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分布:全球流感病毒变异快,东亚是流感重灾区
流感疫情的大流行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流感大流行应对方案》(Influenza Pandemics Plan),自1580年以来,人类社会共经历了至少32次大规模流感疫情。1918年的“西班牙流感”(H1N1)、1957年的“亚洲流感”(H2N2)、1968年的“香港流感”(H3N2)、1977年的“俄罗斯流感”(H1N1)以及2009年的“猪流感”(H1N1)等都造成了全球范围的流感大流行,数百万计的人员死亡。另外,自1976年至今,全世界还发生了9起高致病性变异流感病毒感染事件,但并未在人类之间形成大规模的传播。随着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越来越大,病毒变异的频率及其对人类的威胁也在不断增加。统计资料显示,流感病毒的变异和流行间隔呈现明显缩短的趋势:变异流感病毒感染事件的发生间隔在20世纪70年代前的10-40年缩短到80年代的5年左右,进入90年代以后变异性流感病毒感染事件每2年发生一次。虽然随着医学的进步使得人类对流感流行的预防、应对和治疗方法早已今非昔比,但新病毒的不断出现使得流感大流行的周期并没有显著减少,每隔10至30年就会发生全球性的流感大流行。随着流感病毒变异不断加快,流感病毒大流行的风险正不断扩散,人类与流感抗争的道路仍然任重而道远。
我国所处的东亚地区是历次流感大流行的重灾区。从上世纪60年代起,我国将流行性感冒纳入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予以重点防治。根据《2011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数据,在1968年和1977年两次流感大流行期间,我国流行性感冒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处于较高的水平:发病率由1960年的0.91‰突增至1970年的十万分之31.33‰,增长了34.42倍;死亡率由1960年的千万分之四上升至1970年的千万分之七十一。1970年至1977年间我国流行性感冒发病率和死亡率虽有所下降,但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随着改革开放后我国医疗条件逐步改善,自1978年起我国流行性感冒的发病率、死亡率和病死率有了非常显著的下降:发病率由1977年的19.37‰降至1989年的0.44‰。流行性感冒也因此自1990年起不再成为我国的法定报告传染病,这标志着我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大胜利。
然而,与流感的斗争远未结束。进入21世纪后,流感病毒变异和感染的频率显著增加,新型流感不断出现并对人类造成日趋严重的威胁。2004年的人禽流感和2009年的甲型H1N1虽然没有在我国造成大规模流行,但它们均具有较高的病死率(人禽流感历年病死率均在50%以上,H1N1的病死率在0.5%-2%之间,远高于传统流行性感冒0.02%左右的病死率),新变异流感都在疫情出现后不久就被纳入我国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近期出现的新型H7N9人禽流感病例中虽未明确观察到人与人之间传染的证据,但并不排除病毒变异后具有较强传染性的可能。由于H7N9有着极高的病死率,一旦出现大规模疫情后果将不堪设想。
防灾救灾:筑流感防治高墙,政府市场齐管共抓
近年来流行性传染病发生频率的增加和善后处理成本的提升,使得传染性流行疾病对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在扩大。
目前,我国以公共财政为支持,由各级政府主导防控救助工作。一旦发生大范围传染病,经济损失扩大、公共财政负担增大。我国在传染性流行疾病赔偿、补贴、救助方面的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都不健全。2013年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各省市应分级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对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进行救助。为鼓励捐赠,我国对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的捐赠资金给予所得税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