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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冷战后的美国防扩散政策(5)

首先,选择性防扩散加剧了扩散。

从理论上说,选择性防扩散无法做到在采取灵活防扩散措施的同时不削弱目前的国际防扩散机制。它也无法回答下述问题,即如果国际不扩散机制可以接受非敌对或非侵略性国家开发或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则国际不扩散准则如何能反对扩散?如果目前被允许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友好国家转而采取敌视立场,又会发生什么情况?理论上的虚弱必然产生现实上的困窘。

从实践上看,选择性防扩散一方面使某些所谓西方民主国家基本上不受国际社会限制而开发或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另一方面使西方民主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都有理由担心自己的国家安全而采取措施加强国家安全。

作为最大的民主国家,印度一直希望获得核武器,真正成为“有声有色”的大国。由于帮助印度成为世界强国符合美国战略利益,美国不仅很快解除对印度的制裁,而且放松对印度的出口管制政策,加强对印度的先进核技术交流与合作。(59)美国还支持印度大力发展导弹技术,以消除它在导弹方面与中国的差距。美国对印度试验可携带核弹头的洲际弹道导弹的行为不仅没有任何谴责,反而呼吁所有核国家保持克制,进而对印度在导弹方面取得的进展感到“欣慰”,甚至公开为印度的行为辩护,说印度在不扩散方面有可靠的记录。(60)

美国此举将鼓励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在所谓的民主国家中扩散,从而不可避免地引起民主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的合理怀疑,进而促使这些国家更加努力开发各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既然印度为对抗所谓的“中国威胁”可以开发核武器和核导弹,那么随时面临美国军事打击的“流氓国家”也必然认为它们有同样的需要,有理由开发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因此,面对美国的强大压力,伊朗总统内贾德强调伊朗“是现实主义者”,不会向压力低头,不会放弃浓缩铀项目。(61)朝鲜的态度更激进,在安理会2009年4月通过谴责朝鲜发射火箭的决议后,朝鲜拒绝接受安理会决议,驱逐国际核查人员,退出六方会谈,威胁加强“核威慑”,并准备重启核计划。(62)选择性防扩散也可能鼓励其他有地区或全球野心的国家努力寻求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那些目前未被定义为美国潜在敌人但其政治、经济正处于蓬勃发展并具有全球或地区野心的国家,可能利用美国在防扩散问题上的选择性,把自己的全球或地区野心与美国的选择性政策相结合,成功地开发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比如,印度就是在相当程度上利用美国的选择性防扩散达到开发核武器目的的。

其次,美国继续把威慑作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威慑本身成为防扩散的手段,这刺激了进一步的扩散。

冷战时期,美国历任总统均把威慑尤其是核威慑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依靠。总统们相信,“过去和现在的威慑获得成功,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或他们的继任者没有实际使用核武器的原因,也是他们和他们的继任者始终坚持该政策的原因。因此,美国越来越多地强调首先使用和对敌方核武器系统发动先发制人打击以维持和提高美国威慑的可信性和有效性。这是美国每一位总统都拒绝承担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义务的原因”(63)。冷战后,尽管国际安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但美国政府认为,强大和可靠的美国威慑力量会削弱一些敌对国家获得或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因此,美国继续把威慑尤其是核威慑作为军事战略的核心因素,并逐步把威慑作为防扩散的手段。

在1994年的《核态势审查报告》中,克林顿政府宣称,使用核武器反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乃至非核武器国家的化学武器攻击是合法的,(64)这表现出美国试图以核威慑阻止所有形式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攻击的倾向和趋势。1997年,克林顿下令修改美国核战略,确定美国核力量的任务不再是立足于打一场持久核大战,而主要是以核威慑阻止别国对美国及其盟国使用核武器,这从理论上赋予了威慑以防扩散的作用。(65)

小布什政府进一步提高威慑在防扩散中的作用和地位,从“纯威慑”发展到“实战威慑”。2002年的第14号总统国家安全指令明确要求,对于对美国或其盟国使用生、化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行为,美国将用核武器进行反击。(66)核武器的这一地位和作用在此后的多种美国官方文件中得到进一步强调。如2002年的《反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国家战略》和第17号总统国家安全指令称,“美国将继续保留用压倒性优势力量对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袭击美国及其海外驻军、盟国和朋友的行为做出反应的权利”(67)。2006年《国家安全战略》重申核力量在维护美国安全中具有关键的作用,要求加强核威慑。而2008年的国家防务战略则把新三位一体的战略力量作为战略威慑的“基石”。根据威慑理论,小布什政府制定了著名的“8044行动计划”(OPLAN 8044),要求对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和地区强国及更多国家的化学和生物武器设施等“坚硬和深埋于地下的目标”进行打击。(68)2008年,该计划升级为全球威慑和打击行动计划,为美国“提供更灵活的选择,确保盟国安全,说服威慑对手,如果有必要,在发生各种意外事件时击败对手”。(69)

尽管奥巴马声称要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作用,但仍坚持威慑战略。2010年的《核态势评估报告》明确指出,美俄签订削减核武器条约并不意味核威慑已经过时。报告声称,只要世界上仍有核武器,美国就将“维持安全、有效和可靠的核力量”。(70)国务院负责核安全事务的副国务卿陶舍表示,对于《核不扩散条约》成员国中遵守核不扩散义务的国家,美国仅放弃核报复的可能性。如果它们发动侵略,尤其是使用化学或生物武器,美国“保留对消极安全保证进行调整的权利”,克林顿国务卿和盖茨也表达了相同的立场。(71)核威慑事实上已成为奥巴马政府国家安全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外交政策的主要原则。

众所周知,威慑的有效性在于威慑一方与被威慑一方彼此在核威慑面前的脆弱性和恐怖平衡,一旦这种脆弱性消失和恐怖平衡被打破,威慑就不会发挥作用了。冷战后,美国面临的主要威胁是“流氓国家”及恐怖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它们很难作为核武器打击的目标,也很难说在应对“流氓国家”的挑战方面,核武器是必需和适当的。(72)这样看来,威慑的前提条件、威慑对象和威慑方式都发生了变化。(73)威慑不再像冷战时期那样有用。另一方面,核武器已扩散到更多的国家,甚至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措施非常欠缺的国家也拥有核武器。上述两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使核武器扩散愈演愈烈。如果继续依靠威慑,使用核武器的风险会越来越大,实际上将造成核武器的横向扩散;同时,继续依赖威慑,就意味着要不断实现核武器现代化。这实际上造成纵向扩散,而这一纵向扩散,势必引起其他核武器国家的纵向扩散。

从冷战后美国防扩散现实看,美国威慑战略的目的是阻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掌握者对美国及其盟国发动进攻,损害美国或其盟国至关重要的利益,以及阻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使用。为此,美国向盟国提供核保护伞或进行防务合作。其结果之一是刺激非盟国或被看作是敌国的非核武器国家努力开发或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因为美国的盟国正是在为安全担心而努力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情况下才获得美国的防务合作和提供核保护伞的。同样,美国的非盟国或被看作是敌国的国家的安全担心也是合情合理的,而且,由于美国的敌视和美国向盟国提供武器和防务合作,它们的安全担心必将更大。因此,面临美国的常规力量优势和核威慑,开发或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就成为没有常规力量优势或核武器的国家阻止美国进攻它们的最佳选择。如美国宣称部署导弹防御的重要理由是,加强威慑力量并使“流氓国家”无法通过威胁发动导弹进攻敲诈美国及其盟友。但实际情况是,针对美国的行动,朝鲜不仅没有停止开发自己的导弹,而且正在开发射程可达美国的大浦洞—2号洲际弹道导弹。(74)时至今日,国际社会也未发现因为美国部署导弹防御系统,有关国家就放弃开发新型导弹的迹象。退一步讲,即使美国能说服某一国家不开发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仍然可能刺激更多国家开发这类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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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昀赟]
标签: 美国   冷战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