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指导原则,从老布什到奥巴马政府,美国一方面削减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数量,不断更新、改进核技术,延长核武器使用寿命,提高核武器打击精度和效率;另一方面,竭力否认潜在敌国改善战略力量和一些非核国家开发核武器的行为与美国行动之间存在必然联系。2004年的一份由国务卿、国防部长、能源部长提交国会的报告宣称,“‘流氓国家’的扩散……与美国的核计划没有什么关系”,主要是权力和声望驱使它们发展核武器。(41)美国国家核安全管理局代表约翰·R.哈维(John R. Harvey)宣称:“美国核武器的现代化,不可能破坏防扩散机制,不会造成横向和纵向扩散。”(42)一些学者也认为,美国的核武器政策与伊朗或朝鲜开发核武器没有直接联系。如果有,也是相反的,因为这些国家在美国大幅削减其核武器规模和未采取措施实现核武器现代化的同一时期大力发展核武器。(43)
选择性防扩散也体现在,美国一方面坚决反对敌对国家开发或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另一方面,同情甚至帮助盟国和所谓民主国家开发核武器。在2008年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呼吁“全世界必须行动起来制止伊朗获得核武器”。他威胁说,如果伊朗拒绝国际社会的要求,国际社会将施加更大的压力,美国将实行更强硬的单方面制裁,联合国则会实行更强有力的多边制裁。(44)克林顿政府同意向还未签署《核不扩散条约》的印度出口属于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保障范围的核技术。小布什政府批准与印度的民用核合作协议,奥巴马继续支持美印民用核合作,同意免除印度履行《核不扩散条约》的义务。(45)美国还竭力以印度实施全面安全措施为条件,推动核供应国集团就民用核技术与印度合作。为什么对印度这样的国家在开发核能方面可提供支持甚至合作呢?因为“印度和巴基斯坦不是美国的敌对国家,美国与印度或巴基斯坦发生军事冲突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美国对以色列拥有核力量也极为同情,在《核不扩散条约》2010年审查大会上,虽然美国支持建立中东“无核区”,但美国表明,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以色列与邻国达成全面和平协议。也就是说,美国接受以色列在安全关切得到满足前不放弃核武库的立场,承认全面和平和可信的安全保证是裁军的前提;但美国认为伊朗首先必须进行裁军,而其安全关切却是第二位的。如果华盛顿能清楚地理解以色列在广泛的安全关切得到满意解决以前不放弃核武器,为什么它同时认为伊朗在没有解决安全关切前就应该放弃铀浓缩活动呢?同样的追问也适用于朝鲜。
美国在防扩散上的强烈选择性表明,美国防扩散的实质是防威胁。当然,这并不等于否认美国在防扩散。
其次,美国与国际社会的合作表现出明显的不对称性。
这种不对称性首先体现为美国主导了国际防扩散议程和准则的制定权。冷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的众多防扩散行动、计划或倡议基本上是由美国发起的,防扩散是采取多边、双边,还是单方面行动,基本上由美国决定,一切以是否有利于保持美国行动自由、领导地位和确保美国军事优势为标准。从克林顿政府提出“反扩散倡议”到小布什提出包括“防扩散安全倡议”(Proliferation Security Initiative)在内的名目繁多的倡议,最后到奥巴马提出“无核武器世界倡议”,国际社会如何防扩散,以及主要防哪些国家扩散和防止扩散到哪些国家,基本都由美国决定或美国与盟国磋商后决定。对于美国倡导的防扩散议程和美国制定的国际防扩散机制准则与政策,国际社会一般选择追随和遵守。
美国与国际社会合作的不对称性还体现在美国自由选择防扩散平台。这主要有破坏和建设两个方面。从破坏方面讲,冷战后,美国对众多双边和多边防扩散机制置之不理。众所周知,《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Comprehensive Nuclear Test Ban Treaty,简称CTBT)是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基石,但美国国会1999年10月拒绝批准国际社会经过漫长而艰苦的谈判达成的这一条约。小布什上台后,重申不支持该条约,拒绝派代表参加联合国第二次促进条约生效的大会。(46)虽然奥巴马表示将重新承担军备控制义务,但目前仍未看到国会准备批准该条约的迹象。又如,禁止生物武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而《生物武器公约》(Biological Weapons Convention,简称BWC)附加议定书是禁止生物武器的重要保证,但美国以议定书将威胁生物战争防御计划的有效性、削弱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出口控制计划、对经营性商业知识产权构成威胁、以合理的代价来查证执行情况的方式还不存在为由,坚决反对议定书。(47)在破坏双边机制方面,《反弹道导弹条约》有助于维持美苏/俄战略力量的平衡和国际社会的稳定,但从克林顿开始,美国政府就着手部署导弹防御系统。小布什上台后,则干脆宣布退出反导条约。对于多边机制如联合国,美国政府的态度是如果它可能获得联合国授权为自身行动披上合法外衣,就利用联合国,如果联合国不能为其所用,就绕开它甚至对联合国决议不予理睬而擅自行动,如2003年美国发动对伊拉克的战争。
从建设方面看,美国不断加强若干多边防扩散机制和创设新的防扩散机制。加强原有多边机制的主要表现是:中国在美国的支持下,加入了主要多边防扩散机制,加强了与多边防扩散机制的对话与磋商。中国继1990年代加入《核不扩散条约》和桑戈委员会(Zangger Committee)后,又于2004年加入核供应国集团。冷战后,美国积极主导成立新的防扩散机制,提出了合作降低威胁、集装箱安全倡议、防扩散安全倡议、打击核恐怖主义全球倡议、八国集团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全球伙伴关系等一系列双边或多边防扩散倡议。这些新的机制或行动在冷战后美国防扩散政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在与国际社会的合作中居于支配地位,表明冷战后它在全球防扩散体系中的霸权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最后,由片面强调先发制人的军事打击转向灵活运用“巧实力”。
冷战后,以“反扩散倡议”为开端,美国政府强调军事打击在防扩散中的作用。这在小布什政府时期表现得尤其突出,招致盟友和不少国家的公开批评,这些国家认为小布什是与伊朗、朝鲜领导人一样的威胁世界和平的人。这非常不利于美国的形象。鉴于此,在小布什任内,美国学界和战略界就开始反思,建议美国政府正确运用“巧实力”,使美国成为一个“更加聪明的大国”。(48)奥巴马政府接受了这一概念,包括奥巴马在内的美国主要领导人都表示,美国政府必须诉诸“巧实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旧联盟,建立新联盟,打开美国外交新局面。奥巴马在2009年9月的联大上说:“我们通过自己的言辞和行动,希望开辟与全世界进行接触的新时代。现在我们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做到全球一致努力应对全球性挑战。”国务卿希拉里则表示,“巧实力”是奥巴马政府外交战略的标志,强调美国外交政策必须与世界现实相适应,更新和创造与伙伴国合作的渠道,谋求与美国有不同观点的国家和组织进行有原则的接触,运用包括经济实力和榜样力量在内的一切美国实力,而不能回到遏制和单边主义的老路上。她说,在这方面,现政府与前政府之间的不同是哲学上的不同。(49)
作为这一原则在防扩散领域的体现,奥巴马政府表示要改变过去不得人心的做法,加强与盟国和俄罗斯等国的多边或双边磋商。国务院负责军控和国际安全事务的副国务卿艾伦·陶舍(Ellen Tauscher)、负责战略沟通的副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本·罗兹(Ben Rhodes)和奥巴马的核不扩散事务特别代表伯克都公开表示,美国希望搁置在防扩散问题上的争执,努力与各国合作并“达成共识”。美国政府也主张改变对“流氓国家”的做法。奥巴马表示,支持通过外交努力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对于伊朗,应采取没有任何前提条件的强硬的制裁和大胆、有道德原则的直接的高层外交。(50)他还表示要与伊朗对话。奥巴马宣布加入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六国谈判,同时承诺与伊斯兰世界“永不交战”,并决心构建“伙伴关系”。副国务卿詹姆斯·斯坦伯格(James B. Steinberg)在2009年4月的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防扩散问题会议上说,解决朝鲜和伊朗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问题,“外交手段必须发挥中心作用”。(51)由此看来,虽然目前“巧实力”外交尚未完全定型,但在未来防扩散中它将发挥中心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重视“巧实力”并不意味放弃军事行动,“巧实力”概念要求把软硬力量结合起来灵活运用。因此,美国在强调外交手段解决扩散问题的同时,会继续坚持先发制人的军事打击和进一步完善导弹防御系统。例如,为更好和更快实施军事打击,2010年的四年防务审查报告要求制定海空一体化作战思想,加强能穿透数千英里外的空中防御并命中目标的全球快速打击系统。2011年11月,美国开始建立新的海空战斗部队,以便对任何威胁美国的力量进行打击。(52)至于导弹防御系统,尽管俄罗斯坚决反对,但包括奥巴马、前国防部长盖茨等在内的美国领导人表示,将不受任何限制地部署导弹防御系统。
三 冷战后美国防扩散的后果及其原因
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冷战后防扩散取得很大成绩。在防核扩散方面,南非销毁自己的核武器并以无核国家身份加入《核不扩散条约》,这是核武器国家历史上第一次这样做;白俄罗斯、乌克兰和哈萨克已把核武器移交给俄罗斯并放弃未来开发核武器的权利,前苏联地区核扩散危险基本消除;此外,阿根廷、巴西、瑞典和韩国也放弃了开发核武器的努力,并以非核武器国家加入《核不扩散条约》。世界各国1995年同意无限期延长《核不扩散条约》的有效期。进入21世纪后,在美国军事打击的威胁下,利比亚放弃秘密研制核武器的计划。更重要的是,美俄签订新的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把两国战略核弹头限制在1550枚。在防导弹扩散方面,阿根廷、巴西、埃及、伊拉克等国或放弃开发导弹,或在开发导弹方面遇到重大挫折;(53)在防化学和生物武器扩散方面,美国与前苏联各共和国之间的削减生物武器威胁计划进展顺利并扩大到南亚、东南亚和非洲等地有关国家和地区,同时国际社会于1997年通过《化学武器公约》(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截至2010年1月,188个国家加入了该公约。
冷战后防扩散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前景不容乐观,虽然经过20余年的防扩散努力,但是似乎出现了越防越散、越防越多的局面。这表现为更多国家拥有核武器,更多国家拥有导弹及生产导弹和生、化武器的技术与能力。更严重的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希望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具体而言,冷战时期只有五个核国家,但从冷战结束到2003年,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和朝鲜都成为核国家,伊朗可能也具备制造核武器的能力。也就是说,在冷战结束十年内,成为核武器国家的数目已经超过冷战期间核国家的数目。同时,生物和化学武器扩散更严重或相关公约执行不力。1993年,20个国家有化学武器,超过十个国家有生物武器。(54)到2008年,不仅有能力生产化学武器的国家增多了,而且,销毁化学武器也面临严重挑战,原定的销毁时间(2007年4月29日)被大大推迟,美国甚至表示要到2021年才能销毁化学武器。(55)正是由于美国的反对,国际社会一直没有达成实施《生物武器公约》所需的查证或执行规定。导弹及其技术扩散的状况也令人沮丧。1990年,16个国家拥有弹道导弹。到2009年,超过20个国家有弹道导弹系统。(56)1997年,75个国家有巡航导弹,2002年,这一数字则增加到81个,22个国家正在掌握生产巡航导弹的能力,另有62个国家依靠进口获得巡航导弹。(57)
显然,全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形势更为严峻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与国际社会防扩散努力相反的现象?
从根本上说,冷战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情况更为严重的原因在于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下的安全困境和国际安全与国家安全的不一致性。由于国际社会至今仍处于无政府状态,一国即使是出于防御目的加强自身安全的行为,也往往被其他国家视为是需要它们做出反应的威胁。出于对不安全的恐惧,一些国家无法“将国家安全寄予外部环境必然友善的假设上,也不能把塑造友善的外部环境作为安全战略的终极依托”,而是通过开发核武器在实现国家安全。(58)因此,虽然扩散不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却符合各国保卫国家安全的至高利益。尽管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不利于防扩散,但作为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防扩散政策和措施与冷战后扩散势头加剧有着不容否认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