国今后面临的巨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