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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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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要守“三规”(2)

规划固定方向

要注重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必须明确编制审批主体,不允许各自为政,造成规划过多,随意性较大,自相矛盾,规划必须要有权威。要杜绝城市规划是硬约束、发展规划是软约束的现象。

规划必须保障公众参与。这些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说明,没有公众参与,就不能集思广益和细心求证,更不能及时纠错纠偏。

规划必须形成城市等级体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优化布局,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对人口、产业、资源、要素的要求各有不同,所有的优质资源都往大城市集中,既让大城市不堪重负,又使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萧条不振。功能合理的城市等级体系可以提高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

重视历史文化涵养。文化是城市之魂,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个性,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都极为重要,今天的城市建设,将决定未来很长时期内的城市面貌,因此在城市建设中,应敬畏历史、敬畏文化。在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中,应该克服以前那种大量消除文化遗存的不良做法。

尝试构建社会精英回流小城镇的机制。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营造小城镇的吸引力,促进精英们“少小离家老大回”。应鼓励支持那些出身农村、住在城里的离退休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以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回归小城镇,重塑小城镇社会新的“精英阶层”。在小城镇交通、医疗、社保等公共政策和设施逐步完善的背景下,人才回流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大,各级政府应做好有效引导,在规划中蕴藏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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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斯昕]