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自珍有关经济、政治问题的著作,主要是议论国内问题。他对封建主义的批判较为尖锐,但他的社会改革主张并不具体细致;他特别重视农业问题,而对商品货币经济的态度比较消极。他把历史分为治世、乱世、衰世三个阶段;又以早时、午时、昏时比喻三个世代。他从财富分配状况探寻治乱兴衰的原因,认为一个朝代的兴衰取决于贫富悬殊的状况。
上述观点说明龚自珍的历史观中具有合乎唯物主义的要素,但他否定农民起义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只是慑于农民起义,才提出改革主张;而改革的关键在于改革人心,特别是在位者人心;认为人心变,世俗才能变,才能拨乱反正。因此,其历史观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仍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观点。
农业经济思想
龚自珍的农业经济思想,具有浓重的农本主义色彩。他认为农业生产十分重要,“天下之大富,必任土”。他之所以特别重视农业生产,一方面与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农本思想有关,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财富主要来自于农业生产,这是从生产物的使用价值的认识出发的;另一方面,当时农业危机十分严重,失地农民不断增加。为了解决农业危机特别是流民问题,他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农宗”,二是移民开发边疆土地。
“农宗”方案。龚自珍制订“农宗”方案的思想前提是反对农业中剧烈兼并和“大不相齐”,而“小不相齐”则是合理的。这一方案的基本点是,以封建宗法等级制度为基础,在封建土地所有制范围内,实行封建大土地所有者和中小地主阶级之间的再分配。他想借此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保住中小地主阶级的土地,由于土地兼并的迅速进行,不仅广大农民大量丧失土地,就是中小地主阶级的土地也经常有被侵吞、兼并的危险。第二,“农宗”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农业生产的好的组织形式,以此来遏止农业生产力下降的趋势。第三,解决流民问题,把失地的农民安置在“农宗”这一生产组织中,可以防止动乱,缓和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
该方案的大体内容是:在土地占有的份额上,按宗法制度分为两个等级,即大宗和余夫;在雇佣关系上,大宗、余夫(土地所有者)为一方,闲民(被雇佣者)为一方。他的具体设计是:“大宗百亩之田不能以独治,役佃五。余夫二十五亩,亦不能以独治,役佃一。”①
这就是龚自珍解决流民问题的设想,亦即他所谓的“为天子养民”。他以一个大县为单位,估算了实行这个方案可安置流民的数量,即:“大凡大宗一,小宗若群宗四,为田二百亩,则养天下无田者九人,……大县田四十万,则农为天子养民万八千人”。②他所谓的“养民”,不过是把失地农民重新束缚于地主的土地上,以保证封建地租剥削和稳定封建统治秩序。由此可见,龚自珍的“农宗”方案,完全是改良主义的。
“农宗”是一个在封建宗法关系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农业生产单位,带有浓厚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色彩。龚自珍的这一设想,作为交换的只是一部分剩余产品,而且不借助于货币,完全没有考虑专门经营为出售而生产的商业性农业。显然,这是排斥商品经济发展、维护自然经济的观点。
这一方案中,对闲民的剥削量是很大的。可见,此改革方案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如果说“农宗”方案解决流民问题,是在不触动封建主义的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而只是在地主阶级内部实行土地再分配的基础上,通过役佃的办法安置失地农民,那么在移民开发边疆的方案中,则是试图进一步解决流民问题和进一步解决农业危机问题。③
移民垦疆。龚自珍认为,封建国家单纯依靠无限制地掠夺、压榨人民,只会导致民贫国弱,流民不断增加,封建政府财政短绌。最好的办法是移民开发边疆土地,一方面可以解决流民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生产,保证贡赋。因此,他在《西域置行省议》中主张:“大募京师游食非土著之民,及直隶、山东、河南之民,陕西、甘肃之民,令西徙。”④特别是在福建、江西种植鸦片的农民,尽行移垦西北。他认为这样就可以使内地无地之民,变为西边有地之民。在开垦方式上,他提出了把封建垄断的土地变为自耕农民的土地关系,以便激发农民的自利心和个人求富的动机,发展农业生产。这些建议如果能够被采纳,就会涌现出大量的自耕农,大大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如前所述,移民开发边疆的目的,一是为了试图解决大量丧失土地的流民问题,以削弱农民的起义斗争,挽救清王朝封建统治的危机;二是在于通过对广大西北的开垦,促进农业生产,以增加封建国家的赋税收入。外国资本主义商品侵略对沿海农村经济的摧残,也是龚自珍考虑移民开发边疆的一个因素。这出于他的爱国思想,但却是一种消极的办法。
龚自珍的“农宗”方案和移民开发西北的方案并没有超越封建主义的范围。其目的也还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封建主义的统治秩序。尽管如此,他的方案肯定不会被当权派所采纳,因为“农宗”方案设想的土地再分配直接地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利益。而移民垦疆方案的积极性是不容忽视的,它反映了在外国资本主义侵略逐步加深、农村自然经济逐渐解体的情况下的资本主义萌芽成长的要求。这是因为它如果实现,就会出现大量的自耕农,从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而这是资本主义的历史前提。⑤
商品、货币观点
龚自珍对流通领域的研究较少,他认为财富来自于生产领域,在流通领域不会增加财富,进而认为商业只会起兼并财富的作用。他在《平均篇》中说:“……五家之堡必有肆,十家之村必有贾,三十家之城必有商。……肆有魁,贾有枭,商有贤桀,其心皆欲并十家、五家之财而有之。”⑥他反对巧取豪夺、危害民生的封建大商,对于一般商业,他是同意存在的。他认为商品只能起“以有易无”的作用,不能随意操纵商品价格,必须等价交换,即“使相当”。至于“使相当”的共同基础是什么,他没有加以说明。怎样“使相当”?他的办法是“使市官平之”。这说明他还停留在权威决定公平价格的认识水平上。⑦
龚自珍既然把商业限制在“以有易无”的范围里,与此相适应,他也把货币的职能局限为流通手段,主要是基于他认为物质财富的生产是基本的思想。从全国角度看,物质财富的生产是基本的,而货币财富则是次要的。他只是把货币看作为便于商品流通的媒介物。
综上所述,食重于货,龚自珍认为货币只能作为流通手段的思想是极为明显的,至于回避的其他货币职能,他是不重视的。他极为反对货币作为贮藏手段,认为货币私藏不仅不能“使吏民使之”,并且会影响经济的正常活动,甚至会造成动乱。
从商品货币观点和食与货的关系的议论,可以看到:一方面,他把国民经济限制到极大的自然经济状态;另一方面,他把货币职能局限为流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职能,特别是贮藏货币在商业资本发展中的作用。
外国资本主义商品侵略,开阔了龚自珍对商品货币关系的认识视野。当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商品的输入,特别是鸦片的大量涌入,使得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形成严重银荒,银价不断上涨,影响了人民的经济生活和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白银“有所化,有所溃,有所不返”所造成的这些后果,使得他的轻货思想有所修正,形成了“食货并重”的思想。⑧正是在这个“银漏于海”的问题上,他的爱国反英情绪很激烈,极力主张严禁鸦片进口。对国内吸食鸦片的统治者们,他极为痛恨,称他们为“食妖”,他尤其主张禁止在国内种植鸦片。
由此可见,龚自珍的抵制外国资本主义侵略的经济思想,仍然是从农本思想出发,以保护本国物质财富生产的发展。不同的是,他把货币问题提高到一定的地位,已经不是食本货末,而是“食固第一,货即第二”的平列起来了。这是防止白银外流,发展国内农业生产,标本兼治的抵制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新的经济思想。⑨
“四海变秋气,一室难为春……所以慷慨士,不得不悲辛。”⑩在中国近代动荡时期之初,龚自珍便敏锐地感觉到封建社会的厄运已经开始,对于封建政治进行了猛烈批判,勇敢地提出了变革主张,虽然由于时代的局限,他未能找到救国救民的道路,但他却开创了为国为民、勇于进取的一代新风。
(作者为辽宁科技大学人文社科部副教授)
【注释】
①②④⑥《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47页,第206页,第269页,第283页。
③⑩王延涛:《中国近代经济思想流派》,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4年,第11页。
⑤张锡勤:《中国近代思想史》,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5页。
⑦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29~630页。
⑧李文治:《明清时代农业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67页。
⑨袁继成:《近代中国租界史稿》,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年,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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