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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要在亲民务实中践行群众路线

核心提示: 【摘要】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政领导要以身作则,常怀爱民之心,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视为自家的困难,对人民群众怀有真挚的感情和无私的情怀。党政领导只有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着力培养亲民作风,才能真实掌握民情,以党的真心赢得民心。文章提出党政领导必须做到“四个转变”实现在亲民务实中践行群众路线的思路。 【关键词】党政领导 亲民务实 群众路线 践行

2013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从下半年起,计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也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更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我党自建党以来直至革命战争年代和当前执政时期,为人民服务始终是我党最大的宗旨,群众路线始终是我党一直坚持的路线,群众路线成为我党的生命线,我党无论在任何时期、任何状态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切事情都会全力解决。

践行群众路线是党政领导的必备素质

我党历来高度重视在一切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党的主要领导人对群众路线的贯彻问题都进行过较多的论述。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一文中说:“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成为更好的有条理的道理和办法,然后再告诉群众(宣传),并号召群众实行起来,解决群众的问题,使群众得到解放和幸福。”在1956年讨论修改党章问题时,邓小平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组织工作中的根本问题,是党章中的根本问题,是需要在党内反复进行教育的。”并强调说:“只有善于做群众学生的人,才有可能做群众的先生。”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对群众路线的践行问题进行过许多深刻论述,可以说,群众路线始终是我党革命战争和治国理政的根本路线。习近平在2013年第1期《求是》杂志上发表文章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新一届党中央决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表明中央对践行群众路线问题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中央通过践行群众路线克服改革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的坚定信心。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我党革命战争取得胜利的法宝,同时也是我们改革开放和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辉煌胜利的法宝。正因为如此,我们在任何时代、任何背景和形势下都必须践行群众路线不动摇,是否坚持群众路线是我党各项事业成败的关键。各级党政领导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组织者、指挥者和实践者,践行群众路线是各级党政领导必备的素质,如果党政领导具备了践行群众路线的素质,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建设就会顺利推进,改革开放必定取得新的辉煌;如果党政领导失去了践行群众路线的基本政治素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会遇到更多坎坷。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时期,在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面临各种深层次矛盾不断凸显和放大的可能性,给人们的文化心理和社会心理带来重大变革。在此过程中,某些党政领导放弃了群众路线,经受不住各种诱惑而贪污受贿、违法乱纪,给党和国家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这就需要我们始终践行群众路线,不仅将群众路线作为党政领导的思想问题,而且要将践行群众路线的能力作为党政领导必备的政治素质。我党所制定的各种惠及民众的方针、政策需要依靠广大德才兼备、能够践行群众路线的党政领导去正确深入地组织实施。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过程中,如果能够践行群众路线,党的执政效率就会大大提高,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党政领导在治国理政、组织实施党的方针政策过程中脱离了群众路线,丧失了亲民作风,则党的执政效率必将受到严重影响。

党政领导在亲民务实中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

世界上大部分政党的奋斗目标都是为了取得执政地位,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一直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国家的统一而奋斗不止,通过几十年的革命战争,最终于1949年迎来了新中国的成立,自此走上执政道路,实现民族的独立与国家的统一。中国共产党执政60多年来,历经各种艰难困苦,战胜了诸多挑战和困难,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国共产党也发展成为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超级大党”。在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重点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常有发生,如果稍微处理不好,矛盾纠纷就容易“扩大升级”。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我党必须以宽广的世界眼光和历史眼光对执政党的兴衰成败规律进行深入研究,以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为当前的执政实践活动提供指导,以更加亲民的作风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当中,使党的执政地位更加巩固。

在党政领导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着力培养亲民作风,是巩固我党执政地位的现实需要。在20世纪最后的短短10年时间之内,世界上许多单独连续执政达数十年的老党、大党先后失去了执政地位,其中包括连续执政74年的苏联共产党、执政71年的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和执政40年的印度国大党等。这个十分令人深思的现象在世界政治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强烈的震荡。上述政党失去执政地位的原因是极其复杂多样的,但一个共同的、根本的、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失去了执政党赖以生存发展的群众基础,失去了民心,最终导致其执政地位的丧失。执政党的合法性必须以民众的拥护支持作为保障,广泛的民众基础是执政党的执政权力来源。执政党的执政权力源自人民群众,其执政需要经过人民的授权,民众的支持是执政党执政的根基所在。政党要夺取执政地位、巩固执政地位,就必须赢取广大民众的支持、拥护和信任,如果失去了民众的信任和拥护,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受到威胁,最终因失去执政的合法性而失去执政地位,人民群众必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收回执政党手中的执政权。

苏联共产党在拥有20万党员时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在拥有200万党员时战胜了希特勒,在拥有2000万党员时却失去了执政地位。我党目前拥有8500多万名党员,堪称大党,但是我们时刻不能忘记我们的执政地位是人民授权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可以授权我党执政,如果我们失去了民众基础与民心,人民亦可收回我党的执政权。为此,在当前来看,我们通过亲民的作风巩固我党的执政地位就显得越加必要。从总体上评价,我党目前拥有较强的执政能力,执政地位较为稳固。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形势下,我们面临国际国内诸多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如果我们不能积极应对这些困难和挑战,必将失去人民的支持拥护,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培养党政领导亲民的作风,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解决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巩固我党的执政地位,首先就得巩固群众基础,而党政领导是否能够养成亲民作风关系到群众基础能否巩固。党政领导养成亲民作风,是巩固党的民众基础的更为有效、更为科学的执政路线。

践行群众路线必须做到“四个转变”

“亲民”并非我党在践行群众路线中的新话题,我国古代先贤与开明君主们就对亲民思想进行过许多论述,“亲民”也是不少封建社会中帝王将相乃至一般官员中倡导的行为。当然,社会主义时期我党的亲民作风和封建时代的亲民行为之间具有本质的区别,封建时代君主和其他官员的亲民行为具有极大欺骗性,目的是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而我党的亲民作风是由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是真正意义上的亲民。笔者认为,党政领导在亲民务实中践行群众路线必须做到如下“四个转变”:

做到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理念的转变。党政领导践行群众路线中贯彻亲民作风,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心中想着人民,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然而,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形成的“官本位”思想毒瘤至今在少数党政领导中为害甚深,部分党政领导以是否做官、做多大的官衡量人生的价值,以官职的大小衡量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价值,极少数党政领导以“做大官”、“做更高级别的官员”作为自己毕生的追求,甚至为此千方百计巴结和行贿上级领导,最终害人害己,对党和国家的事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目前极少数党政领导中存在的“官本位”思想和我党的群众路线、亲民作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完全背离的,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而是将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党政领导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政领导行使权力的执政过程必须符合人民利益,必须具备亲民作风,否则必定遭受人民群众的痛恨。党政领导“官本位”、“民本位”的从政理念,体现出完全不同的两种价值追求。在“官本位”价值观的主导下,党政领导从政时以是否有利于提升自己的官位作为判断标准,有利于自己“升官”的事情就大刀阔斧甚至违法乱纪、不顾人民群众反对地执行,而不利于自己“升官”的事情就想方设法“变通执行”甚至不执行,和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去甚远。

为此,在“官本位”理念下,党政领导是不可能培养亲民作风的。党政领导践行群众路线中着力培养亲民作风,就必须实现从“官本位”向“民本位”理念的转变,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得到实惠作为评价为官从政的价值标准,才能真心为民办好事、实事。

做到从“形象工程”到“民生工程”的转变。所谓的“形象工程”就是政绩工程,是指部分党政领导为了满足自己或小集团的利益,或者为了满足自己好大喜功的心理需求,利用自己作为党政领导手中的权力,不顾人民群众的反对与当地具体实际情况而组织实施劳民伤财、对百姓无益的政绩工程,党政领导之所以热衷于“形象工程”,不顾“形象工程”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巨大损失,其根本原因在于“形象工程”就是“政绩工程”,可能给自己的从政生涯“锦上添花”,而如果这些党政领导的上级也是热衷于搞“形象工程”的,那么其甚至可以在较短的时间之内被上级组织部门提拔重用。“形象工程”也许对市政建设的推进有所贡献,但是由于部分党政领导所实施的“形象工程”除了花架子之外,人民群众无法从中享受到任何实惠,反而会造成公共财政的紧张,给民众造成极大负担。“形象工程”就是那些非常显眼、容易让上级领导看得到的工程,至于其是否符合人民群众利益,党政领导则毫不关心,成为欺上瞒下、沽名钓誉、贪污腐败、升官发财的代名词。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党政领导不仅未受到惩处,反而受到上级的提拔重用,从而使“形象工程”的效应被放大,被许多热衷于做官的党政领导所追捧,他们不惜财政的空虚而任意挥霍百姓的血汗钱,破坏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对民生的进步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鉴于“形象工程”造成的严重危害,我们要实现从“形象工程”到“民生工程”的转变,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百姓是否享受到更多的实惠作为评价政绩的标准,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踏实苦干、务实为民的亲民作风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新辉煌。

做到从“刚性管理”到“民主管理”的转变。各级党政领导肩负着对社会进行管理的职责,目前许多党政领导习惯于下命令、下指标等“刚性管理”,以居高临下的方式指挥民众,造成民众的反感。为此,党政领导在践行群众路线中培养亲民作风,就必须通过制定公平、公正、科学的制度和政策,牢固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实现从“刚性管理”到“民主管理”的转变,不断完善领导方式方法,以平等姿态对待百姓,以务实、亲民的作风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我党没有自身利益,只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这就需要党政领导在对社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少一些“刚性”,多一些“民主”,多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调查研究、体察民情,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制定符合实际和体现亲民作风的规章制度,以制度的创新改进领导作风,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政策法律制度是为人民服务的。实现我国各项制度的亲民,也就能够实现长效的亲民,亲民作风不因为某个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以亲民的制度赢得民心、保障民众权益。要着力构建对社会进行民主管理的体制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的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参与社会管理,领导者在组织实施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过程中,要以人民为师,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经验、征求意见,注重改变自己身上习惯于通过传统的约束、控制、命令等刚性手段开展工作的弊病,以亲民的作风与民主的管理赢得民众的支持拥护,促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

做到从“阻挠信访”到“畅通民意”的转变。在某种状态下,由于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无法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部分民众中存在“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通过不断上访的方式期待自己的问题得到领导的重视,进而解决问题。但是,在当前考核制度下,部分地区对“进京访”、“省访”、“州访”等进行严格限制,甚至对信访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一个地区一旦出现民众“越级上访”的情况,对该地区及其党政领导的考核就会受到重大负面影响。为此,某些地区为了避免上级对地方及其党政领导的考核产生不良影响,千方百计阻挠人民群众信访,甚至发生截访和极少数党政领导指令公安机关限制上访民众人身自由、暴打上访者等事件,暴露了部分地区民意表达机制不畅通的弊病,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巨大损害。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和实质,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民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实现从“阻挠信访”到“畅通民意”的转变,对人民群众提出和反映的问题负责任地予以及时有效的处理,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我们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的过程中,要注重建立民怨舒缓机制,在改革开放推进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部分民众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他们产生一定的民怨是可以理解的,对合理的民怨绝不能粗暴对待,否则只能激化矛盾,严重影响党群与干群关系。要多渠道畅通民意的表达,通过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人民代表真正代表人民为党和国家的建设提出意见、当好参谋。要完善司法诉讼,让民众能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维护权益。同时,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回应民众的呼声,解决民众遇到的困难,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责编/边文锋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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